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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HTV法治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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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保公積金那點事兒
產前工間休息、產前假、流產假、產檢假、哺乳假、保胎假、產假等,此外,男員工還有陪產假~
必須放的假:
1.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5.流產假:不滿4個月,15-30天;滿4個月,42天。有些地方已經細化。
可以放的假:
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
2.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3.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1、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
很多人可能會搞不明白,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都是什麼?一塊發還是分著發?女員工領了生育津貼,還用給她發產假工資嗎?
首先幫大家明確這個概念,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不一樣的。
生育津貼: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為員工承擔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
產假工資:
員工休產假期間,企業為其發放的工資。為員工支付工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提示: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企業不用再為員工重複支付工資了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採用就高原則,用人單位需要補差額髮給個人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
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
舉例:一名女職工所在單位上一年月繳費平均工資是5100元,她生育前後共128天產假。那麼她享受的生育津貼的標準就是:5100÷30×128=21760(元)
產假工資領取前提:
如果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若生育津貼高於員工平均工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產假工資;
若低於平均工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而對於超過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未達到生育津貼領取標準、或者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員工是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產假工資的。
重要提示: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舉例:
一名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8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8500元,其中的500元差額需要用人單位補足;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8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7500元,超過平均工資的500元用人單位不能剋扣。
2、營養津貼
目前參照員工繳費工資的標準,根據員工的年齡、生育情況發放。
3、生育醫療費
①員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各地詳細專案略有差異);
②員工生育後引起疾病的醫療費;
回覆列表
律師解答:根據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98天,《安徽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的,可以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增加60天。即當事人如果在安徽省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可享有158天的產假。
《安徽省工資支付規定》中對於產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有明確規定,產假期間雖然沒有投入勞動,但是視為投入勞動工作,工資正常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