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聯絡、發展與矛盾的關係三者有密切的聯絡:聯絡的本質內容是矛盾,發展是由聯絡引起的,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事物的內部聯絡即事物內部矛盾雙方的聯絡,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事物的外部聯絡即事物的外部矛盾雙方的聯絡,是事物發展的條件。
唯物辯證法的觀點,就是聯絡的、發展的、矛盾的觀點。
二、哲學上講的矛盾與邏輯矛盾區別(1)概念不同。
哲學上講的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邏輯矛盾是指在敘述或回答問題時出現的首尾不一、互相打架的現象。
(2)存在的範圍不同。
哲學上講的矛盾具有普遍性,存在於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領域;而邏輯矛盾只存在於思維領域,且在思維領域也不是每時每刻都存在邏輯矛盾。
(3)反映的角度不同。
哲學上講的矛盾是從動態方面來反映事物,是從不同時間、不同空間、不同側面來講的;而邏輯矛盾是從動態方面反映問題,是在同一時間、同一關係下,對同一物件作出不同斷定。
(4)存在的性質不同。
哲學上講的矛盾是客觀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而邏輯矛盾是主觀的。
三、矛盾分析的方法1、運用一分為二的觀點,堅持兩分法、兩點論。
2、對具體問題進行具體分析3、善於把握重點和主流,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四、矛盾普遍性與矛盾特殊性的內在聯絡1、從空間上看,普遍性——事事有矛盾(各個事物包含的矛盾是不是都一樣嗎?)特殊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點2、從時間上看,普遍性——時時有矛盾(每個事物矛盾自始至終都一樣嗎?)特殊性——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發展階段有不同的特點3、從空間上看,即使把每一個事物內部不同的矛盾方面相比較,也都是各不相同的,所以,事事、時時都要分析矛盾特殊性。
五、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和一切從實際出發相同點:二者都要求瞭解實際情況,認識符合客觀實際。
二者都是唯物論與辯證法的有機統一。
不同點:(1)從實際出發屬於唯物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屬於辯證法。
(2)從實際出發的原理依據是物質和意識的辯證關係。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理依據是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3)二者的具體內容不同。
從實際出發強調主觀符合客觀,反對主觀主義;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強調矛盾各有其特點,反對一刀切。
六、矛盾特殊性寓於普遍性之中,普遍性包含特殊性都是錯誤的事物的特殊性是千差萬別,豐富多彩的,而普遍性則拋開了許多豐富多彩的個性,只是概括出了他們的共同本質。
因此,不能說普遍性包含特殊性或特殊性寓於普遍性之中,所以,二者既不是多數和少數的關係,也不是整體和部分的關係,而是共性和個性的關係。
七、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區別:(1)兩者外延不同:主要矛盾是就複雜事物所包含的諸多矛盾相互比較而言的,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則是就同一矛盾的雙方比較而言,主要矛盾有一個,次要矛盾有多個,矛盾的主要方面有一個,矛盾的次要方面有一個。
(2)兩者的內涵不同。
主、次矛盾講的是矛盾體可以稱為一個或一種矛盾。
而矛盾主、次方面講的則是矛盾側面,所以只能叫一方或方面。
正因為主、次矛盾都是矛盾體,其內容都包含著矛盾的雙方,所以主、次矛盾又都有各自的主次方面。
(3)兩者作用不同:主要矛盾決定事物的發展程序,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事物性質。
(4)二者方法論要求不同:主次矛盾關係原理要求做工作要抓重點、抓關鍵、抓中心,但不可忽視一般。
主次方面關係原理要求看問題要把握主流和本質,但又不可忽視支流。
聯絡:(1)二者都是關於矛盾的不平衡性問題,都是屬於矛盾的特殊性問題。
(2)二者都要求堅持重點論,反對均衡論。
(3)主要矛盾中包含有矛盾的主要方面,兩者之間是整體和部分的關係,而複雜事物的性質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規定的。
八、“兩點論兩分法”和“與重點相統一中的兩點論”的比較區別:(1)含義不同,“兩點論兩分法”是全面地看問題的方法,既看事物的這一面,又看事物的那一面。
而“與重點論相統一的兩點論”是指認識複雜事物時,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認識某一矛盾時,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2)二者依據不同。
前者哲學依據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後者哲學依據是主次矛盾辯證關係原理和矛盾主次方面辯證關係原理,而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都屬於矛盾特殊性。
(3)二者強調的內容不同。
前者只強調兩點,強調全面;後者強調的是帶有重點的兩點。
聯絡:(1)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的“與重點論相統一的兩點論”中的兩點,實質上與普遍性原理要求的“兩點論”中的兩點論是相同的。
(2)二者的方面都是一點論。
所以二者既有聯絡又有區別,因此不能籠統地講前者就是後者。
一、聯絡、發展與矛盾的關係三者有密切的聯絡:聯絡的本質內容是矛盾,發展是由聯絡引起的,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事物的內部聯絡即事物內部矛盾雙方的聯絡,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事物的外部聯絡即事物的外部矛盾雙方的聯絡,是事物發展的條件。
唯物辯證法的觀點,就是聯絡的、發展的、矛盾的觀點。
二、哲學上講的矛盾與邏輯矛盾區別(1)概念不同。
哲學上講的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邏輯矛盾是指在敘述或回答問題時出現的首尾不一、互相打架的現象。
(2)存在的範圍不同。
哲學上講的矛盾具有普遍性,存在於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領域;而邏輯矛盾只存在於思維領域,且在思維領域也不是每時每刻都存在邏輯矛盾。
(3)反映的角度不同。
哲學上講的矛盾是從動態方面來反映事物,是從不同時間、不同空間、不同側面來講的;而邏輯矛盾是從動態方面反映問題,是在同一時間、同一關係下,對同一物件作出不同斷定。
(4)存在的性質不同。
哲學上講的矛盾是客觀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而邏輯矛盾是主觀的。
三、矛盾分析的方法1、運用一分為二的觀點,堅持兩分法、兩點論。
2、對具體問題進行具體分析3、善於把握重點和主流,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四、矛盾普遍性與矛盾特殊性的內在聯絡1、從空間上看,普遍性——事事有矛盾(各個事物包含的矛盾是不是都一樣嗎?)特殊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點2、從時間上看,普遍性——時時有矛盾(每個事物矛盾自始至終都一樣嗎?)特殊性——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發展階段有不同的特點3、從空間上看,即使把每一個事物內部不同的矛盾方面相比較,也都是各不相同的,所以,事事、時時都要分析矛盾特殊性。
五、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和一切從實際出發相同點:二者都要求瞭解實際情況,認識符合客觀實際。
二者都是唯物論與辯證法的有機統一。
不同點:(1)從實際出發屬於唯物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屬於辯證法。
(2)從實際出發的原理依據是物質和意識的辯證關係。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理依據是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3)二者的具體內容不同。
從實際出發強調主觀符合客觀,反對主觀主義;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強調矛盾各有其特點,反對一刀切。
六、矛盾特殊性寓於普遍性之中,普遍性包含特殊性都是錯誤的事物的特殊性是千差萬別,豐富多彩的,而普遍性則拋開了許多豐富多彩的個性,只是概括出了他們的共同本質。
因此,不能說普遍性包含特殊性或特殊性寓於普遍性之中,所以,二者既不是多數和少數的關係,也不是整體和部分的關係,而是共性和個性的關係。
七、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區別:(1)兩者外延不同:主要矛盾是就複雜事物所包含的諸多矛盾相互比較而言的,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則是就同一矛盾的雙方比較而言,主要矛盾有一個,次要矛盾有多個,矛盾的主要方面有一個,矛盾的次要方面有一個。
(2)兩者的內涵不同。
主、次矛盾講的是矛盾體可以稱為一個或一種矛盾。
而矛盾主、次方面講的則是矛盾側面,所以只能叫一方或方面。
正因為主、次矛盾都是矛盾體,其內容都包含著矛盾的雙方,所以主、次矛盾又都有各自的主次方面。
(3)兩者作用不同:主要矛盾決定事物的發展程序,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事物性質。
(4)二者方法論要求不同:主次矛盾關係原理要求做工作要抓重點、抓關鍵、抓中心,但不可忽視一般。
主次方面關係原理要求看問題要把握主流和本質,但又不可忽視支流。
聯絡:(1)二者都是關於矛盾的不平衡性問題,都是屬於矛盾的特殊性問題。
(2)二者都要求堅持重點論,反對均衡論。
(3)主要矛盾中包含有矛盾的主要方面,兩者之間是整體和部分的關係,而複雜事物的性質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規定的。
八、“兩點論兩分法”和“與重點相統一中的兩點論”的比較區別:(1)含義不同,“兩點論兩分法”是全面地看問題的方法,既看事物的這一面,又看事物的那一面。
而“與重點論相統一的兩點論”是指認識複雜事物時,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認識某一矛盾時,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2)二者依據不同。
前者哲學依據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後者哲學依據是主次矛盾辯證關係原理和矛盾主次方面辯證關係原理,而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都屬於矛盾特殊性。
(3)二者強調的內容不同。
前者只強調兩點,強調全面;後者強調的是帶有重點的兩點。
聯絡:(1)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的“與重點論相統一的兩點論”中的兩點,實質上與普遍性原理要求的“兩點論”中的兩點論是相同的。
(2)二者的方面都是一點論。
所以二者既有聯絡又有區別,因此不能籠統地講前者就是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