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初曉兒

    《水滸傳》宣揚打家劫舍、陷害、吃人肉。這部書給我們的啟示意義是這些與人民大眾為敵的人,糾合在一起,沒什麼好下場。作品偏離了歷史上宋江起義的方向。

    一、《水滸傳》裡,“好漢”們打家劫舍,是站在人民大眾的對立面,追求自身享樂。

    無論是清風山的燕順、王英、鄭天壽,桃花山的周通、李忠,少華山的朱武、陳達、楊春,還是二龍山的魯智深、楊志、武松,佔山為王,所打的旗號都是“打家劫舍,殺富濟貧”。

    “各路好漢”聚集在梁山泊,跟各自為王並無區別。無非宋江在梁山上樹了個“替天行道”的杏黃旗。但宋江心目中的“天”,是皇帝,說穿了,就是替皇帝、替朝廷欺壓百姓而已!

    但水泊梁山也好,合併前的其他山頭也好,“打家劫舍”有之,“殺富”有之,“濟貧”二字則是說說而已,甚至連說也懶得說。

    梁山“好漢“們打家劫舍搶奪來的財物,是用來“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搶奪得多了,便“論秤分金銀”。以滿足自身的享樂罷了!

    梁山泊周邊的祝家莊百姓,其實就是不堪其苦,奮起自衛。結果牽連扈家莊、李家莊都被梁山泊“燒成一片白地”。

    梁山泊一百八將的存在,是周邊百姓的噩夢!

    二、以陷害的手段,賺他人落草,從而擴充勢力,於事無補。

    陷害他人,是宋江慣用的手法。

    早在清風山,宋江就夥同花榮等人假裝秦明,把青州城外燒成一片瓦礫場,百姓死傷無算。

    青州知府殺了秦明的妻子,把人頭掛在城頭上示眾。弄得秦明無路可走,只好投降了宋江。

    秦明是青州兵馬總管兼指揮司統制,有體制內較高的軍銜。不是出於無奈,他是不可能落草為寇的。他也不可能真心做卑猥小吏宋江的走狗,任憑宋江驅使。他支援宋江的招安決策,正是寄希望於重回朝廷體制。

    宋江在打祝家莊前,就說要賺李家莊李應上山。為的是看中了李應的家財。

    宋江三打祝家莊過程中,雖然李應與祝家莊交惡,但他卻毫不猶豫地拒絕落草梁山。

    宋江、吳用商定了派人假冒鄆州知府,以李應私通梁山賊寇的罪名,把李應、杜興綁縛州府。梁山泊人馬中途把二人劫上梁山。並把李家莊一把火夷為平地。李應無處容身,只得上了梁山。

    李應上梁山,無疑也是因為宋江的構陷。

    李應不僅不願落草,對投降朝廷“封妻廕子光耀門楣”也沒什麼興趣。平定江南以後,他“推稱風癱,納還官誥”,依舊回鄉做了平民。

    假如宋江不搞招安,與朝廷分庭抗禮,李應好端端的團團富家翁,也對做反賊沒什麼興趣。

    盧俊義是宋江指使吳用以藏頭反詩逼上梁山的一個呆瓜。

    但盧俊義富甲天下,再呆也不至於呆到潑天的家財不要,到僅一窪之水的梁山泊當什麼副寨主。

    盧俊義“躲避血光之災”,經過樑山泊時,他在太平車上插上旗幟,上書:“慷慨北京盧俊義,遠馱貨物離鄉地。一心只要捉強人,那時方表男兒志!”

    盧俊義的“男兒志”是要捉住梁山泊這夥“強人”,而不是入夥梁山泊。

    富絕、俊絕、武功高絕的盧俊義,充其量只能做宋江的一個牽線木偶,無論如何做不到不與宋江集團離心離德。

    朱仝私放雷橫,刺配滄州牢城。但並未受一日牢獄之災,滄州知府把自己愛惜得“如金似玉”,四歲的小衙內,讓朱仝陪伴玩耍。

    為逼迫朱仝上梁山,李逵得“宋公明哥哥將令分付”,把滄州知府年方四歲的小衙內,一斧頭劈成兩半。手段之毒辣令人髮指!

    《水滸傳》中,朱仝說:“若有黑旋風時,我死也不上山去!” 黑旋風李逵,其實無非是宋江手裡的一把刀而已。斧劈四歲小兒,全是宋江主意!

    義氣深重的朱仝,靜夜思之,他對得起滄州知府麼?特別是對得起滄州知府四歲的小衙內麼? 他親口所說的“(宋江)忒毒些個!”幾個字將會陪伴他一生!

    …… ……

    以構陷的手段逼人落草,形同逼良為娼。不可能真正征服人心,秦明等人屈從於宋江,但同床異夢,貌合神離。若有風吹草動,同室操戈的情況難免不會發生,集團內部分崩離析也不無可能!

    三、司空見慣的吃人肉的情況,讓《水滸傳》墜入了魔道。“英雄好漢”們與妖怪無異。

    吃人肉,在《水滸傳》裡比比皆是。

    梁山泊元老朱貴,開個招攬“好漢”的酒店。“孤單客人到此,無財帛的放他過去;有財帛的來到這裡,用蒙汗藥麻翻,登時結果,將精肉片為羓子,肥肉煎油點燈。”

    羓子,就是臘肉。也就是把人肉做成臘肉。

    宋江路過清風山,被佔山為王的燕順、王英、鄭天壽嘍囉捉住。小嘍囉商量:“大王方才睡,且不要去報。等大王酒醒時,卻請起來,剖這牛子心肝做醒酒湯,我們大家吃塊新鮮肉。”

    看來山賊們把人肉心肝做醒酒湯,吃新鮮人肉,如同我們當代人用魚和嫩豆腐解酒,吃新鮮豬肉、羊肉一樣稀鬆平常,不足為怪。

    十字坡張青、孫二孃夫婦開店賣人肉饅頭。過往客人們說:“大樹十字坡,客人從此過,肥的做饅頭,瘦的去填河。” 孫二孃用蒙汗藥麻翻武松和押送的差人,對火工說:“那兩個做水牛肉賣,這個肥的做黃牛肉賣!” 人肉就是牛肉!

    揭陽嶺李立,與李俊結成一黨,為害一方。李立的主業和張青、孫二孃一樣,殺人害命做人肉饅頭。宋江就險些做了李立案板上的肉。

    …… ……

    《水滸傳》開宗明義,第一回《洪太尉誤走妖魔》:“一聲響亮過處,只見一道黑氣,從穴裡滾將起來,掀塌了半個殿角。那道黑氣直衝上半天裡,空中散作百十道金光,望四面八方去了。”

    想來,一百零八將的確是吃人肉喝人血的妖魔鬼怪轉世!

    四、《水滸傳》偏離了歷史上宋江起義的方向。沒什麼好下場。

    歷史上的宋江起義,是北宋末年朝政腐敗,對外獻幣乞和,對內恣意搜刮,農民苦於繁重賦稅盤剝,致流離失所。宋朝廷為解決財政困難,宣佈將整個梁山泊八百里水域全部收為“公有”,規定百姓凡入湖捕魚、採藕、割蒲,都要依船隻大小課以重稅。對違規犯禁者,以盜賊論處,

    貧苦的農民與漁民交不起重稅,鋌而走險,揭竿起義,殺官造反,劫富濟貧,矛頭直指宋朝廷。

    一句話,歷史上的宋江起義是為災難深重的窮苦百姓謀出路!雖然最後起義失敗,但打擊了宋末黑暗統治,是為窮苦百姓吶喊!

    雖然《水滸傳》擴大了宋江起義的規模,有血有肉地刻畫了人物形象,描繪了一個個生動的戲劇性場面。

    歸根結底,《水滸傳》是站在人民群眾的對立面,打家劫舍,追求享樂;插圈弄套,造謀布穽,逼人入夥,不惜殺戮無辜百姓,草菅人命,收羅黨羽擴充勢力。從而構建了一個吃人肉喝人血的鬼蜮世界!

    從宋江夥同一群吃人肉喝人血的惡魔,與人民為敵,打家劫舍,殺人放火,逼人入夥做賊。歸納起來,比如把青州城外數百戶人家燒成一片瓦礫,把扈家莊、李家莊燒成一片白地,把四歲孩童劈成兩半,把秦明、盧俊義等人弄得家破人亡,有家難回,有國難投…… 宋江比之奸臣高俅、蔡京更令人不齒!窮兇極惡!

    朝廷招安後,宋江被毒死,罪有應得,死有餘辜!假如梁山泊沒有被朝廷招安,宋江、吳用為首的惡魔也必然沒有好下場!同室操戈,分崩離析之時,就是他們惡貫滿盈之日!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王者榮耀射手銘文怎麼搭配?真的要卡攻速閾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