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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真誠暖陽eQ

    要發展農場搞合作社,把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手中,農民可以領土地流轉的工資

  • 2 # 使用者8897930532914

    1、加快實行農產品目標價格補貼制度

      目前對農產品的價格保護以最低收購價為主要形式,但是在收購過程中存在收購中介牟利,中間交易成本較高等政策執行不到位的問題。建議政府對目前的收購價格制度進行改革,實行農產品首先是主要糧食產品目標價格補貼制度。從世界範圍看,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和地區均以農產品目標價格補貼作為農業補貼的主要形式。歐盟每個農戶平均每年獲得政府補貼超過15萬元人民幣,歐盟和美國農民40%以上的收入來自政府補貼;南韓、冰島、日本、挪威、瑞士等國的補貼更高,農民收入中有60%來自政府補貼。農產品目標價格的確定應綜合考慮農產品生產總成本(即物化成本和地租成本)、基本利潤以及市場供需關係,國家財政對達不到目標價格的給予補貼。同時,應提高中央財政總體補貼力度,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產糧大省、大縣的補貼力度,並向規模化經營的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種養殖基地傾斜。

      2、建立、完善土地流轉制度

      土地流轉制度的推行是為了克服家庭分散經營引發的生產低效率問題,實現農業生產規模化經營。但農地流轉的實際情形令人擔憂:其一是農地流轉改變用途,非農化、非糧化現象頻現;其二是農地用途管制主體缺位、流轉機制缺陷等。建議政府一是出臺級差地租的指導價格;二是對土地流轉的出租方和經營方的合同簽訂給予見證服務,為合同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指導;三是為合同雙方提供備案服務,便於監督,同時為經營方在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時提供相應的證明服務。

      3、用差異化政策支援真正服務於農業的金融機構

      長久以來,農業生產一直存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這是實現規模化經營之路的重要瓶頸。建議一是政府相關部門支援設立真正服務三農的金融機構,支援組建由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牽頭的村鎮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二是對這類金融機構實行差別監管(如市場準入條件、存款準備金率、不良貸款率、涉農貸款規模等),鼓勵農村金融機構開發涉農信貸產品。三是對真正服務三農的農村金融機構,政府應制定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對服務三農不盡責的農村金融機構,也應制定相應懲處措施(如降低監管評級、限制業務拓展等)。

      4、大力發展農業生產自然災害保險制度

      農業生產不僅市場風險大,而且受自然災害影響大。這兩大風險對農業規模化經營的影響更為嚴重。但目前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範圍窄、保險標準低、保險公司推諉責任等問題凸顯,不能很好地保障農業生產尤其是規模化經營組織生產的持續性。美國的農業保險分別產量保險和和收入保險兩類,其主要險種保單和費率由政府統一制定,聯邦政府為參保農民提供保費補貼,保險業務由商業保險公司承擔。美國聯邦政府對農業保險提供保費補貼和業務費用補貼。建議政府部門要大力發展以國家財政作為保障的農業生產自然災害保險制度,關鍵是自然災害保險制度要全覆蓋,合理確定保險賠償,保證經營者有能力保持上年的同等經營規模。

      5、大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過程中,龍頭企業參股農民專業合作社對於幫助合作社把握市場、提升規範經營等方面起到了極大的帶動、推動作用,是提高農業規模化經營的最佳組織形式之一。隆平高科自2007年以來參與建立了48家農民專業合作社,七年來共增產糧食12萬噸,入社農民畝均年增收200餘元,累計增收3100餘萬元。建議國家大力支援龍頭企業參加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在財政、稅收、金融、人才培訓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援。

      6、發揮企業在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中的作用

      農業科技創新是實現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發展的基礎。國家對農業科技的投入逐年增加,而科技產出卻並不理想,主要存在三個問題:一是多頭管理,“福利化、人情化”分配比較嚴重;二是沒有形成差異化投入機制;行業龍頭企業的應用研究獲得的支援較少;三是鼓勵支援原創性不夠,“重複創新”時有發生。建議政府:一是鼓勵企業創新,突出扶優扶強。最佳化資源配置,重點扶持優而強的企業,加快企業科技創新速度。二是堅持市場化原則。國家可建立農業科技創新立項、資金使用、成果評審的市場化機制,對科研機構、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一視同仁,使農業科技創新直接對準市場需求,用市場來檢驗科技成果。三是創新對企業扶持方式。國家要在農業科技創新上進行明確分工,應用性研究如品種選育等交給有實力的龍頭企業來牽頭開展,政府和企業簽訂專案責任書,具體科研則由企業自主組織實施。四是支援和鼓勵企業參與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即科技推廣與服務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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