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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論史

    這個“共同體”具體指啥?莫非意思就是單一民族的軍隊戰鬥力牛逼?估計提問者無非就是想說華北的兵與明朝的統治者都是咱們漢族,所以北上對抗後金更加有戰鬥力和責任心,而西南少數民族的土司兵則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對抗後金比較乏力?如果提問者是這個想法就大錯特錯了,事實上軍隊的戰鬥力和士氣、組織度、訓練程度、後勤能力等因素都有關係,從來沒有任何確切的證據表明由單一民族構成的軍隊一定比多民族的軍隊強悍。你看像唐朝軍隊裡面有很多胡兵胡將,戰鬥力差麼?縱觀歷史長河,我們從來都是務實的,正如東方巨人曾經說過“黃貓黑貓,只要捉住老鼠的都是好貓”,道理講的很清楚啊!

    事實上古代封建統治者對軍人選擇一般來說也就兩個基本的指標:一、一定要身體強壯特能打,軍人嘛!要有戰鬥力,這是基本要素。二、一定要忠於朝廷。只要這兩樣一達標,管你是蒙古族、漢族、壯族、土家族,都給餉銀照樣用。沒有這兩項硬指標,什麼“共同體”都是白扯,直接讓你就滾蛋了。實際上,不僅唐朝,元、明、清都是多民族軍隊,歷代這些個封建統治者用的都是很順手。

    就比如說明朝的開國統治者明太祖朱元璋就深得“實用主義”的精髓。在老朱反元的那會,在他的《諭中原檄》上就直接開噴:驅逐胡虜、恢復中華。以勾起中原民眾們反對元朝的情緒。但是,他本人卻非常熱衷於收編元朝的蒙古兵將為自己所用。洪武二年十二月,朱元璋令北平行省參政趙耀收編蒙古人強壯者為兵。

    《明太祖實錄·卷七十四》:北口子人多來歸附者,汝宜速往,選其驍勇可用者為兵,月給米贍之。餘悉處之臨清、東昌之地,毋令其失所。

    還有洪武三年四月,令大將軍徐達對俘獲的王保保部眾,安置於蜀地就地防守,“令從伐蜀,蜀平,就留以守禦可也”。明末孫承澤寫的《春明夢餘錄》曾經記載道:明初安插降人於雲南、廣、福等處,有事則呼叫。這就明確顯示了那些蒙古降人因戰爭被頻繁徵用的現實。

    有明一代,任用達官達兵打仗根本就是已經成為約定俗成定例。時間越往後,“含夷量”越大,北方各邊鎮將門如東北李家、西北麻家、杜家,其精銳家丁裡都有大量的蒙古人、女真人。而在待遇方面,那些蒙古韃官們也是非常高的,在支付薪水方面也是優先順序,氣的李賢大罵朝廷“奪赤子之食,以養禽獸,聖人忍為之哉?”

    《明經世文編·卷三十六》:切見京師達人不下萬餘,較之畿民三分之一;其月支俸米,較之在朝官員亦三分之一,而實支之數,或全或半,又倍蓰矣。且以米俸言之,在京指揮使正三品,該俸三十五石,實支一石,而達官則實支十七石五斗,是贍京官十七員半矣。

    某些官員:“元璋啊!你不是“驅逐胡虜”麼?”

    朱元璋:“那些個胡虜比較能打,我很欣賞,你能打不?”

    某些官員:“MMP!”

    所以,明廷裡有大量蒙古人充當軍職原因就很明瞭,就是看重了蒙古人擅長騎射、身體強壯、驍勇善戰,一旦編入明軍序列,那就是現成的騎兵戰鬥力。現成的戰鬥力不要,因為“共同體”去額外養戰鬥力差的白丁,你當我老朱是傻麼?

    所以,因為能征慣戰,大明把蒙古降人編進了戰鬥序列,而啟用狼兵也是同樣的道理。提問者所說的狼兵,是西南土司兵的序列,明清的時候,他們被封建統治者稱為“土兵”。那些西南的土司們對明廷獻上自己的戶籍、接受明朝的封爵,很多土司已然是大明的臣子,他們帶領自己親自訓練土司兵為大明效力自然是份內之事,是明朝軍事力量的組成部分。

    戰鬥力沒得說,在南方那一帶真是數一數二的,總而言之比那些個敗壞已久的南方衛所兵戰鬥力高了很多,比如提問者提到的狼兵,“於今海內為尤悍”,而率領土兵的土司官對土兵有絕對的掌控力,戰鬥紀律極其嚴格,所謂“其節制甚嚴,止許刺擊,不許割首,違者與退縮者皆斬”。所以,常常克敵制勝。

    而不少土司對明廷的忠誠度也很高,曾經保靖、永順二土司言:“吾祖宗相傳土地、官爵,遠自隋、唐,未嘗易姓,以奕世謹守忠義故也。若恃兵勇,謀為不軌,朝廷下片紙,令鄰屬分取吾土,朝令而夕亡矣,得如今日之富貴乎?”

    更何況隨著衛所制度的敗壞,尤其是南方衛所,軍士逃亡極其嚴重,兵員空缺極大,就是留下來的也是戰鬥力孱弱。那麼如果你是明廷當局,你怎麼辦?當然是讓忠誠於自己的土司調動他麾下的土兵來彌補兵員和戰鬥力的缺失,這是自然而然的事。這種現象早在明朝中期就已經顯示出來了,所謂“廣西傜僮數多,土民數少,兼各衛軍士十亡八九,凡有徵調,全倚土兵”。就在徵播之役中,明廷八路大軍,“每路兵三萬,官兵三之,土司七之”

    而且在衛所兵缺失的情況下,土司兵也與衛所兵承擔的軍事輪戍的職能。據《大明會典》記載:嘉靖四十四年,雲南武定建立守禦千戶所,命令雲南右衛中左所土兵撥100名與新募兵300名前去防禦。

    土司兵除了能打、忠誠,還有些土司幫大明做事的時候可是自帶裝備和行糧的,這無疑又起到了節約中央政府軍費的效果。土司兵在戰鬥力強、忠誠度得以確保的情況下,還自帶省錢屬性,中央政府自然得往死裡用。當然也有副作用,就是土兵好劫掠,給內地百姓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很大的損失,但總體來說是明廷依賴的軍事力量。從永樂徵安南、嘉靖抗倭寇、鎮壓農民起義都有土兵的身影。

    而在明末遼東戰場,由於明軍的大量損失,明廷又開始調西南土司兵北上參加戰役,石砫、酉陽二地的土司兵在天啟元年在遼東參加了援救遼陽、瀋陽戰役,數千土司兵和張名世率領的浙軍在渾河並肩作戰,給後金軍予以重創,最後因為實力不濟而被殲滅,但此戰悲壯,讓明廷上下為之動容,時稱“雖力絀而覆,時鹹壯之”。就連在清朝文獻《滿文老檔》裡都稱那些土司兵為“皆系精銳兵,驍勇善戰,戰之不退,我參將一人,遊擊二人被擒”。雖然幾乎全軍覆沒,但是好歹是忠於職守。

    但是,提問者寄予厚望的華北之兵真的能比那些土司兵強麼?我看未必吧!下圖是崇禎二年已巳之變時京師附近守軍的狀態。就這狀態,調入遼東能比這些土司兵表現的更好?

    所以,一支軍隊的戰鬥力和提問者所謂的“共同體”關係真不大,古代的統治者在軍事上都是哪支隊伍好用就用哪支,不會在乎那些個看不見摸不著的共同體。

    引用文獻:《明太祖實錄》、《明經世文編》《明史》、《大明會典》、《滿文老檔》、《籌海圖編》、《春明夢餘錄》、《明季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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