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琴拋夫棄子10年,當丈夫趙偉金車禍死亡之後,為了爭奪亡夫的賠償金,她把一對子女和公公告上了法庭。
王國琴腦子有點不好使,雖然她能夠和正常人交流,也明白別人的意思,但是就是腦子反應慢遲鈍,行為思想也與常人不一樣。
她與丈夫結婚之後生了一兒一女,女兒智力正常,兒子智力遺傳了她,腦子也是有點不好使的,不過兒子比她更嚴重,連自己的生活也不能自理。
王國琴雖然腦子不好使,但是她的丈夫對她很好。兩個人辛辛苦苦將一雙兒女撫養長大,可就在女兒20歲,兒子19歲的時候,王國琴卻突然離家出走了。
那一天將近臨近春節了,趙偉金叫王國琴與他一起去鎮上買年貨。王國琴說不去,趙偉金只好帶著兒子去鎮上買年貨了。可等他們回來的時候,卻發現王國琴不見了。
趙偉金不知道王國琴為什麼離家出走,他很著急,每天都想著她回家,想到發瘋!
趙偉金到處去打聽王國琴的下落,期間吃了不少苦頭,不但費錢費時,而且疏忽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兒子。
一段時間都沒有找到王國琴,她就好像在人間蒸發了一樣。但是趙偉金很愛她,仍然沒有放棄找她。
趙偉金尋找王國琴找了四年,4年後他們終於在鄰鎮找到了她。可那個時候,她卻和一個50多歲的男人住在一起。
那個男人姓朱,王國琴和朱某住在一起,據說是那個男人教唆她離家出走的。
之前,王國琴在鎮上的工地做小工,朱某在那裡做大工,兩個人就這樣認識了。
王國琴經常在朱某面前訴說自己過得不幸福,朱某就叫她離開那個家,到他家去。他家沒有女人,她給他做飯洗衣服,照顧他和他兒子,他會好好對她的。
王國琴聽信了朱某的話,她趁著趙偉金沒在家,於是就離家出走。
當王國琴的女兒趙林珍到朱某家找到她的時候,朱某兩父子正在吃飯,而王國琴正在洗衣服。
趙林珍看到母親的時候,她非常生氣。她和父親辛辛苦苦找了母親四年,沒想到母親卻和一個男人住在一起了。
趙林珍當時沒向母親發火,好心好意地勸母親回家。畢竟那時候她父親還是很愛母親的,父親真的離不開母親。
王國琴不肯回家。趙林珍責問母親,你與父親是合法夫妻,而你卻與朱某住在一起,你是以什麼身份住在一起的?你知道你這樣做是不道德的?
王國琴叫趙林珍不要管她。王國琴見到趙林珍的態度非常冷淡,不像一般的母女那樣。
趙林珍苦苦地勸王國琴回家,但是王國琴就像被朱某下了迷藥一樣,她不離開他。
無奈之下,趙林珍說,如果王國琴不回家,他們就斷絕母女關係,以此來威脅王國琴,但是王國琴還是不願意回家。
趙林珍叫王國琴跟她一起去做個公證,兩人之間從此斷絕母女關係,王國琴不去。
這時候,正在吃飯的朱某不懷好意地走了過來。他怕趙林珍帶走王國琴,這樣就沒人伺候他兩父子了。
於是,朱某不但不讓趙林珍接王國琴回家,反而威脅趙林珍。如果她敢帶王國琴回家,他不敢保證自己會對她做出什麼樣的行為。
看著兩人這樣的態度,趙林珍也沒辦法了,決定暫時不帶母親回家,但是她沒有放棄把母親帶回家的想法。
過了沒多久,王國琴生日。趙林珍對父親趙偉金說,她想訂一個蛋糕送給母親,而且親自帶母親去街上買黃金,買衣服,然後把她接回家。
趙偉金同意了女兒的想法。
可正當趙林珍提著蛋糕和禮物去到朱某家的時候,王國琴見到她還是非常的冷淡,把她當仇人一樣。
王國琴態度很堅決,絕對不回家。這一次,趙林珍還是沒把母親帶回家。但是她仍然沒有放棄,後來又去了幾次朱某的家,也沒成功把母親帶回家。
折騰了幾次之後,趙林珍也氣餒了。她見母親不願意回家,那就成全他們,不過以後她們就斷絕母女關係了。
後來有一天,趙偉金去鎮上買床,回來的時候出了意外,被一輛車撞了,當場走了。肇事者給趙偉金賠償了58萬死亡賠償金。
王國琴一聽到丈夫趙偉金出了車禍,並且賠了58萬死亡賠償金,她眼睛都大了。一般人想不到的事情,這時候她卻想到了,她要分割趙偉金的死亡賠償金。
王國琴把一雙兒女和公公告上了法庭,要求分給她18萬死亡賠償金,而且還要他們付訴訟費。
這不用說,肯定是她背後的朱某教唆她的,否則,以她的智商,她根本不可能想到把一雙兒女告上法庭,而且還要他們付律師費。
趙林珍絕對不讓母親分割父親的死亡賠償金,她的理由就是母親的腦子不好使,不會管錢。如果賠償金給了她,她的錢將會落入他人的口袋。
可法官覺得這個理由不成立。法官與王國琴進行了溝通,發現她雖然是智力確實是比常人低了一點,但是也能夠和常人正常溝通的,也能夠理解別人的意思。
法官覺得王國琴智力低下不能成為她不分割丈夫死亡賠償金的理由,於是他們繼續調查。可他們調查後,發現更大的問題。
趙偉金的鄰居都覺得王國琴不應該分他的死亡賠償金。法官覺得王國琴作為他的合法妻子,她分割賠償金也是理所當然的。但很多鄰居都發表了他們的意見,都說不應該分的。
鄰居們說的話迫使法官進行往下調查,才知道原來王國琴離家出走十年,拋夫棄子對丈夫不聞不問。
可王國琴卻說出了自己離家出走是被迫無奈的。這時一旁的鄰居都看不下去了,紛紛指責王國琴。
面對旁人的指責,王國琴非常氣憤,她說,她當年離家出走,是因為趙偉金對她不好,他經常家暴她。
說到氣憤的時候,王國琴還擼起了袖子,讓別人看她手上的傷疤。她指著一條傷疤,跟別人說這就是趙偉金家暴她的最好證據。
這個時候,朱某也走上前跟法官解釋了。他是好心收留王國琴,要不然她就無家可歸了,她天天被趙偉金暴打,手指都打彎了,打得只剩下一條褲衩子!
法官向趙偉金的父親瞭解事情的經過,老人家說,兒子對兒媳婦非常好,從來都沒有家暴過她。
王國琴與公公的說法不一致,法官又走訪了附近的鄰居,他們也說趙偉金是一個很老實很好的人,從來都不打兒女和妻子的。
而趙林珍也很肯定地表了態,自從她有了記憶之後起,她沒見過父親家暴母親,母親也沒受過什麼傷害,更別說有刀疤了。
而法官進一步調查之後,發現王國琴在婆家確實過得不快樂,可她不是與丈夫感情不好,而是與她的婆婆有矛盾。
婆媳之間的矛盾,這是千古以來最難解決的矛盾。趙偉金是一個不擅於溝通的老實人,他夾在妻子與母親之間沒能起到潤滑的作用。
王國琴的腦子有點不好使,不會做事,她的婆婆對她管得比較嚴,婆婆要求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做。
王國琴沒達婆婆的要求,婆婆就會大發脾氣,摔碗筷摔鍋是常有的事。兩人甚至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王國琴手上的傷疤就是這樣來的。
因為婆媳之間經常上演矛盾,漸漸地影響了王國琴與丈夫趙偉金之間的夫妻情感。
法官叫王國琴提供被丈夫家暴的證據。什麼時候被打?打到什麼程度?傷到哪裡?但是王國琴卻說不出來,也提供不出證據,人證,物證這些都沒有。
最後,法官判斷王國琴所說的被家暴,也只不過是她想分割趙偉金的死亡賠償金而已。
無法提供證據出來,王國琴的態度軟了下來,她說不給18萬也可以,但是三五萬也必須得給。
有人覺得給王國琴三五萬也確實是應該的,畢竟她與趙偉金生了一兒一女,她也在那裡生活了20年,盡了20年的夫妻義務。
而且她離家出走的時候,一雙兒女已經成年了。無論如何,也必須要給一點點補償她的。
法官再次深入調查發現王國琴離家出走的時候,女兒趙林珍20歲,兒子趙延凱19歲,一雙兒女都成年了,按道理應該不用母親照顧了。
可是他們的家庭確實有一個特殊的情況,19歲的趙元凱智力低下,與常人不能正常溝通,據說他一年級就上了8年。
一年級是最簡單容易的,他卻上了8年,這說明趙元凱的智力不止比常人低一點,而是幾乎達到智障的程度了。
當年,王國琴卻拋下這樣的一個離不開親人照顧的兒子而一走了之,這說明她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母親。
雖然她與婆婆之間有很深的矛盾,但是這也不能成為她離開兒子的理由。而且女兒趙林珍多次上門帶她回家,她都拒絕了。
這說明她根本不是一個偉大的媽媽。偉大的媽媽怎麼可能拋下生活不能自理,智力底下的兒子而不顧?
王國琴拋下沒有經濟收入,生活不能自理的兒子。這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從法律和情理上來說,她都不能這樣做。
法官也採訪了王國琴的弟弟,他也不支援王國琴分割亡夫的死亡賠償金。之前他在一次調解當中對調解人員說了能夠不給的話就不給,沒辦法的情況下儘量少給。
畢竟她拋妻拋夫棄子10年,這真的不應該。女兒多次勸她回家都不回,而這次聽到了亡夫有死亡賠償金,卻不請而來,證明她是衝著錢去的。
以王國琴的智力,她根本不會關心婆家的事,更加不會想到把一雙兒女告上法庭,而且還要他們賠償訴訟費。
對於一個智力低下的人來說,她是不可能把事情想得這麼周全的。那隻能說明,朱某在她背後指引她這麼做的。朱某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錢。
可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朱某不知道死亡賠償金和遺產是不同的。遺產的話,只要她符合這個繼承的範疇,就有權繼承遺產。作為合法妻子,她是有繼承權的。
但是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合法妻子也不一定能夠分割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要考慮到她與死者的關係,他們是不是共同生活?他們之間的情感密不密切?在經濟上有沒有依賴他?
王國琴離開了趙偉金10年,在這10年時間裡,她根本沒有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也沒有盡到照顧子女,照顧家庭的義務。她與趙偉金已經名存實亡,沒有夫妻感情了。
因此,法院駁回王國琴的訴訟請求,而且訴訟費也要她給。此時此刻的朱某應該很懊悔吧!他沒想到自己偷雞不成,反蝕把米!
得知這個結果,王國琴非常氣惱。她不後悔自己當年的拋夫棄子的行為,甚至還為自己找了藉口。她說她尋找自己的想要的生活,這有什麼錯?
是的,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方法的權利。但是她應該要用正規的途徑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不是一聲不吭就離家出走,害婆家人苦尋她4年。
她作為一個母親,拋下自己智力底下了兒子不顧,而去照顧別人的兒子,這就是她最不應該的,最可狠之處。
母親都是一個愛的代名詞,但是王國琴不是一個偉大的母親,只能說是一個自私的母親。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以拋夫棄子,踐踏道德的最底線。
王國琴拋夫棄子10年,當丈夫趙偉金車禍死亡之後,為了爭奪亡夫的賠償金,她把一對子女和公公告上了法庭。
王國琴腦子有點不好使,雖然她能夠和正常人交流,也明白別人的意思,但是就是腦子反應慢遲鈍,行為思想也與常人不一樣。
她與丈夫結婚之後生了一兒一女,女兒智力正常,兒子智力遺傳了她,腦子也是有點不好使的,不過兒子比她更嚴重,連自己的生活也不能自理。
王國琴雖然腦子不好使,但是她的丈夫對她很好。兩個人辛辛苦苦將一雙兒女撫養長大,可就在女兒20歲,兒子19歲的時候,王國琴卻突然離家出走了。
那一天將近臨近春節了,趙偉金叫王國琴與他一起去鎮上買年貨。王國琴說不去,趙偉金只好帶著兒子去鎮上買年貨了。可等他們回來的時候,卻發現王國琴不見了。
趙偉金不知道王國琴為什麼離家出走,他很著急,每天都想著她回家,想到發瘋!
趙偉金到處去打聽王國琴的下落,期間吃了不少苦頭,不但費錢費時,而且疏忽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兒子。
一段時間都沒有找到王國琴,她就好像在人間蒸發了一樣。但是趙偉金很愛她,仍然沒有放棄找她。
趙偉金尋找王國琴找了四年,4年後他們終於在鄰鎮找到了她。可那個時候,她卻和一個50多歲的男人住在一起。
那個男人姓朱,王國琴和朱某住在一起,據說是那個男人教唆她離家出走的。
之前,王國琴在鎮上的工地做小工,朱某在那裡做大工,兩個人就這樣認識了。
王國琴經常在朱某面前訴說自己過得不幸福,朱某就叫她離開那個家,到他家去。他家沒有女人,她給他做飯洗衣服,照顧他和他兒子,他會好好對她的。
王國琴聽信了朱某的話,她趁著趙偉金沒在家,於是就離家出走。
當王國琴的女兒趙林珍到朱某家找到她的時候,朱某兩父子正在吃飯,而王國琴正在洗衣服。
趙林珍看到母親的時候,她非常生氣。她和父親辛辛苦苦找了母親四年,沒想到母親卻和一個男人住在一起了。
趙林珍當時沒向母親發火,好心好意地勸母親回家。畢竟那時候她父親還是很愛母親的,父親真的離不開母親。
王國琴不肯回家。趙林珍責問母親,你與父親是合法夫妻,而你卻與朱某住在一起,你是以什麼身份住在一起的?你知道你這樣做是不道德的?
王國琴叫趙林珍不要管她。王國琴見到趙林珍的態度非常冷淡,不像一般的母女那樣。
趙林珍苦苦地勸王國琴回家,但是王國琴就像被朱某下了迷藥一樣,她不離開他。
無奈之下,趙林珍說,如果王國琴不回家,他們就斷絕母女關係,以此來威脅王國琴,但是王國琴還是不願意回家。
趙林珍叫王國琴跟她一起去做個公證,兩人之間從此斷絕母女關係,王國琴不去。
這時候,正在吃飯的朱某不懷好意地走了過來。他怕趙林珍帶走王國琴,這樣就沒人伺候他兩父子了。
於是,朱某不但不讓趙林珍接王國琴回家,反而威脅趙林珍。如果她敢帶王國琴回家,他不敢保證自己會對她做出什麼樣的行為。
看著兩人這樣的態度,趙林珍也沒辦法了,決定暫時不帶母親回家,但是她沒有放棄把母親帶回家的想法。
過了沒多久,王國琴生日。趙林珍對父親趙偉金說,她想訂一個蛋糕送給母親,而且親自帶母親去街上買黃金,買衣服,然後把她接回家。
趙偉金同意了女兒的想法。
可正當趙林珍提著蛋糕和禮物去到朱某家的時候,王國琴見到她還是非常的冷淡,把她當仇人一樣。
王國琴態度很堅決,絕對不回家。這一次,趙林珍還是沒把母親帶回家。但是她仍然沒有放棄,後來又去了幾次朱某的家,也沒成功把母親帶回家。
折騰了幾次之後,趙林珍也氣餒了。她見母親不願意回家,那就成全他們,不過以後她們就斷絕母女關係了。
後來有一天,趙偉金去鎮上買床,回來的時候出了意外,被一輛車撞了,當場走了。肇事者給趙偉金賠償了58萬死亡賠償金。
王國琴一聽到丈夫趙偉金出了車禍,並且賠了58萬死亡賠償金,她眼睛都大了。一般人想不到的事情,這時候她卻想到了,她要分割趙偉金的死亡賠償金。
王國琴把一雙兒女和公公告上了法庭,要求分給她18萬死亡賠償金,而且還要他們付訴訟費。
這不用說,肯定是她背後的朱某教唆她的,否則,以她的智商,她根本不可能想到把一雙兒女告上法庭,而且還要他們付律師費。
趙林珍絕對不讓母親分割父親的死亡賠償金,她的理由就是母親的腦子不好使,不會管錢。如果賠償金給了她,她的錢將會落入他人的口袋。
可法官覺得這個理由不成立。法官與王國琴進行了溝通,發現她雖然是智力確實是比常人低了一點,但是也能夠和常人正常溝通的,也能夠理解別人的意思。
法官覺得王國琴智力低下不能成為她不分割丈夫死亡賠償金的理由,於是他們繼續調查。可他們調查後,發現更大的問題。
趙偉金的鄰居都覺得王國琴不應該分他的死亡賠償金。法官覺得王國琴作為他的合法妻子,她分割賠償金也是理所當然的。但很多鄰居都發表了他們的意見,都說不應該分的。
鄰居們說的話迫使法官進行往下調查,才知道原來王國琴離家出走十年,拋夫棄子對丈夫不聞不問。
可王國琴卻說出了自己離家出走是被迫無奈的。這時一旁的鄰居都看不下去了,紛紛指責王國琴。
面對旁人的指責,王國琴非常氣憤,她說,她當年離家出走,是因為趙偉金對她不好,他經常家暴她。
說到氣憤的時候,王國琴還擼起了袖子,讓別人看她手上的傷疤。她指著一條傷疤,跟別人說這就是趙偉金家暴她的最好證據。
這個時候,朱某也走上前跟法官解釋了。他是好心收留王國琴,要不然她就無家可歸了,她天天被趙偉金暴打,手指都打彎了,打得只剩下一條褲衩子!
法官向趙偉金的父親瞭解事情的經過,老人家說,兒子對兒媳婦非常好,從來都沒有家暴過她。
王國琴與公公的說法不一致,法官又走訪了附近的鄰居,他們也說趙偉金是一個很老實很好的人,從來都不打兒女和妻子的。
而趙林珍也很肯定地表了態,自從她有了記憶之後起,她沒見過父親家暴母親,母親也沒受過什麼傷害,更別說有刀疤了。
而法官進一步調查之後,發現王國琴在婆家確實過得不快樂,可她不是與丈夫感情不好,而是與她的婆婆有矛盾。
婆媳之間的矛盾,這是千古以來最難解決的矛盾。趙偉金是一個不擅於溝通的老實人,他夾在妻子與母親之間沒能起到潤滑的作用。
王國琴的腦子有點不好使,不會做事,她的婆婆對她管得比較嚴,婆婆要求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做。
王國琴沒達婆婆的要求,婆婆就會大發脾氣,摔碗筷摔鍋是常有的事。兩人甚至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王國琴手上的傷疤就是這樣來的。
因為婆媳之間經常上演矛盾,漸漸地影響了王國琴與丈夫趙偉金之間的夫妻情感。
法官叫王國琴提供被丈夫家暴的證據。什麼時候被打?打到什麼程度?傷到哪裡?但是王國琴卻說不出來,也提供不出證據,人證,物證這些都沒有。
最後,法官判斷王國琴所說的被家暴,也只不過是她想分割趙偉金的死亡賠償金而已。
無法提供證據出來,王國琴的態度軟了下來,她說不給18萬也可以,但是三五萬也必須得給。
有人覺得給王國琴三五萬也確實是應該的,畢竟她與趙偉金生了一兒一女,她也在那裡生活了20年,盡了20年的夫妻義務。
而且她離家出走的時候,一雙兒女已經成年了。無論如何,也必須要給一點點補償她的。
法官再次深入調查發現王國琴離家出走的時候,女兒趙林珍20歲,兒子趙延凱19歲,一雙兒女都成年了,按道理應該不用母親照顧了。
可是他們的家庭確實有一個特殊的情況,19歲的趙元凱智力低下,與常人不能正常溝通,據說他一年級就上了8年。
一年級是最簡單容易的,他卻上了8年,這說明趙元凱的智力不止比常人低一點,而是幾乎達到智障的程度了。
當年,王國琴卻拋下這樣的一個離不開親人照顧的兒子而一走了之,這說明她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母親。
雖然她與婆婆之間有很深的矛盾,但是這也不能成為她離開兒子的理由。而且女兒趙林珍多次上門帶她回家,她都拒絕了。
這說明她根本不是一個偉大的媽媽。偉大的媽媽怎麼可能拋下生活不能自理,智力底下的兒子而不顧?
王國琴拋下沒有經濟收入,生活不能自理的兒子。這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從法律和情理上來說,她都不能這樣做。
法官也採訪了王國琴的弟弟,他也不支援王國琴分割亡夫的死亡賠償金。之前他在一次調解當中對調解人員說了能夠不給的話就不給,沒辦法的情況下儘量少給。
畢竟她拋妻拋夫棄子10年,這真的不應該。女兒多次勸她回家都不回,而這次聽到了亡夫有死亡賠償金,卻不請而來,證明她是衝著錢去的。
以王國琴的智力,她根本不會關心婆家的事,更加不會想到把一雙兒女告上法庭,而且還要他們賠償訴訟費。
對於一個智力低下的人來說,她是不可能把事情想得這麼周全的。那隻能說明,朱某在她背後指引她這麼做的。朱某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錢。
可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朱某不知道死亡賠償金和遺產是不同的。遺產的話,只要她符合這個繼承的範疇,就有權繼承遺產。作為合法妻子,她是有繼承權的。
但是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合法妻子也不一定能夠分割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要考慮到她與死者的關係,他們是不是共同生活?他們之間的情感密不密切?在經濟上有沒有依賴他?
王國琴離開了趙偉金10年,在這10年時間裡,她根本沒有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也沒有盡到照顧子女,照顧家庭的義務。她與趙偉金已經名存實亡,沒有夫妻感情了。
因此,法院駁回王國琴的訴訟請求,而且訴訟費也要她給。此時此刻的朱某應該很懊悔吧!他沒想到自己偷雞不成,反蝕把米!
得知這個結果,王國琴非常氣惱。她不後悔自己當年的拋夫棄子的行為,甚至還為自己找了藉口。她說她尋找自己的想要的生活,這有什麼錯?
是的,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方法的權利。但是她應該要用正規的途徑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不是一聲不吭就離家出走,害婆家人苦尋她4年。
她作為一個母親,拋下自己智力底下了兒子不顧,而去照顧別人的兒子,這就是她最不應該的,最可狠之處。
母親都是一個愛的代名詞,但是王國琴不是一個偉大的母親,只能說是一個自私的母親。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以拋夫棄子,踐踏道德的最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