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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杜銖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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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金髮律師
你好,這種情況完全是可以的。
農民在農村有房又在城市買房,並不違反“一戶一宅”規定
所謂的一戶一宅,是指農民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範圍內,以戶為單位,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
這裡所指的是對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內擁有宅基地的性質,但是並沒有限制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擁有房屋產權。
買受人合法購買的商品房,受法律保護
城市商品房是在國有土地上,經過合法手續開發建設的房屋,不論是一手向開發商購買,還是在市場上購買二手商品房,依法可以在市場自由流通。
購房者以自己的資金,在市場上購房商品房,依法享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等完整權能。
不論是憲法、物權法,還是即將於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對於公民的合法財產都平等保護。
總之,農民在本村有宅基地和住宅,不影響在城市購置商品房,不論是在農村建設的房屋,還是在城市購買的商品房,平等的受法律保護。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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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紙家書
首先我們明確一個概念:集體戶成員(即題主提到的“農民”),在村裡有自己的宅基地房,並不影響在城裡購買商品房,反之亦然。
在這個概念的基礎上,給出題主結論:只要房產本身、獲取房產的過程合法合規,同時有農村房和購買城市住房,沒有任何問題。題主完全可以把這兩種型別的房產分開來看,相互之間沒有關係。
這個結論,表達了兩個意思:
如果農民在農村依規分配的宅基地上,透過合法批建手續建造的宅基地房,是有產權的、合法的。如果農民在城市具有購房資格、購買的商品房手續齊全,是有產權、合法的。所以,題主問題,引申為“如何確定農村房和城市房的合法性”。
“農村房”的合法性
農村房,即宅基地房的合法性,需要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合法獲取宅基地的使用權。農村房建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是由村集體進行分配的。所以,農民必須具有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權。例如,沒有分配宅基地的資格(非本集體戶口)、超出一戶一宅要求等而私下獲取的宅基地,均不合法。農村房要有合法的批建手續。老一輩子傳下來的宅基地房,因為歷史原因,可能沒有什麼批建手續。但是,近年來新建的房子,都要經過嚴格審批之後才能破土動工。沒有批建手續,屬於私建,很可能不合法。面積不得超標。面積,包括了宅基地面積、農村房面積(可查閱有關規定,這裡不細述)。超標部分,均不合法。合法與否,最有力的憑證是“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關於農村房的房產證,現在還沒有完全普適)。有這個憑證,可以證明房產的合法性、以及產權歸屬。
城市房的合法性
城市房其實不是一個規範的稱呼。“城市房”購買,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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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永恆xs6
l農民在農村房子是私有財產,升官發財,年邁離休,榮歸故里,樹高落葉歸根,中華民族鄉土情懷,應該傳承。城市買房,屬於商品房,既是商品,屬於購買物品,同樣屬於私有財產。理應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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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潘阿多2020
改革開放多少年了,要說剛開始的多少年有些亂,是正常的,現在應該要把亂的去理順了。
擁有產權,全華人民只能一戶一宅,如果象以前那樣有錢人買了很多套房子,鎖著門不用,浪費了多少土地,應該按每人多少平方計算,一戶適量超出多少平方可以,因為有死,有生,少與多的平方應適當放一點松度。但再超出的平方應該按平方收佔有稅。多出的那套房子不應該有產權證,城市戶口也是一戶一宅。只要是華人民政策就要一樣。
要說以前和現在合法不合法可能亂套了,對你們說沒用,你們又不敢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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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農人阿洪
能,當然合法。
農民在農村擁有的房子,只要是農民的合法房產,都應打按照農村宅基地確權的規定進行確權頒證。所謂合法房產,包括擁有集體土地建設使用證,宅基地使用權證,宅基地申請審批備案表等,包括很多農村地方之前修建的沒有任何證件但是村委會預設合法修建的符合一戶一宅的農村房屋。
那麼農村一戶兩宅的難道就不能確權嗎?
農村一戶人家有兩處以上宅基地的,一般只能選擇一處宅基地確權,未確權的合法宅基地可以透過有償轉讓,或者確權給已經結婚分戶的子女名下。
宅基地的確權頒證與農民進城購買商品房沒有任何關係。
國家鼓勵農民進城安家落戶,並保護進城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以農民進城落戶為由收回宅基地使用權。農民進城購買的商品房屬於商業性質,房產證由國家不動產登記中心正常辦理,與農民在農村有沒有宅基地沒有任何關係。也就是說,農民可以在農村擁有合法產權的宅基地,也可以進城購買商品房,只要政策允許,只要農民有錢,農民在農村擁有合法房產的條件下,進城買多少套商品房都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但是,城市人就不能回農村購買農民的宅基地。
農民在農村擁有合法宅基地的,農民進城或者說農民去世後,農民的農村宅基地上房產可以由基城市戶口合法繼承人繼承。
根據最新《不動產登記(試行)條例》規定,農民在農村擁有的合法宅基地房產,農民去世後,農民城市戶口合法繼承人可以依法辦理確權登記,並在產權證的備註欄註明此權益人為原產權人的合法繼承人。但是,城市戶口繼承人可以確權農村父母房產不代表可以推倒重建,按照目前的政策,城市戶口子女繼承農村父母的房子,可以居住使用,可以出租轉讓,但仍不能新建擴建改建的,這一點大家必須要明白的。
所以,農民在農村有房子再到城市買房子,這兩套房子都是可以同時擁有產權的。唯一要注意的是,戶口在農村的,農村的產權房可以依法申請新建、重建、改建,戶口遷進城的,農村的產權房不能推倒重建。城市產權房與農村產權房無關,與戶口在哪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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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行漸遠
如今,農民在城裡有房的大有人在,而這些人在農村都有自己的房子。這樣一來,有人不禁有這樣的疑問,農村有房又到城裡買房的這種情況,兩套房子能同時擁有產權嗎?符合政策規定嗎?
答案是肯定的!
農村人去城裡買房,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日子好過了,兜裡有錢了,去城裡選個中意的小區,買上一處樓房,村裡城裡輪換著住。農忙的時候在村裡,農閒的時候住城裡。
另一種情況是經濟條件不允許,手頭不寬裕的人家,但家中有適齡的兒子,正處在談婚論嫁的年紀,即便是借錢或貸款也得給兒子在城裡買上樓房。城裡沒房,這媳婦兒都難娶,媒人都不上門。所以,這幾年來,農村人到城裡買樓的人家,基本上屬於以上兩種情況。
而城裡的樓房是商品房,只要你有錢,就可以買,辦完手續後,產權歸你個人所有。假如你有能力,多買幾套也是合法的。
但農村的房子不同,首先農村人蓋房的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我們提出建房申請之後,由上級稽核批給農村人免費使用的建設用地。而且現在實行一戶一宅政策,也只有尚未達到一戶一宅條件的人家才可以申請宅基地。對於宅基地,我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而且,農村的房子如今不允許賣給村集體成員以外的人。也就是說城裡人不能到農村買房,即使是村集體成員,也得尚未達到一戶一宅條件的人購買才行。
綜上,農村人到城裡買房的同時,在農村有自己的房屋,是可以同時擁有這兩處房子的產權的,也是合法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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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農參謀
中國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於2020年元旦已經開始實施,它對農村普遍存在的“一戶多宅”情況的管理將更加嚴格。那麼,農民在農村有房又到城市買房是否違背“一戶一宅”的原則,兩套房能不能同時擁有產權呢?
在弄明白這個疑問之前,我們需要先弄清楚何為“一戶一宅”?
“一戶一宅”是根據土地法規等相關政策,農村一戶居民只能擁有一處用於建房居住的宅基地。
我們再來了解一下新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對於這塊的規定: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我們再來了解何為“一戶”?中國相關政策對“一戶一宅”中的“一戶”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定。這是因為每個地區的具體情況不一樣,因此每個地區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規定“一戶”的界定標準。中國大多數地區是把農村家庭一個戶口本上的成員規定為一戶,有些地區是把每個兒子結婚成家後劃為一戶。所以,“一戶一宅”中的“一戶”並沒有準確的人數標準,有的“一戶”可能是一人,有的可能是幾人,甚至還可能是十幾人。
我們再來了解何為“一宅”?“一宅”簡單來說就是一處宅基地,這處宅基地是村集體給予本村村民的福利政策,是不收取費用的,而且對這處分的宅基地的使用權利會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但是新的《土地法》並未對“一宅”的具體面積有個統一的規定。這又是考慮到不同地區有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如可支配面積指標、地區的人口和地勢等等,比如河南對於“一宅”的面積要求平原地區是不超過167平方米,而山區丘陵地則要求放寬到不超過200平方米。而對於“一宅”中面積超標的部分也會徵收相應的土地使用費用。另外對於“一宅”的使用許可權則規定農戶對自己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和繼承權,宅基地的所有權始終是屬於村集體。但是對宅基地的使用是按“地隨房走”原則,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還在,房屋下面的宅基地的使用權就不會變。
弄清楚了“一戶一宅”中“一戶”與“一宅”的相關規定,那麼,農民在農村有房又到城市買房是否違背“一戶一宅”的原則,兩套房能不能同時擁有產權呢?
首先答案是:農民在農村有房又到城市買房這種情況並不違背農村的“一戶一宅”的原則,而且這兩套房是可以同時擁有產權的。“一戶一宅”中的“一宅”指的是農村宅基地而不是房屋。規定並不反對“一戶多房”的情況。而且在城市購買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並不屬於農村宅基地。對於城市商品房建設用地也屬於城市用地範疇,其所有權屬於國家,而農村宅基地是農村土地使用範疇,其所有權屬於村集體。因此農民在農村有房,是可以再到城市買商品房的,二者並不衝突,也不違背農村“一戶一宅”的原則,並且這兩套房還可以各自透過確權來同時擁有產權。農村老家有房,又在城市買房並不會按第二套房收費;在城市裡有了房,也不會影響對老家宅基地的建造和使用。
但是“一戶一宅”對農村宅基地的使用還要注意以下特殊情況:
案例一:小張在城市買了商品房,想著家中的老房用不上了,於是就把老家的房售賣給了別人。又過了幾年,小張把城市的工作辭掉了,想回到老家搞養殖,這時想在村裡再建處房屋居住,然而村裡不同意再給他批一塊用於建房的宅基地。這裡雖然小張在村裡沒有了宅基地和房屋,但是在他想再次留村居住時村裡是不可能再給他批覆一處宅基地的。因為村裡認定他賣掉老宅的使用權還是他的,按照“一戶一宅”原則他就不會再申請到另外“一宅”的。
案例二:小王趁上大學時把自己在農村的戶口辦理了“農轉非”,成為了非農業市民。但畢業之後他並沒有在城裡買房。這時他在老家的房屋可以繼續使用,但是隨著小王身份的變化,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利也會發生相應的改變。一旦房屋倒塌,小王就會失去對老家宅基地使用的權利。村集體並不會因為小王沒有房屋居住就允許他接著使用這塊宅基地。因為小王農民身份的改變,同時也失去了村集體給予他福利的權利。
案例三:小李結婚後與父母分了戶,自己也另外建造了一處宅基地與父母分開居住。當小李父母離世,他們留下的老宅上的房屋自然而然就被小李繼承了。那麼,這時小李就在農村同時擁有了兩處宅基地。這種情況下又是怎麼規定的呢?小李父母遺留的房屋屬於私人財產,是可以被繼承的。小李對這處房宅具有使用的權利,但是根據“一戶一宅”原則,一旦老宅房屋倒塌掉,小李是對這處宅基地沒有再建的權利的,此時這處宅基地也會被村裡收回。
案例四:小趙與父母沒有分戶,但各自有一處宅院,此種情況下,如果他們家兩處宅院總面積沒有超過當地對於“一戶一宅”的使用面積標準的情況下,這兩處宅基地是可以看作“一宅”的,並不違背“一戶一宅”原則。
因此,農民在農村有房又到城市買房並不違背“一戶一宅”的原則,並且這兩套房是可以同時擁有產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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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房壇法菜
農民在農村有房子,又到城裡買了房,如果兩套房都有合法手續,同時擁有2套房的合法產權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分享下相關的法律意見,供參考。
01、農民在農村有房子,怎樣才算合法擁有了農村房的產權?
根據中國《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相關政策,大致有兩個判斷標準:
標準01:建蓋農村房的手續是不是完備的
如果戶口還在農村,透過合法審批手續,是在宅基地上建蓋起來的農村房,後面又經過了鄉鎮政府部門驗收,還發了宅基地證和房屋產權證,那這樣的農村房就是合法擁有產權的。
當然,建蓋前經過了合法審批,後期沒有及時去辦理驗收和產權,雖然暫時沒有取得宅基地證或產權證,依然算合法擁有的。
標準02:取得農村房的渠道是不是合法的
如果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雖然自己沒有建蓋,但在符合“一戶一宅”、“法定面積”政策規定的情況下,透過向其他成員買,也是可以合法取得農村房產權的。
當然,父母或親人不在後,透過合法繼承,也是可以合法取得農村房產權的,沒有障礙。
02、農民在城裡買了房子,還能不能合法擁有產權?
這個答案也是肯定的!
在農村有房子,目前,法律和政策都允許農民進城買房,並且完全可以合法擁有產權。在城裡買房和在農村有房,都是不衝突的。
當然,如果在城裡買的房子手續不合法,也就是沒有買商品房,或者買的商品房手續不合法,當然也就不能合法擁有產權。
03、未來的國家政策(包括法律)對此會不會有變動?
這個不敢保證!
但結合世界各國經驗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看、城鄉一元化、依法治國理念來看,保證公民合法產權將是大機率事件。
目前,為了推進城鎮化戰略,允許農民把戶口遷到城市,但限制(注意不是絕對禁止)已遷進城的農民返鄉,為了是城鎮化戰略。
從去年政策風向看,已經開始允許遷出農村戶口進城,但在城市無法就業的農民返鄉,允許把戶口遷回原籍成為農村人。
當然,因為上學,戶口從農村遷出去,畢業後,未能就業,也是可以把戶口遷回原來農村的。
現在,隨著農村“空心化”,農村振興成了一句口號,又開始鼓勵有一定帶頭作用的城裡人去農村,並可以審批宅基地建房(目前浙江省浦江縣有這個政策,要求就是原籍是浦江,後來遷出去的成功人士可以回去)。
未來隨著城鎮化達到一定水平(比如,75%-80%)左右,也就是差不多15-20年這個時段,已經不需要單向限制的時候,城鄉戶籍雙向流動將成為大機率事件。
因此,農民在農村合法審批、建蓋了房子,又在城市買了房子,也是合法渠道買的正規商品房,完全可以同時擁有兩處房產的產權,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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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守望三農A
農民在農村有房子,又到城市買房了,這兩套房能同時合法擁有產權嗎?
農民在農村享有宅基地使用權,是國家法律規定的一種特殊權利,滿足法律的要求,就應該取得這個權利。
而城市裡的房子是一種商品性質,如果農民有經濟條件,就可以隨便購買,只要經濟來源合法,依法繳納購置稅,擁有幾套都是會擁有產權的。
農民是社會的弱勢群體,農民又是農村土地的擁有者,農村的土地是本村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分配就要根據真正需要來調節,所以農民既要合法擁有一處宅基地,又不可以隨意超岀規定的範圍。按照法律的規定“一戶一宅”,既考慮農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又彰顯了一種公平公正的原則。
農村的宅基地,雖然土地管理法規定是“一戶一宅”,但實際當中也有一戶多宅的現象,這多數都是歷史原因形成的,國家法律保護私有財產,也不可能一刀切,因為我們國家岀臺土地管理法比較晚,對歷史遺留問題還要一步步過渡。
對於農民進城買房子,國家是沒有限制的,因為城市裡的房子是一種商品性質,建起來就是賣的,市場經濟農民和其他人享有平等的權利。另外城市裡建房用的土地,是透過徵用取得的,換句話說就是買來的,而農民建房子使用的土地是按照需要分配的,所以不能等同對待。這樣農民透過合法手續在城市買來的房子,無論就擁有數量多少,都是擁有產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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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齊東晏子
農民在農村有房子是天經地義,再到城市買房子也是正常現象。隨著城鎮化發展,農村人口不斷流向城市,農民到城市打工生活,在城市買房子的現象也非常普遍。許多城市對於城市房產的買賣都沒有限制,除個別限制發展的大城市外,農民進城買房子完全是自由的,只要符了錢辦理了房產證,這房子當然就是你的合法房產。
而農村的房子,只要你是合法申請宅基地建設的,或者是祖上留下的房產,那當然也都是你的合法房產,神聖不可侵犯。不管你在農場是隻有這一棟房子,還是擁有兩處以上房子,只要得來的手段是合法的,即使超出一戶一宅的規定,在房子存在期間,你就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和房子的合法產權。
就目前來說,國家限制農村房產,規定一戶一宅,是針對宅基地的限制,因為宅基地屬農村集體所有,不能隨便佔用。而城市的房子,所佔用的土地性質不同,可以自由買賣,只要取得手段合法,就可以依法辦理房產證。國家不僅不限制農民進城買房子,相反是引導農民進城買房子,這樣不僅可以拉動城市房地產市場,也可以加速城鎮化的發展,對國家是有利的。
由於前些年城市房子存在嚴重的炒房現象,所以國家現在對購買城市房產也進行了一定的限制,比如購買第二套以上房產,在貸款利率等方面可能上浮,主要是為了打擊炒房現象,穩定房產價格,讓普通百姓買得起房子。本題中,明確表示只是兩處房子,即農村一套、城市一套,這兩套房子當然可以同時合法擁有,誰又幹涉得著呢?農村一戶一宅只是針對農村農村宅基地,城市買房子根本就不限制,並且城市的房產和一戶一宅政策完全不搭界,不知這位朋友擔心什麼呢?
回覆列表
農民在本村可以有一套符合一戶一宅的房子,在城裡可以擁有一套或多套依法買的商品房,這些房子都可以擁有房屋產權,都是合法的。只不過你農村的房子是集體土地使用證,城裡的房子是國有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