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你好。你提出的問題“社保與農保的區別?”,通常理解就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區別”。
我在此可以肯定的答覆你,這兩種保險有區別,而且區別還不小。
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共有三部分組成:一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二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三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今天,我們主要介紹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本質區別。在這裡,首先要跟大家明確的是,城鄉居保與城鎮職保都屬於社保,只是不同的兩個險種而已。
1、繳費方式不一樣: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月繳費,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資和職工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乘以繳費比例繳納。這裡包含有兩種繳費方式:一是在單位就業的參保人在單位繳納。單位承擔16%,全部劃入社會統籌,個人承擔8%,計入個人賬戶。二是參保人作為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養老和職工醫療兩種保險。費用全部自己承擔,養老保險是按20%比例繳納,其中12%劃入社會統籌,8%計入個人賬戶中。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繳費檔次自主選擇繳納。目前,安徽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從 2020 年 1 月起,將統一調整為每年 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3000 元、4000 元、5000 元、6000 元共 15 個檔次。家庭經濟暫時困難的可以繳200元,家庭經濟還可以的儘量繳500元,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選6000元,鼓勵經濟條件好的參保人選擇較高檔次的繳費標準,多繳多得。
2、繳費補貼不一樣: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完全由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構成,沒有政府補貼。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根據參保人選定的繳費檔次,政府給予一定的繳費補貼。比如安徽省對每年正常繳費的參保人由省財政和市、縣(區)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從2020 年1月起,將繳費補貼最低標準調整為:繳費 200 元補貼 40 元,300 元補貼 50 元,400 元補貼 60 元,500 元補貼 70元,600 元補貼 80 元,700 元補貼 90 元,800 元補貼 100 元,900 元補貼 110 元,1000 元補貼 120 元,1500 元補貼 150 元,繳費2000 元及以上的補貼 200 元。
3、養老金計算辦法不一樣: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根據參保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儲存額以及退休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計算。
城鎮職工社保養老金計算公式;
“中人”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常見的有50週歲為195個月,55週歲為170個月,60週歲為139個月)。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繳費基數×8%×繳費年限)+利息。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指數化繳費工資工資×視同工齡年限×過渡性養老金係數
養老金的多少取決於本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及退休時當地的社平工資有關。也就是說繳費基數高,繳費年限長,社平工資高的,養老金就會高。體現了養老金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原則。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根據個人繳費總額+政府補貼+基礎養老金來計算的。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個人繳費標準+政府補貼)×繳費年限+利息]÷139
4、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一樣: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男60,女工50,女幹部55週歲領取;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論男女,都是60週歲領取。
5、養老金增長幅度不一樣: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截至今年,城鎮職工養老金已經連續16年上漲,而且近幾年的增幅都在5%左右。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金的上漲,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多長時間調整一次,但要求各地區根據各地區的具體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但是每次調整的標準不高,在10元-20元左右。
透過以上分析,兩項保險的優缺點一下子就清楚了。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優點是:
1、允許補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參保繳費人員距領取基礎養老保險待遇年齡(60週歲)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2、個人繳費的同時,政府給予補貼,且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都計入個人賬戶。3、繳費低,容易被大多數參保人接受。比如,安徽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在200元到6000共計15個不同的檔次自行選擇繳納。
缺點是:
1、不論男女退休年齡都是60週歲。
2、繳費水平低,導致養老金偏低。
3、養老金增幅少。
(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1、退休年齡男都是60週歲,女工50,女幹部55週歲。
2、繳費水平高,養老金標準高。
3、養老金增長速度快,增幅高。
1、不允許補繳。
2、個人繳費的同時,政府不給予補貼。
3、繳費標準高,許多參保人不堪重負。
至於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哪個划算,相信透過上面的分析,大家心裡已經有了清楚地認識。
分析完了兩種養老保險的本質區別,那麼,我們接下來看看兩種保險未來能否轉換銜接及繳費年限能否累計計算。
這個問題是我們在日常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問題。經常有參保人問,說既在老家農村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又在打工的單位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這樣的情況可以同時繳納嗎?退休後可以領兩份養老金嗎?如果不能,該怎麼處理?類似這樣的問題是越來越多了,類似這樣的人群也是越來越多了。
這樣的人群主要涉及兩類群體,一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在鄉務農時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進城務工時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二是城鎮就業不穩定的人員,未就業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業後按照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在兩種養老保險制度間交叉選擇參保。
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肯定是不能同時領取兩份養老金的。那麼,如果出現同時參保繳費的情況,我們該怎麼辦呢?
關於這個問題的處理,國家人社部發〔2014〕17號《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中有明確規定: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達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參保人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併累加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一、什麼樣的人在什麼情況下適用這項政策:上面的政策適用於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養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保)兩種制度的人員辦理跨制度銜接養老保險關係。
主要涉及兩類群體,一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在鄉務農時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進城務工時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二是城鎮就業不穩定的人員,未就業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業後按照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在兩種養老保險制度間交叉選擇參保。
二、什麼時間可以辦理兩種保險的銜接:按照我對政策的理解,銜接時點是在領取待遇當年且領取待遇前辦理銜接手續。職工養老與城鄉居保法定退休年齡有區別,並不都是60週歲。
參保人員達到職工養老法定退休年齡前,不辦理城鄉居保制度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達到職工養老法定退休年齡後,不符合按月享受職工養老待遇條件,又不願申請辦理城鄉居保制度銜接手續的,也可以按照職工養老規定延長繳費後再申請辦理城鄉居保制度銜接手續。
三、兩種保險銜接的條件:職工養老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應向職工養老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從城鄉居保轉入職工養老。職工養老繳費年限不足15年或按規定延長繳費仍不足15年的,應向城鄉居保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從職工養老轉入城鄉居保。
四、銜接前需要歸集職保關係:辦理參保人員職工養老和城鄉居保制度銜接手續的, 應先確定職工養老待遇領取地,由職工養老待遇領取地(即職工養老關係歸集地)負責歸集參保人員職工養老關係,告知參保人員辦理相關手續,併為其開具包含各參保地繳費年限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參保人員一生可能在多個地方流動就業交叉參保,需要辦理制度銜接的,要先按職工養老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確定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領取地並歸集職工養老保險關係,再向轉入地提出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手續。也就是說,先要確定參保人員職工養老待遇領取地,歸集職工養老關係,由歸集地列印《參保繳費憑證》;然後根據《參保繳費憑證》上記錄的職工養老累計繳費月數,確定城鄉居保制度銜接轉入的方向。即“先歸集職工養老關係,再辦理城鄉居保制度銜接”。
五、銜接時的賬戶資金轉移:《銜接暫行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參保人員從城鄉居保轉入職工養老的,轉移城鄉居保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包括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利息等);參保人員從職工養老轉入城鄉居保的,轉移除職工養老統籌基金之外的個人賬戶儲存額。
六、銜接時的繳費年限計算: 職工養老與城鄉居保制度間的繳費標準差異很大,如果採取一年折算一年的方法,會導致低繳費換取高待遇的不合理情況;如果採取按繳費額度折算的辦法,會出現城鄉居保繳費一年僅能折算為職工養老十分之一甚至幾十分之一年,相反職工養老轉入城鄉居保將會出現繳費一年折算為十年甚至幾十年的情況,這也是不恰當的。參保人員從城鄉居保轉入職工養老,其參加城鄉居保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職工養老繳費年限。
七、銜接時重複繳費的清退: 參保人員存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職工養老和城鄉居保情況的,由轉入地社保機構清退城鄉居保重複繳費時段相應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
八、其他要求:銜接經辦規程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社保機構負責城鄉居保制度銜接業務經辦。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受理參保人銜接轉入申請業務時,應依據其提供的《職工養老參保繳費憑證》,稽核參保人是否符合制度銜接條件。憑證上記錄的全部繳費年限不足15 年的,參保人才能向城鄉居保轉移。
上面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最後再歸納總結一下:
制度間關係銜接:
1、涉及人群,參加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兩種養老保險的參保人;
2、銜接時間: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當年且領取待遇之前;
3、銜接條件:符合領取職工養老的,申請辦理從城鄉居保轉入職工養老。不符合領取職工養老的,申請辦理從職工養老轉入城鄉居保。
4、歸集職保關係:先歸集在各個地區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並開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5、資金轉移:城鄉居保轉入城鎮職工,轉移資金包括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利息等,從城鎮職工轉入城鄉居保的,只轉移除職工養老統籌基金之外的個人賬戶儲存額。
題主你好。你提出的問題“社保與農保的區別?”,通常理解就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區別”。
我在此可以肯定的答覆你,這兩種保險有區別,而且區別還不小。
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共有三部分組成:一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二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三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今天,我們主要介紹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本質區別。在這裡,首先要跟大家明確的是,城鄉居保與城鎮職保都屬於社保,只是不同的兩個險種而已。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本質區別
1、繳費方式不一樣: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月繳費,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資和職工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乘以繳費比例繳納。這裡包含有兩種繳費方式:一是在單位就業的參保人在單位繳納。單位承擔16%,全部劃入社會統籌,個人承擔8%,計入個人賬戶。二是參保人作為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養老和職工醫療兩種保險。費用全部自己承擔,養老保險是按20%比例繳納,其中12%劃入社會統籌,8%計入個人賬戶中。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繳費檔次自主選擇繳納。目前,安徽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從 2020 年 1 月起,將統一調整為每年 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3000 元、4000 元、5000 元、6000 元共 15 個檔次。家庭經濟暫時困難的可以繳200元,家庭經濟還可以的儘量繳500元,家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選6000元,鼓勵經濟條件好的參保人選擇較高檔次的繳費標準,多繳多得。
2、繳費補貼不一樣: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完全由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構成,沒有政府補貼。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根據參保人選定的繳費檔次,政府給予一定的繳費補貼。比如安徽省對每年正常繳費的參保人由省財政和市、縣(區)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從2020 年1月起,將繳費補貼最低標準調整為:繳費 200 元補貼 40 元,300 元補貼 50 元,400 元補貼 60 元,500 元補貼 70元,600 元補貼 80 元,700 元補貼 90 元,800 元補貼 100 元,900 元補貼 110 元,1000 元補貼 120 元,1500 元補貼 150 元,繳費2000 元及以上的補貼 200 元。
3、養老金計算辦法不一樣: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根據參保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儲存額以及退休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計算。
城鎮職工社保養老金計算公式;
“中人”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常見的有50週歲為195個月,55週歲為170個月,60週歲為139個月)。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繳費基數×8%×繳費年限)+利息。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指數化繳費工資工資×視同工齡年限×過渡性養老金係數
養老金的多少取決於本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及退休時當地的社平工資有關。也就是說繳費基數高,繳費年限長,社平工資高的,養老金就會高。體現了養老金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原則。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根據個人繳費總額+政府補貼+基礎養老金來計算的。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個人繳費標準+政府補貼)×繳費年限+利息]÷139
4、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一樣: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男60,女工50,女幹部55週歲領取;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論男女,都是60週歲領取。
5、養老金增長幅度不一樣: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截至今年,城鎮職工養老金已經連續16年上漲,而且近幾年的增幅都在5%左右。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金的上漲,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多長時間調整一次,但要求各地區根據各地區的具體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但是每次調整的標準不高,在10元-20元左右。
透過以上分析,兩項保險的優缺點一下子就清楚了。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優點是:
1、允許補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參保繳費人員距領取基礎養老保險待遇年齡(60週歲)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2、個人繳費的同時,政府給予補貼,且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都計入個人賬戶。3、繳費低,容易被大多數參保人接受。比如,安徽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在200元到6000共計15個不同的檔次自行選擇繳納。
缺點是:
1、不論男女退休年齡都是60週歲。
2、繳費水平低,導致養老金偏低。
3、養老金增幅少。
(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優點是:
1、退休年齡男都是60週歲,女工50,女幹部55週歲。
2、繳費水平高,養老金標準高。
3、養老金增長速度快,增幅高。
缺點是:
1、不允許補繳。
2、個人繳費的同時,政府不給予補貼。
3、繳費標準高,許多參保人不堪重負。
至於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哪個划算,相信透過上面的分析,大家心裡已經有了清楚地認識。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轉換銜接
分析完了兩種養老保險的本質區別,那麼,我們接下來看看兩種保險未來能否轉換銜接及繳費年限能否累計計算。
這個問題是我們在日常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問題。經常有參保人問,說既在老家農村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又在打工的單位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這樣的情況可以同時繳納嗎?退休後可以領兩份養老金嗎?如果不能,該怎麼處理?類似這樣的問題是越來越多了,類似這樣的人群也是越來越多了。
這樣的人群主要涉及兩類群體,一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在鄉務農時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進城務工時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二是城鎮就業不穩定的人員,未就業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業後按照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在兩種養老保險制度間交叉選擇參保。
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肯定是不能同時領取兩份養老金的。那麼,如果出現同時參保繳費的情況,我們該怎麼辦呢?
關於這個問題的處理,國家人社部發〔2014〕17號《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中有明確規定: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達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參保人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併累加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一、什麼樣的人在什麼情況下適用這項政策:上面的政策適用於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養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保)兩種制度的人員辦理跨制度銜接養老保險關係。
主要涉及兩類群體,一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在鄉務農時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進城務工時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二是城鎮就業不穩定的人員,未就業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業後按照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在兩種養老保險制度間交叉選擇參保。
二、什麼時間可以辦理兩種保險的銜接:按照我對政策的理解,銜接時點是在領取待遇當年且領取待遇前辦理銜接手續。職工養老與城鄉居保法定退休年齡有區別,並不都是60週歲。
參保人員達到職工養老法定退休年齡前,不辦理城鄉居保制度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達到職工養老法定退休年齡後,不符合按月享受職工養老待遇條件,又不願申請辦理城鄉居保制度銜接手續的,也可以按照職工養老規定延長繳費後再申請辦理城鄉居保制度銜接手續。
三、兩種保險銜接的條件:職工養老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應向職工養老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從城鄉居保轉入職工養老。職工養老繳費年限不足15年或按規定延長繳費仍不足15年的,應向城鄉居保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從職工養老轉入城鄉居保。
四、銜接前需要歸集職保關係:辦理參保人員職工養老和城鄉居保制度銜接手續的, 應先確定職工養老待遇領取地,由職工養老待遇領取地(即職工養老關係歸集地)負責歸集參保人員職工養老關係,告知參保人員辦理相關手續,併為其開具包含各參保地繳費年限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參保人員一生可能在多個地方流動就業交叉參保,需要辦理制度銜接的,要先按職工養老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確定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領取地並歸集職工養老保險關係,再向轉入地提出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手續。也就是說,先要確定參保人員職工養老待遇領取地,歸集職工養老關係,由歸集地列印《參保繳費憑證》;然後根據《參保繳費憑證》上記錄的職工養老累計繳費月數,確定城鄉居保制度銜接轉入的方向。即“先歸集職工養老關係,再辦理城鄉居保制度銜接”。
五、銜接時的賬戶資金轉移:《銜接暫行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參保人員從城鄉居保轉入職工養老的,轉移城鄉居保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包括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利息等);參保人員從職工養老轉入城鄉居保的,轉移除職工養老統籌基金之外的個人賬戶儲存額。
六、銜接時的繳費年限計算: 職工養老與城鄉居保制度間的繳費標準差異很大,如果採取一年折算一年的方法,會導致低繳費換取高待遇的不合理情況;如果採取按繳費額度折算的辦法,會出現城鄉居保繳費一年僅能折算為職工養老十分之一甚至幾十分之一年,相反職工養老轉入城鄉居保將會出現繳費一年折算為十年甚至幾十年的情況,這也是不恰當的。參保人員從城鄉居保轉入職工養老,其參加城鄉居保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職工養老繳費年限。
七、銜接時重複繳費的清退: 參保人員存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職工養老和城鄉居保情況的,由轉入地社保機構清退城鄉居保重複繳費時段相應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
八、其他要求:銜接經辦規程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社保機構負責城鄉居保制度銜接業務經辦。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受理參保人銜接轉入申請業務時,應依據其提供的《職工養老參保繳費憑證》,稽核參保人是否符合制度銜接條件。憑證上記錄的全部繳費年限不足15 年的,參保人才能向城鄉居保轉移。
上面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最後再歸納總結一下:
制度間關係銜接:
1、涉及人群,參加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兩種養老保險的參保人;
2、銜接時間: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當年且領取待遇之前;
3、銜接條件:符合領取職工養老的,申請辦理從城鄉居保轉入職工養老。不符合領取職工養老的,申請辦理從職工養老轉入城鄉居保。
4、歸集職保關係:先歸集在各個地區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並開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5、資金轉移:城鄉居保轉入城鎮職工,轉移資金包括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利息等,從城鎮職工轉入城鄉居保的,只轉移除職工養老統籌基金之外的個人賬戶儲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