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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由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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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漠風情AA
想要開公司,首先要學一學有關方面的知識,尤其是財務知識。不要在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投資,否則只有被別人割收韭菜的份。註冊資本金是公司運作的所需要的啟動資金,開業後,它不再是以貨幣形式存在,已轉化為各類資產存在於帳戶。登出公司時,如果資不抵債,即淨資產小於0,說明公司已破產,沒有一分錢可以拿回,投資失敗;在繳清稅款之後,如果淨資產大於0,可以在資產能夠變現之後,按投資額比例進行分割,可能超過20萬,也可能不足20萬,主要根據賬實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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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仗劍與Dream
那要看你公司登出時,具體的財務狀況了。
若你公司存在債務,透過清算程式,仍資不抵債,那你註冊的20萬資本肯定是拿不回來了。
若透過清算程式,公司資產仍有剩餘,那就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對剩餘資產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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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嶺財經
可能拿回來,也可能拿不回來。
一、登出時公司淨資產低於20萬
公司的淨資產=公司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舉個簡單的例子,公司賬上銀子20萬(資產總額),負債20萬,此時公司的淨資產為0。
這個時候,是拿不回來這20萬的。如有其它非貨幣性資產,比如固定資產,如果不能變現或變現太低的話,20萬甚至都有可能一分拿不回來。
二、登出時公司淨資產不低於20萬
(一)如果公司資產變現後低於20萬
儘管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20萬,但變現的後獲得的現金低於20萬的可能性非常大。例如,購買了一輛車30萬,估值也是30萬,但再將這輛車賣掉,再賣30萬的可能性很小。
另外,如果公司的應收賬款30萬,即使全部收回,但也發生了收賬費用,到手的貨幣資金也會低於應收賬款的額度。
在上述情況下,即使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20萬,也有很大可能20萬收不回來。
(二)如果公司淨資產變現後不低於20萬
此時,20萬在公司登出時是能收回來的。
當然,如果公司資產不低於20萬且變現後也不低於20萬元,同時不需償還債權人債務,那麼這個20萬也能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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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逆光影視匯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這20萬你有可能拿得回來,也有可能拿不回來。要想得到答案。你首先需要了解註冊資本這個概念。
註冊資本是指援引《經濟法》中的規定,註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並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過去你成立一個公司,註冊資本20萬,那麼你必須實際匯款20萬到公司賬戶。現在則不同,註冊資本20萬,你無需立刻全部繳納。你可以在公司成立30年的期限內補繳完即可。換句話說,現在開個公司,註冊資本並不需要實繳。因此,引出作者的問題的第一種情況,即註冊資本20萬,未必你就真的已經實繳了20萬。
接下來說說登出公司的流程。第一步,公司清算。引用一下會計知識,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公司清算的清算順序如下:結清公司應交未交的稅費、結清員工工資及社保、結清員工報銷費用及借款,之後根據賬面資金情況進行外部結算,即因為你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麼對外清算只能涉及公司主體的資產,當清算完你欠國家的,欠員工的,就會用公司資產去抵減外部欠款。如果上述清算完畢後,公司還有剩餘資產,那麼才會進行股東結算,根據你實繳資本佔比,注意是實繳資本而非註冊資本,清算剩餘資產。第二步,是進行工商登出、稅務登出、銀行賬戶等一系列登出行為。至此,公司完結,登出完畢。
所以說,你註冊資本20萬,到時候公司登出,你能拿回多少,取決於公司經營狀況,如果公司盈利,那麼還要優先國家和員工進行清算。如果公司是因為持續虧損而破產登出,你的註冊資金就有可能一分錢也回收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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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享財稅知識
開公司也是有賺有賠的,賺了都好說,登出了基本都可以拿回來,但公司在盈利誰會去登出的。開個公司想登出,基本上是兩種情況,一種是為了經營或投標一個特定的專案,專案完工了公司基本可以登出了,建築企業跨地區經營的用的比較多,還有一些人成立公司貸款用,最後也是登出。還有就是公司實在是經營不下去了,出現嚴重的虧損要申請登出,這種情況,註冊資本基本不能全額收回,可能收回部分甚至一分也收回不了。
公司登出時註冊資本能不能收回要看清算結果,公司登出要麼進行自主清算,要麼破產清算,清算財產有一個清償順序的,股東是最後一個分配財產的,很可能最後沒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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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會計線上學
首先得弄清楚是認繳資本20萬還是實繳資本20萬。如果是認繳資本20萬,根本就沒有實繳,那麼這20萬自然是拿不回的。
如果是實際繳納了20萬的實收資本,那麼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等 200 000
貸:實收資本 200 000
也就是說投資者實際繳納了20萬形成了企業的實收資本,也就是企業的所有者權益。所有者權益是不需要償還給股東的,除非發生減資,清算,分派現金股利。
題主問的是能否在登出時將實際繳納的實收資本20萬拿回來。接下來我就切題回答這個問題。
企業在發生清算時,是可以將實收資本返還給股東的。但是,企業發生清算時,是有清償順序的。
清償順序如下:
1.支付員工工資
2.給員工購買社保
3.交稅
4.清償外債
5.若企業還有所有者權益剩餘,將所有者權益返還給股東
那麼結論出來了,只有完成所有清償順序以後,最後還有剩餘,才能返還給股東。如果在前面的清償順序過程中,已經資不抵債了,那麼,股東投入的資本將血本無歸。一分錢都不會收回來。
不過,幸虧是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清償過程中已經資不抵債,但是只以註冊資本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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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根本沒接促過“公司”的人才問噠出這樣的問題。既然能問出這樣的問題,本人覺得提問之人還是不要知道“公司”二字為好,省的以後一知半解,被片面之詞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