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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爾東8N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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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傅其珍339
也不是農村,其實外地都是這樣的,包括上海在內個別也有這種情況。很正常的,從古至今都是:兒子是自家的,所以應該享有家裡的一切權利和責任及義務。同樣家中二老的生老病死也是由兒子全權包攬的。女兒則是嫁出去的,所以外嫁的女兒孃家的事基本與她無關的。但是現在如果父母麼有遺囑的話,那就只能按法律程式來辦,沒有商量餘地了……如果這份遺囑不合法的話~哈哈 這份遺囑也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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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理性大哥
這是我們國家農村重男輕女的習俗所致,直到今天,仍然盛行,養兒防老的思想在農村依然根深蒂固。兒子在農村能夠傳宗接代,頂門立戶,又是重要的勞動力。在村裡有兒子父母和家裡有指望不受氣,說話都有底氣,在計劃生育的年代寧可罰款,東躲西藏也要多生,為的就是生兒子,為的就是人多興旺老了有依靠。在城市裡人們對於生男生女不像農民那樣嚴重大多數人認為男女都一樣沒有過分的追求和期盼。男女比例失調也與農村傳統的重男輕女不無關係。今天的社會,農民抱怨娶媳婦難,農村單身男人逐漸增多,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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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何傳人
一是走不出傳統的想法。始終認為嫁出去的女是潑出去的水,兒子才是頂門傳後人。這個想法雖然是錯誤,但傳了幾百年根深蒂固。槍打出頭鳥,所以誰也不願意去反對和扭轉這個想法。
二是破除不了傳位的繼承方法。農村的財產繼承不要說女兒,就是弟兄們分家後,父母的財產也是由和父母過的繼承。在農村這很正常,也很普遍。
傳說的想法和傳位的繼承方法,在城郊的農村開始鬆動,但阻力仍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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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強軍431
養兒防老是傳統習俗。在兒女雙全的家庭女孩子只有盡孝的義務沒有養老的義務也是傳統習俗。至於家產只給兒子不分給女兒是傳統道德所充許的,理應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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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枯木齋
我年逾八旬,只作局外人一一因這姑且稱“潮流”的問題與我、我家族,甚或我生活的圈子無關,當觀眾吧。
我尊重新法律。但相信在中國還不會因打了孫子屁股被鄰居告發而坐牢,也不會因拍了一張孫女滿月裸照被公安通揖。我有遺產只會按祖制給女兒紀念品(感謝一生當工人真正的無產者,農村老家的祖產我沒要,只“主張”我死後返鄉停老屋與族人告別權),不存在因家產而犯法。
這是一種傳承已久行之有效已被證實切實可行的中國特色,沒必要剋意承歡“與國際接軌”,笑嘻嘻地說我們正在努力和你們一樣啊.
女兒們有事或有“要求”,商量著來,冷冰冰地按國法辦是殃民禍民,置老人於虎狼之穴。
自我曾祖到我曾孫十幾家百餘口是如此;幾輩族親加姻親幾十家是如此;村裡鄉里、市裡小區裡也基本如此。我家士農工商學、大陸國外居住者俱謹尊祖制,各自安份過日子,沒有感覺不妥。
(五叔長女夫婦今年元霄夜喜得長孫,她女兒自美國賓州跟我影片,說晚幾天赴美就好了!沒見著侄子出生很遺憾,他們拍的根本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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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發8張加發
農村的確有養兒防老這種觀念,但那都過去那幾年的想法,而現在,社會發展這麼快,農村的肩挑背磨時代己過,大量的手工機戒操著已全面實現,男女都能守住一畝三分田,不再是靠力氣活,下苦力過日子的時代,男女已平等,一般女兒在養老問題上還佔優秀勢,因她們天生心地善良,又柔軟,對父母孝心更不用說,至於說財產兒子一般都要佔強,不是全部就是多分。這是因為兒子的責任和負擔比女兒要重得多,在家的義務要佔主導地位,家庭的興旺和繁榮要靠兒子來維護,所以父母的財產偏向兒子,實際也是對女兒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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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關有85296
此事是在落後的農村很普遍,一是不懂法;二是重男輕女的思想影響;三是女兒不承擔養自己生身父母的責,由於這些思想混在一起,造成了落後農村的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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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百川王佔功
養兒防老的舊觀念在農村根深蒂固,至今這種觀念還在甚行不衰,女兒再孝順,父母始終偏向兒子,因為他們堅持一種不變的信念,兒子包括孫子的最後歸屬都是一祖墳源為一家人,女兒則長大後要嫁人是倆家人,因此無弄經濟還是財產處處為兒子著想偏袒。其實在生活中對父母關心照顧做到無微不至的多數還是女兒,就象人們常說的女兒是父母的貼心小棉襖,無弄是吃穿住行身體能做到關心備至,相比之下兒子就略欠一籌,當然我說所指多數而已並非全部,也有個別對父母體貼入微的好兒子。今天中國已進入改革開放的新時代,舊的傳統觀念當與時俱進,習主席向全華人民表示,中國要走依法治國開放興國科技強國的道路,在《繼承法》貫穿一條重要思想就是贍養和繼承的統一性和一致性,無弄是兒子還是女兒誰依法盡了贍養老人的法定義務,誰就享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力,舊的傳統觀念已不適時宜了,現在的兒子再不象過去終生守在農村父母身邊,而是四海為家不是走南就是闖北,兒女間的區別已不復存在了,再用舊模樣處理新問題確實是不配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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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豫鄉文旅
在農村人的觀念裡養兒防老,家產都留給兒子不分女兒,此現象你怎麼看?
看過一個段子,某個地方的農村,兩個男人對罵,互相罵姐罵妹可以,但罵嫂子罵弟妹不行,會翻臉。因為在他們看來,自己的姐妹遲早會出嫁,成了別人家的堂客,而嫂子弟妹,則是“三十晚上無外人”的一家人。
儒家傳統文化,對農村人的“毒害”可謂不淺。其中廣為流傳的老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尤其對農村人影響最大,一定要生養一個兩個兒子,因為除了傳宗接代,還有養兒防老的憂患意識。畢竟,對於農村老年人來說,沒有養老金的保障,兒子就是自己的養老機構。
說句寒心話,農村人有什麼家產?對於普通的農村老年人來說,一輩子的努力打拼,也不過僅僅夠用於兒子的結婚,蓋房子等,有的還不夠,要拉下一屁股外債,等著兒子去還的呢。在我們農村老家,有個老人去世,就連辦白事酒席五七客還是有出嫁的姑娘出錢的,和兒子平均分擔,農村老人除了幾處破房子沒有什麼家產。
按照現在的繼承法來說,兒子和女兒都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沒有男女之分,也沒有排位順序之分。根據“法律是道德的底線”的認知原則,作為農村老年人的家產,理應也要分出一部分來給女兒的。這麼說來,咱們可以推定出來一個結論,農村人不分家產給自己的女兒,是違法行為,也是不符合儒家傳統文化的。但在很多農村地方,有些老年人就是這麼的固執任性,出嫁的姑娘是沒得分家產的。
說白了還是那句俗不可耐的農村老俗話“出嫁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如果把家產分給女兒,“肥水不流外人田”,作為有陳腐愚唸的農村老年人來說,是不能容忍發生這樣的事情的。便宜了女婿一家,可能嗎?這就是兒子和女兒的區別。不過從現實出發,我們也不能過分的苛刻農村老年人,一輩子就攢了那麼一點家產,夠分嗎?
當然,家產包括的範圍很廣,不僅僅是指農村老年人的遺產,活著的時候也可以處置。範圍應該有現金存款,房產,承包地,車子等什麼的。能做到心疼女兒的,大部分的農村老年人會給自己的女兒多準備一點嫁妝陪送過去,從而可以抬高女兒在婆家的地位和待遇。但房產,承包地什麼的,幾乎沒有女兒的份。
但在大部分農村人看來,農村老年人的家產,只分給兒子不分給女兒,好像天經地義的一般。如果你和他們討論起繼承法的規定來,他們會說人老幾輩的都是這樣,什麼法不法的,難道還管俺的家務事兒不成?就是這麼的任性。有時候覺得替農村的女孩子感覺不值,她們也會認為不能分孃家人的家產,會被人說不孝順,養了一隻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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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邀請!這個問題目前還很難說清楚。養兒防老,以成為歷史。現在老人的家產究竟是留給誰?不僅是農村農民,連城裡人也在犯難?我自己的打算:準備將房屋全部(兄弟姐妹共同定價)賣給兒女們!到80歲或更早點,倆老口駐進養老院。如果身體健康,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得到,就仍然住在家裡,生活環境都好很多!是住了哪個兒女的房子?就給誰的租賃費。這個想法?可能不適合農村嫁出去的女兒。但我仔細思考,覺得也行。因為父母親的財產,己經提前套現,實際掌握好自已的經濟享受和使用權。等自己走完了人生,剩餘的現金?這個真正意義的遺產,就由兒女兄弟姐妹自已去處理好了!是否可以選擇?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