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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明亞王暻

    您說的是商業保險還是社保?

    社保的話不可能不交的,不交是違法行為

    如果是商保,市公司自己的行為了,多一份養老金,也是不錯的呀

    您可以自己再補一份商業醫療類保險

  • 2 # 影多多視界

    少買幾年也不影響使用。購買醫療保險必須是在先繫結養老金的前提下才可以購買。從購買之日起半年後才可以享受住院報銷。報銷比例按當地住院級別來定。

  • 3 # 幫兄聊社保

    你說的這種情況在很多單位都存在,特別是在2000年之前,很多單位都只買養老保險而沒有辦理醫療保險,2011年社保實施以後,這種情況逐步得到好轉,大部分單位為職工辦理了五險,而有的單位仍然只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我的情況和你說的情況比較類似,由於我當初從機關下海以後,也是以個人身份辦理養老保險,根本沒有去想醫療保險的事情,後來到了幾家民營企業,發現他們不僅買了養老保險,也買了醫療保險,但還是沒有引起自己的重視,直到2008年我才開始繳納醫療保險。由於醫療保險繳費比較晚,所以在我辦理退休時,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有30多年,而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只有7年,好在我有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加上實際繳費年限,我的醫療保險能夠達到重慶市規定的男性醫療保險繳費累計達到30年的規定。但是在重慶市規定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中,除了繳費年限不低於30年以外,還規定了實際繳費年不低於10年。雖然我的累計繳費年限超過了30年,但是實際繳費年限達不到10年,所以也必須補繳三年的醫療保險費用,才能在辦理退休後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而終身享受醫保待遇。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部分單位都是先繳納了養老保險,後來在辦理醫療保險,這樣導致的結果是部分人在辦理養老保險退休時,醫療保險無法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像我這種具有視同繳年限的人還比較好辦,但是如果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醫療保險就只有累計實際繳費年限,因此在辦理退休時導致大部分人都涉及到醫療保險的補繳問題。由於醫療保險具有很強的時效性,過去斷繳的年份是不能往前補繳的,因此在計算補繳費用時都是往後計算,而不是往前計算,所以補繳費用總體還是比較高的,如果一次性補繳補繳困難的,只能選擇在辦理退休後逐年繳費的方式來解決。逐年繳費的好處是不會因為要一次性補繳拿出一大筆錢,可以減輕自己資金壓力,加上每月領取了基本養老金,可在每月的養老金中拿出一部分錢來繼續繳納醫療保險。

    綜上所述,單位先繳納養老保險,後繳納醫療保險,導致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少了很多年,單位的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也是違反社保法的,但是職工拿用人單位沒有辦法,加上醫療保險沒有繳納的年份不能補繳,所以退休後還面臨一次性補繳或是逐年繳費等具體事宜,這是我們在今後擇業時需要引起重視的。

  • 4 #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單位先買了養老保險,然後再買的醫療保險,醫療保險少買了很多年,該怎麼辦?關於這個問題,那麼首先我們要確定你醫療保險初始購買的時間是哪一年,實際上本身醫療保險的正式交費的年限相比於我們養老保險,確實是要晚了很多年,所以說先買的養老保險,然後再買醫療保險是很正常的,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我們要確定自己的醫療保險是從哪一年開始購買的,因為全國統一性的繳納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大約是從2001年開始繳納,所以說你的醫療保險只要是從這個時間節點開始繳納的就沒有問題,因為之前的繳費年限都可以認定我們的視同繳費年限,所以說等同於實際繳費年限,那麼是沒有關係的。

    但如果說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是在2001年之後繳納的,並且養老保險比醫療保險要早幾年,這種情況下作為企業單位來講,就應該正常的來給你補交相應的費用,但實際上醫療保險是不能夠進行補繳的,只不過就是醫療保險,我們可以在退休之前一次性完成,補交所需要年輕的費用,所以說由企業單位造成沒有繳納的這部分期限,那麼應該由企業單位來承擔相應的費用就沒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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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退休筆記

    樓主你好,單位先買了養老保險,然後才買的醫療保險,醫療保險少交了很多年,該怎麼辦?工作單位先買養老保險再買醫療保險,如果你的工作年限是在2001年之前,這是很正常的,因為我們國家正式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的交費時間是從2001年才開始的,所以說在2001年之前的工作年限那麼都不會有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但這個時候如果說你有工作年限,是可以認定你自己的視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

    因為畢竟在2001年之前沒有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所以說就會跟自己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形成一定的差距,這是很正常的,但是你的養老保險正常參保的年限是在2001年之後,那麼醫療保險是更晚的時間,這種情況下就不符合這個參保條件了,所以說所欠繳的費用那麼應該是由企業單位來承擔,但是醫療保險本身是不能夠補繳的,所以說在退休之前需要補繳的費用,那麼也應該由企業單位來承擔。

    因為本身醫療保險享受的是即交即得的原則,所以說是不能夠補交這個相關費用的,那麼這種情況下雖然說不會影響到你正常醫保的報銷待遇,但是你在辦理退休的時候,如果說你差25週年醫療保險費用的時間過於較長,那麼你補交的費用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所以這個費用有一部分應該是由企業單位來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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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知道壹點兒

    一般來說,單位在跟你繳納社保的時候,會同時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不會存在僅僅繳納養老保險而不繳納醫療保險這樣的情況。

    除非說你參加工作時間比較早,工作的時候,還沒有醫療保險,這才發生了單位只為你繳納了養老保險而沒有繳納醫療保險這樣的情況。因為中國醫療保險正式的繳費時間起始於2001年,如果說你是在2001年之前幾句已經參加工作,單位也是沒辦法繳納醫保的。

    但是,你的工齡是可視同繳費年限的,也就是說這段時間沒有繳納的醫保,可以讓你的單位為你補繳的。而且醫療保險是可以在退休前一次性補繳的,這是跟養老保險很大的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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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溫馨社保

    單位成立早於2000年的單位,先買養老保險後買醫療保險很正常,因為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啟動的時間就有先有後,不可能同時參加。

    要是2001年後,單位再先買養老保險後買醫療保險,並且醫療保險少買了好幾年,那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我們的職工養老保險啟動時間在1986年10月,當時主要針對的是合同制工人,1992年1月,固定工也正式納入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那麼單位成立早於養老保險啟動時間的單位,從86年10月或者是從92年1月就開始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並繳納了養老保險費。

    而職工醫療保險普遍是在2001年1月啟動的,之前我們還沒有醫療保險,實行的是公費醫療,那麼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時間比參加養老保險的時間就會晚9至15年,這也是很正常的。

    如果單位在2001年職工醫保實施後參保,先買養老保險後買醫療保險肯定是不行的。按照規定,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險都是強制性參加的,沒有選擇的餘地。單位後買醫保好幾年,屬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是社會保險違法行為。建議你瞭解一下當地醫保費徵繳職能是否劃歸稅務局,如果已劃歸,就向當地稅務局投訴,否則就向當地醫療保障局投訴,以維護自己應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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