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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夜我自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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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坦坦蕩蕩當仁不讓
報警!這是限制業主人身自由行為,和物業費沒關係,與沒辦卡沒關係。物業公司沒有任何理由不讓業主出入家門。不交物業費或不辦門卡,無論什麼原因,物業公司只能口頭或書面催要,催要不交可以起訴業主。除了起訴,物業公司採取任何限制和損害業主物業利益行為都是違法的。限制進出小區或家門是嚴重侵犯人身自由行為。公安機關會立即警告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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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詳的微風
只有實行業主自治才有出路!有人說業主自治不專業,業委會成員道德素質與人文素養是不可控的,那私營物業公司的大小老闆可控嗎?實踐證明不可控!!!業委會請人服務,也是僱清專業人員,何況業委會成員受廣大業主監督,有問題可撤換,比物業公司減少中間層,你說不好嗎?
只有業委會才能治物業公司,還能自治。但由於有些業主在業委會還沒成立時就說業委會成員是為利而去!還說東說西,導致大多數成立業委會矛盾重重!業主不齊心,活該受人欺!!!其實,業委會成員不稱職,也是可以啟動罷免業委會成員的程式的,重要的是業委會先成立起來!!!
物業公司多為私營企業,決定了它的逐利性!當然,收費低廉,服務好的物業公司當然應交費,但是,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值嗎???物業公司服務簡單,成本低,只有保安不管賠!綠化修修枝!清潔老弱殘!電梯廠家修!公共收益被侵吞!高額物業費獲得的暴利進了老闆的腰包!
很多地面車位,人防車位都是業主的公共面積!按道理說,開發商房屋賣完,與它就沒有任何關係了,因所有產權都轉給了產權擁有者。但開發商說地面,地下人防車位是它的,很簡單,只要它拿出它的產權證明,就是它的了。現在開發商和它兒子物業公司串通一氣,在前期物業中壓著業主收高物業費,另立名目亂收費,倒賣公共車位,侵吞業主公共收益,實屬罪惡極大!!!
現在的物業公司已成為了管理公司,把具體服務內容巳外包,物業公司獲取的就是淨利潤!業主不但要養這些管理層,外包人員工資和大小老闆的利潤,還要被物業公司亂收費,侵吞業主的公共收益!這層層盤剝,業主不堪重負!!!難怪,有的物業公司喊虧損,要他走他卻不走,因為業主的錢他們還未榨乾,直到沒有油水了,不要他走他也要走了!!!
前期物業的霸道和成立不起來的業委會,業主不能作主的問題,是物業管理破局的關健點,有關規定上必須進行修正!!!
建議:物業公司可改為勞務派遣公司,由各類物業服務人員組成,小區需要物業服務時,由業委會到物業派遣公司和現有的外包服務公司聘請相關人員服務,接受業委會的管理,這樣才能使業主當家做主。這樣做,少了中間環節,物業費可大幅減少,有條件的小區還有公共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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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山有路
有臉來提問,我也醉了。直接報警啊,為什麼不報呢?
電動車停小區物業負有保管責任。這是不用質疑的,但你並沒交停車費,物業在證明自己沒過失並積極配合報案協助處理的情況下,是不負有賠償責任的。你卻因此不交物業費。這是真不要皮啊。享受了服務卻不交費,還有臉上來問,我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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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風雨微言
按理說,應該很容易辦:
一,補交應交之物業費。
二,補交滯納金。
然後,更新卡扣。
就這麼簡單。
至於你丟失的電單車,誰是誰非?就請法院給個仲裁吧。
回覆列表
取消物業公司勢在必行寄生蟲!管理小區也有辦法:業委會:小區衛生請保潔公司,或本小區退休業主工作!有很多中年人找不到工作!綠化園林公司; 電梯公司等來處理小區這些方面的事情,下水有排水公司!省的物業在自行僱其它公司多交錢。有很多退休業主願意做小區管理維護和保安工作!自己住的小區,責任心比外僱要有責任心!,每年收取的物業費用來支出管理費用後,剩餘費用和大修基金共同支出重大維修專案,有個四、五年 功夫一個小區裡 大修的專案就會修理一遍。以後就可以跟全體業主分錢或者降低收費標準。現在的物業公司就是奇生蟲!加黑惡勢力,欺負!剝削業主的吸血鬼!建議由組委會牽頭派出所監督的小區自制管理!過去幾十年沒有物業公司的生活,百姓更安居樂業沒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