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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areRu昊安路男裝

    公司經營不善,全員理應共擔!全員降薪,理所當然。

    公司是一個經濟體。公司經營的本質是增收、增效與增值。也就是說,公司的存在首先是因為它能創造經濟收益。員工的高薪,來源於高收益。一旦沒有收益或收益減少,那員工薪資減少是必然的,而且是呈正比關係的。同時,員工的工作沒有給公司帶來收益,本身就是一種成本浪費,即是負債。所以,員工的薪資收入,與公司經營收益呈正比關糸。公司收益好,員工收入自然高。

    公司是一個責任共同體。公司的經營責任是全員的責任。人是公司經營中最重要的資源,不僅包括老闆股東,也包括全體員工。而且員工是最重要的資源與責任體。公司經營好壞是全員的責任。公司經營不善,不僅是老闆的責任,也是各職能崗位的失職。共擔責任,是企業組織的一項重要經營管理原則。

    公司是一個價值共同體。公司所有人員都是公司價值創造者,都要對公司的經營價值創造負責。公司的每一個崗位都是一個價值創造體,每一個員工都是公司價值的創造者。每一個崗位上的價值創造者,也就構成了公司共同整體價值創造體。所以,每個員工都要為公司的共同價值創造負責。

    公司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大河沒水,小河干。公司效益好,員工利益自然高。相反,公司收益不好,員工利益也同樣會受損。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公司是一個共生體。公司是一個共生組織。共生共創,共榮共損,共擔共享。一起成長,一同進步,共同分享。合創共生,共擔共贏。

    公司經營不善,全員理應共擔。

  • 2 # 呆子1147300027

    不違法,只要沒有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員工的工資是由企業根據效益來確定的,不是執法部門確定工資和獎金的

  • 3 # 短線淘股喬東澤

    反問一下,如果公司經營良好,會不會全員原有基礎加薪30%?

    如果公司經營不善,建議先從自身查明原因,是因為市場原因?還是管理層管理原因?還是基層員工操作原因?還是哪方面原因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查明原因公佈於眾並明確寫出改善措施。

    如果是員工工資很高,且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那可以適當降薪30%,不低於當地工資標準。如果降薪,那就一定需要明確公司扭虧為盈或者達到一個什麼標準後恢復原有工資甚至加薪20%,如果沒有這一條,降薪意味公司即將倒閉,馬太效應,差的越差。

    中小企業普遍壽命2.5年,很大一部分都是經營不善,如果降薪能解決事情的話也不會倒閉那麼多企業。

  • 4 # 薛定諤的貓63476649

    朋友,全員工資降低30%並不是因為公司經營不善,而是因為社保歸稅後,實際繳費平均上漲的數字就是30%,要麼降薪,要麼倒閉,如果你是老闆你怎麼選?

  • 5 # 打薪記

    違反合同法!只要你簽訂了具體數額工資,不是績效那種,公司私自降低工資就是有問題!

    你可以解約,並申請賠償!

    否則就要重新簽訂合同

  • 6 # 孫洪鶴

    減薪和裁員完全是公司的自主行為,公司是自主盈虧的商業實體,有其合法的權利,任何個人和機構不得擅自干擾,只要公司在運營過程中符合現在管理條例,就完全沒有任何問題,比如符合人事管理條例,相關勞動管理條例;我們換位思考一下:民營企業多麼的難,打工的無法理解得到,最簡單的例子:大眾創業,你們都可以成為老闆,那你們這些創業者多難,只有創業的人才懂得;那麼你們拼光了自己的資產,憑什麼不能有獨立的運營權。

    我們這個社會無知的宣傳為富不仁幾十年,事實是並不是為富者不仁,反觀社會發展,為富者是造富與民的,如果大家都以不窮為仁,那麼這個社會還奮鬥什麼,大家還努力什麼,全是窮人階層,你好我好大家好,這就是真的社會發展?我們只是反對“靠不法手段富的人”而不是為富不仁。

    現在很多人都是“以弱勢群體來綁架這個社會的良性發展”自身不努力,到處以乞討或是綁架的心態來面對這個發展殘酷的社會,企業經營者不是你吃大戶的心態,針對員工管理,企業自然有一套自主的制度,可以告訴大家:明年的裁員和減薪更加嚴重,未來就是合夥制員工,沒有任何企業可以願意給你養老送終。失業率的背後就是精英的全新思路的生存法則在改變。

  • 7 # 華哥說網路運營

    首先這肯定是不違法的。

    如果在修改這個規定的時候,最好是提前以書面告知所有人,自己留存好證據。

    對於部分槓精,問到說如果公司效益好,會不會提升60%?把員工工資改成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績效工資上不封頂。如果感情想拿超過600%的工資,那你就把業績做上來不就完了。

  • 8 # 平頭哥如約而至

    首先,降薪肯定會造成員工渙散,如果短期不能讓企業恢復元氣,時間一久,企業必然會垮掉。

    個人建議:停業,你做的是企業,不是慈善機構,員工按法律法規給予補償就可以了。

    別再為那些虛無縹緲的道義去苦撐了,我吃過虧的,撐了兩年,終於醒悟,員工全部辭退!現在很輕鬆。

  • 9 # 職場運營小達人

    肯定是不違法的,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標準就可以。

    這只不過是企業自身的管理經營問題,對於員工可以選擇接受或離職。

    正常來說企業以盈利為目的,有了利潤才能支付員工更高的薪水待遇。企業和員工是一條船,在這個時候就看企業老闆的為人和員工的忠誠度了。

    首先如果老闆為人不好,不得人心,不受員工喜愛,別說降薪了,正常支付都不能很好的留住員工。

    其次員工首先是為了掙錢,同時希望有個好老闆好環境,如果老闆好,企業氛圍好,員工還是有可能留下來跟企業共進退的。

    當然了員工有自己的選擇權利,如果不願意留下,企業也不能強迫。

    降薪不違法,但能考驗和提現企業管理者與員工的關係。這就是為什麼企業要照顧好員工,不然風雨飄搖時何以留人呢?

  • 10 # 冷月240835203

    首先你要明白,為什麼會降工資,企業為什麼效益不好,都是國家的一系列政策導致的,首先是房地產泡沫經濟,使得企業都房租,工人工資都是幾何倍數增長,但是!企業收入並沒有增加!近幾年更是營改增,稅收增加,又要求必須交五險一金,注意,五險一金也屬於稅收一部分的!再加上到處搞所謂的環保,稍微沾點汙染邊的直接關門,其他的也要花幾十萬辦所謂的環評證,能活下來的企業已經很不容易了,降點工資很正常,不然就只能倒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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