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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的領取條件
1、連續繳費滿一年;當然,還是多繳多得原則,根據繳費時間,最長可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也就是3-4萬!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這個非本人意願的指的是,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必須是被辭退或者工作單位破產等原因失業的!
3、要去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這個求職要求可不是說說而已,他會組織失業人員進行培訓和介紹工作,多次不去可是會被取消領取資格的。
內容分享自四會吃喝玩樂
應該是不能領取的。
你知道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是什麼嗎?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針對失業人群建立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失業人群依法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但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只有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應該怎麼領取?
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參保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這筆錢有多少?
能領多久?
失業金領取金額=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x失業金每月發放標準
失業保險金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目前肇慶最低工資標準為1350元/月,按80%計算,就是1080元/月。
領取時間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你在領取失業保險金重新就業並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再次失業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未領取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原繳費時間予以保留,重新就業並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時間累計計算。而已經參加失業保險的國有和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原幹部和固定工,在當地實施失業保險制度前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時間。
那申領流程是怎樣的?
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原單位到地稅辦理減員→失業人員到所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已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的須對最近的失業情況進行登記)以及領取《廣東省失業人員登記表》→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領取、填寫《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可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並提交辦理材料→憑回執、身份證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取回資料。
需提供資料:
(1)填寫《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可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
(2)《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必須對最近的失業情況進行登記)和《廣東省失業人員登記表》;
(3)《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原件;
(4)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5)本人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影印件;
(6)《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7)戶口簿等戶籍證明;
(8)幹部或固定工還須提供本人檔案;
(9)社保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詳細方法。
不過我想你也許會遇到特殊情況
比如說:
單位不給開證明怎麼辦?
如果公司不開具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出具書面證明。造成失業人員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損失,為用人單位承擔。
怎麼證明自己是被迫失業?
我們需要知道哪些情況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1、勞動合同終止,由企業提出不再續訂的;
2、就算是試用期不合格辭退、裁員都算作被迫失業哦。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失業保險待遇之外
失業中還有這些補貼可以申領
求職補貼: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領取,發放標準為本人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15%,最長不超過6個月。
生育補貼:
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可申領生育補貼,發放標準為生育當月本人失業保險金的三倍。
穩定就業補貼:
未到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前重新就業的,就業後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加失業保險滿3個月的,可以申領穩定就業補貼,補貼標準為一次性領取已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一半的失業保險金,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按照一個月計算。
自主創業補貼:
未到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前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可申領自主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一次性領取已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參加職業技能鑑定並取得相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可申領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發放標準為當次職業技能鑑定費用。
失業人員在每一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領取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的次數不超過兩次。失業人員申請領取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的,應當在證書頒發之日起九十日內向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超過時限申請的,不予受理。
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的標準為當次職業技能鑑定費。同一次職業技能鑑定已經享受就業專項資金、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補貼資金等財政性資金補貼的,不再享受本條規定的補貼。
外省籍人員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但不具有本省戶籍的失業人員,要求不在參保地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且不轉移失業保險關係的,可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什麼情況下不能領取?
也許,有些人會想:只要不是主動失業的就可以拿錢了對嗎?那麼,等我申領成功了,我就一直閒著,等拿滿了錢,我再去找工作好了!
真的可以嗎?當然不!
其實,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資格除了“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還要有“就業願望”。
當你完成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手續,勞動部門就會有一系列措施幫助你重新就業,比如崗位推薦,比如職業培訓……在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拒不接受的話,你很可能會被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當然,可能讓你失去領取資格的情況不止這一種,具體來說,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你將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重新就業;
●應徵服兵役;
●移居境外;
●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學校學習的;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