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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如果那秒我沒有遇見你

    那要看你們三方之間原來簽署的債務轉讓協議書中關於這一點有無約定,如有約定則可要求元債務人償還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2 # HUAhua33

      一、借款追訴期新規定

      借款的訴訟時效,按照目前《民法通則》規定,一般為兩年,按照《民法總則》(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一般為三年。

      《民法通則》對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民法總則》對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訴訟時效過怎麼辦

      1、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保住訴訟時效。

      2、與債務人對賬。這既便於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重新計算。

      3、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對於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採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4、要求債務人找出擔保人。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訴訟時效從還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

      5、找第三者證明曾向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

      6、保留證據。如車票、住宿發票、信函、電報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

      7、每次清欠。儘量要求債務人支付路費,支付的路費從欠款中扣除,這樣也可使債權人的訴訟時效得到延長。

      8、提起訴訟。自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起,原訴訟時效中斷。

      9、讓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要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租金等都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要求債務人立字據、簽訂清償債務的協議或製作備忘錄。債務人不願立字據的,可邀請無利害關係的第廠者或有關單位見證,儲存債務人同意履約的電話記錄、錄音磁帶、信件、電報和電傳等。如有可能,可要求債務人去辦證機關輸清債公證。關鍵是取得和儲存債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的證據。

      10、透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折意見規定。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協調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期間即重新計算。如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期限滿時重新計算。此外,債權人向促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三、私人借款賴著不還怎麼辦

      1、到期直接開口

      到期沒有還債的朋友,有可能是沒有能力還,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沒打算償還,但是不管哪一種,只要是忘了還錢,就可以拿著借條跟朋友明說。不管結果會怎麼樣,都要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再採用其他辦法。

      2、看準時機當面要

      這種方法要看機會行使,比如當大家在一起,而你剛好需要用錢,最好是有朋友在的場面,開口跟借錢的一方要,如今的人們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種情況下,而他又剛好能換的時候,一般就是比較好的時機。

      3、反向借錢

      這種方法其實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朋友不肯還錢的時候,可以跟對方說借錢來應一下急,而借的數目能與自己借出去的數目差不多自然是最好的了。如果對方想起還欠你錢,自動還了比較省事,但是如果對方不提還錢但是借錢給你,那麼你就可以提起借錢給他的事情,然後就可以拿到錢了。

      4、如果透過上述辦法仍沒有辦法要回借款的話,則可以視為產生了借款糾紛,當事人可以透過以下方法要債。

      借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借款的良機。

  • 3 # 北溟有魚385

    幾經轉手的欠款收不到,是不可以追溯原始借款人的。法律上有規定,如果債權轉讓,經過了債權人的同意,則債權已經轉移,債權人只能向新的債務人主張債權。

    除非你們籤的有合同約定,如果債權人不能向新的債務人主張道債權,可以向原債務人主張。這種情況你就可以像原始的借款人主張債權。

  • 4 # 瀟灑河流1r

    出借人出借款項,是要與借款人簽訂協議或合同的,借款人的借款如果因各種原因不能歸還出借人,可以在徵得出借人同意的前提下轉讓欠款,出借人與原始借款人及第三方簽訂協議明確解除原借款人責任的,出借人不能追溯原借款人,協議仍註明原借款人承擔責任的,可以追溯原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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