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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叫我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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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視野
合理,但是還有一件事情要注意,即使公司不合理,公司取消這個規定了,你最好也不要吸菸。
因為,你老闆出了這個規定說明他不喜歡有人在工作時間抽菸,看見你抽菸了,嘴上不說,心裡就已經給你打了一個低分,對你有不好的印象。
一旦你出現了什麼問題,或者公司要裁員,你捲鋪蓋走人的機率很大。
即使你不走人,但你以後的職場的晉升也會比較難,除非你比周圍的人厲害很多,讓老闆不得不用你,但是這樣的人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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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天真
答案是不合理,公司是屬於易燃易爆廠所,吸菸很可能導致嚴重災害,公司可制定廠規廠紀並在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並張榜公佈,這樣的廠規是合法有效的,一旦出現歌工違反此規定,公司是可以依據此規定給予開除處理的,但罰款公司是沒有這個權利的,罰款處理是國家行政執法,公司進行罰款處理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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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響雨亭
嗯,規定不吸菸可以,罰款一千的話屬於你們之間的約定,你不同意就可以直接提出,雙方都不妥協的話可以解除合同呀!吸菸就合理嗎?你吸菸我們這些不喜歡的人怎麼辦?是你一個人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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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油墨561
公司是沒權利罰你錢,但是公司有權利降你工資,發現第一次降薪百分之二十,第二次解除勞動合同,你們有什麼招?既然公司不允許吸菸那你就別吸菸,想吸菸就跟公司提意見,讓公司設立吸菸點,這樣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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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573399786
合不合理我不知道,我知道一旦發生火災倒黴的是企業和老闆,合不合法我不知道,我知道因員工吸菸導致的災難很多。我知道有個並不是嚴謹煙火的車間因員工把菸頭扔到擦機布上引燃火災造成十一人死亡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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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升忉利天僱帝釋做家奴
合情合理不知道合不合法。合情合理不知道合不合法。現在在控煙,全國控煙步入立法階段。都說香菸有害健康,吸菸危害他人健康更是不應該。香菸會危害健康,包括你肚子裡的胎兒畸形。控煙專家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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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愛看愛思考
這樣首先是你違反規定!一般工廠都是指定地點吸菸區的。而且還是限定時間,這樣是方便管理。這個你進入工廠時就會被告知的。這個人家已經盡到了告知義務了,你要是不能夠忍受?可以不幹這份工作。工人進入工廠就得遵守有關規定。畢竟這裡是工廠!有很多東西是易燃易爆的東西!人家加強管理無可厚非的。你是有腳的。沒有人能限制你的!可以用腳投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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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2日,衛生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定醒目的禁止吸菸警語和標誌。
室外公共場所設定的吸菸區不得位於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公共場所不得設定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菸危害健康的宣傳,並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菸勸告。
在公共場所禁止吸菸,違者罰款合法。法理依據如下:
《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
第三十七條 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禁止吸菸場所(區域)吸菸的,由相應主管部門行政執法人員責令立即改正,並可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單位或者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實行全面禁菸或者未按照規定設定吸菸點的,由相應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室外設定吸菸點不符合要求的,由相應主管部門責令該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限期改正,並可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 禁止吸菸場所(區域)的經營者、管理者未按規定履行控制吸菸職責的,由相應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
第四十一條 違反規定釋出和變相釋出菸草廣告或者開展促銷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對提供贊助的,由縣級以上工商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贊助額度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於受贊助單位,責令改正,沒收其贊助額,撤銷冠名,消除影響;對於主管人員,由受贊助或者贊助單位的主管部門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