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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靈寶降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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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闊天空230614558
按照目前銀行的合同,擔保人一般都是承擔連帶責任,所以在起訴的時候銀行會直接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至於已故借款人的繼承人按照繼承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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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融小杰
銀行貸款一般會有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已身故,銀行將起訴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另外,現在擔保條款大多數是連帶責任保證,貸款人身故後,任意一個擔保人都要承擔全額還款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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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還寶寶
一般是先協商,根據協商情況簽訂協議。
如果到了起訴這一步了,肯定是把所有關聯人同時起訴,包括擔保人,繼承人。但借款人已亡,所以不會起訴借款人。
法院也是先調解,調解無效再根據法律規定判決。一般是先還債再繼承,如果資不抵債或者借款人還有其它債務,或者有隱形資產,或者公司佔股份等等情況,這個就比較複雜了,一切由法院裁決。
所以,借款人死亡,並不一定就是由擔保人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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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隆門財經
先糾正一下,老百姓從銀行借款的合同關係中,老百姓稱為借款人(也叫主債務人),銀行才稱為貸款人,擔保人被稱為保證人,這就是貸款合同行為中的3個主體。
假如借款人(主債務人)去世,銀行第一時間應該起訴借款人,還是擔保人呢?《擔保法》規定,必須根據簽訂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而定。有兩種保證方式,就有兩種不同的先後起訴順序,否則保證人可以對擔保債務行使抗辯權。
第一種是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借款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通俗的說,如果簽訂的是一般保證合同,當借款人死亡時,銀行必須先起訴借款人。在借款人無能力還款時,比如無可執行財產等,銀行才可以繼續起訴保證人,否則保證可以對債務行使抗辯權,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種,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共同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即是說如果簽訂的是連帶責任保證,那麼銀行可以在借款人和保證人之間任意選擇一方進行起訴,一般銀行以還款能力較強一方作為起訴物件,更利於收回本息。這種情況下,保證人如果對債務行使抗辯權,法院會判決抗辯無效,必須履行債務償還義務。
其實,在現實中銀行為了使自身利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將信貸風險降到最低,一般簽訂都是連帶責任擔保合同,或者根本就不明確約定是保證方式,而不明確約定保證方式的合同,在《擔保法》中同樣被視為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如果借款人去世,銀行完全可以第一時間起訴保證人。當然,如果保證人在事前與銀行協商達成一致的,銀行也不會一定要走法律催收程式,起訴只是最後的手段。
因此,我們也得到一個教訓,如果實在推脫不了,要給朋友借款擔保,也必須明確簽訂一般保證保證合同,而不是連帶責任保證合同,千萬別糊塗,以免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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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貝殼的財經課堂
除遺產可以償還的外,其他的還是需要擔保人來償還哦~
1、借款人去世的,擔保人仍要按照擔保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2、擔保人提供一般保證的,先用借款人的遺產償還所欠債務。借款人的遺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責任。
3、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借款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即不論借款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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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銀行研究僧
銀行的效率不會那麼高,動不動就起訴不是銀行的作風。銀行一般秉持的態度就是,能催收回來就絕不起訴。且不說起訴需要耗費的人力物力,光是起訴需要的時間就讓很多銀行覺得不划算。
“借款人去世”與“銀行是否起訴”這兩件事兒並沒有直接聯絡。下面我就來順著借款人去世的場景向下延伸,看看銀行都會採取哪些措施。
一、發現借款人去世
借款人去世之後,很少有主動告知銀行的,都需要等銀行去發現。銀行在貸後檢查時發現電話打不通,家裡也沒人,透過緊急聯絡人或擔保人等了解到借款人去世。這個時候,借款人可能已經逾期一個月左右了。
二、商談方案
銀行工作人員開始翻看貸款時簽署的檔案。先看看有沒有共同借款人,再看看有沒有抵押物,擔保人等。
一般來說,借款人的配偶都會被列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去世了,借款人的配偶如果償還貸款,皆大歡喜。銀行也不會繼續向下追索。
如果借款人去世,配偶也無力償還,那銀行就會聯絡擔保人。擔保人有兩種,一般擔保和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一般擔保是銀行確實發現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後,才能找擔保人代償。全額連帶責任擔保是指在任何情況下,銀行都可以聯絡擔保人代償。銀行一般與擔保人簽訂的都是全額連帶責任擔保合同。
也就是說,只要借款人不還錢,銀行是有權要求甚至起訴擔保人代償的。
還是如前邊所說,銀行是不會輕易起訴的。銀行一般採用的方式是希望擔保人能夠督促借款人的家人還錢,或者二者能夠一併把錢還上。
除了這種要求借款人家人和擔保人還款的方案,銀行也可以透過給借款人家人或擔保人發放貸款,歸還上一筆借款。相當於將債務再延長一段時間。這種談判的前提是,借款人家人或擔保人有還款意願。
三、起訴執行
銀行與借款人家人或擔保人無法就還款方案達成共識,那就只有起訴了。如果有共同借款人,銀行會連帶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一起起訴。如果只有擔保人,銀行就只能起訴擔保人。
不要懷疑擔保人還款的正當性,擔保人必須要在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時負擔償還貸款的責任。
總結:
當擔保人簽署了擔保合同的那一刻,就與借款人繫結在了一起。借款人去世,銀行追回貸款的唯一抓手就剩擔保人了。銀行也不是那種有時間,有精力不斷起訴的企業。它更想要的是息事寧人,把貸款還上。只要借款人家人或擔保人有還款意願,銀行這邊都是可以商量出還款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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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財經寒眼
先來說這幾個專業術語。向銀行借款的個人稱作借款人,銀行稱作貸款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的稱作擔保人。此外,為借款人提供財產抵押稱為抵押人。
從提問的問題來分析,應該是借款人死亡後,銀行第一時間起訴借款人,還是擔保人?從中國的民事訴訟法來看,借款人死亡後不是適格的主體,不能做被告,如果要起訴,是要起訴擔保人和繼承人(如有)。
現實,一般的操作情況是:銀行聯絡擔保人還款,如擔保人拒絕還款,銀行根據借款合同會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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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出的有問題,銀行才是貸款人,貸款的人是借款人,借款人死亡,如果擔保人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