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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eoshi888

    大概十五年前,我去廣州參加廣交會,當時打了一個計程車,在老的廣交會這邊從流花賓館前邊調頭,當時前邊一輛公交車也是在那個調頭專用線行駛在我前方,在過街天橋處一個行人看到車來了躲到路邊(當然這個調頭專用線不允許行人進入,而且很窄)公交車的左後部將行人掛在過街橋的橋墩上了,公交車司機停車向後看了一眼,我以為他會倒車把行人放開,沒想到他居然掛擋往前又走了半米,把行人結結實實的擠壓在車子和橋墩之間,下車揚長而去,我跑下車叫護欄外看熱鬧的人和公交車上的乘客下車幫忙抬車救人,居然沒有一個人響應,還有看熱鬧的人說你看他耳朵鼻子都有血流出來了,沒救了。當時那種心情真的無法形容,後來只能打電話報警了,心想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終結了,家裡可能老婆孩子還在等著回家吃完飯,就這樣永遠等不來了,那天的晚飯都沒心情吃。這樣的司機太邪惡了。這件事會永遠記住一輩子的。但願世間多一點愛,少一些邪惡。

  • 2 # 生聲不息

    是不是故意要看權威部門的最後認定。對旁觀者來說主要判斷是否符合邏輯,如果公交車司機與受害者之間無任何交集只是在路上偶遇,故意的理由就很難成立,儘管看上去像是有意所為。很多時候我們眼睛所看到的並不是事物真相,否則又如何去解釋那些離奇的魔術表演呢。當然有精神疾病的人就例外了。

  • 3 # 歲寒三友252379041

    公交車司機直行靠近小白車時沒有采取任何避讓措施,小白車司機下車前沒有觀察後視鏡後方是否有來車就貿然下車。公交車司機恣意妄為瞎開車 ,小白車司機茫然無知亂下車,悲劇發生!

  • 4 # 安心做一個平庸之輩

    我來提供一個案例。十字路口,無紅綠燈,無讓行標識標線。A車由西向東行駛,B車由北向南行駛,兩車均未減速,發生碰撞。A車正前方撞擊B車右後門處,B車旋轉180度過程中車尾輕微掃到了由南向北行駛的C公交車。無人員受傷。交警劃分責任,關鍵點在於A車是企圖直行還是左轉。若直行,則按照讓右原則,B車全責。若左轉,則按照轉彎讓直行原則A車全責。但發生撞擊的位置A車尚來不及作出左轉動作。事故現場無法判斷出A車的下一步動作。最終交警根據A司機的直行說法判定B車全責。

    這個案例跟本案的相似之處在於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司機的主觀意識。所以,無論實際情況是什麼。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是無法判定客車司機存在主觀故意的。很多人認為一個向右偏移就可以判定為故意,這是很幼稚的。因為無法證明這不是一個無意識的動作。不信的話到馬路上就會發現把每一次壓線都理解為故意的話有多麼可笑。有哪個司機敢說自己在不故意的情況下都是行駛在車道中間的。

    因此,客車司機完全可以說沒看到小車司機的下車行為,至於原因,可以是正在看左後視鏡,也可以是在看車內乘客,甚至可以是在看儀表盤,這些都不算是過錯。沒有證據證明他在說謊那隻能相信他的說法。在排出了主觀故意的情況下,依照交規只能判定他未充分瞭望,然後判定他次則

  • 5 # 兔耳朵84

    兩司機都有錯,但是公交司機行為惡劣,職業品德底下,更是沒有人性,是故意殺人。現在很多司機憑著自己是大車,就肆意妄為,再加上心理變態,內心太陰暗了。就幹出實質殺人的勾當!對這種人應該嚴懲,以儆效尤!

  • 6 # 臨江賞風

    影片多麼清楚,就是故意的,左邊沒有車,如果不躲的話也撞不著,正常應該向左打方向躲避一下,可是他卻故意向右打了一把舵,往重說是故意的,往輕說他是想玩個花樣嚇女司機一下,結果玩過了,給擠死了,

  • 7 # 怕你擔心我偽裝著一切

    很多人說公交司機故意的,我有點不一樣的看法…公交司機是否故意根本不是重點,即便他是故意,那麼他也是基於規則之類的行為,因為對方違背了規則……這也只是臆想而已,不作討論。重點在於我們對“規則”應該怎麼看待?首先說說女司機,如果她遵守規則,不亂停車,停車以後觀察仔細在下車,那麼她就不會有生命危險。就因為她藐視規則,違反規則,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從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她的死亡說明了“規則”的重要性!再來說說男司機,我看過另外一些照片,出事的時候公交車輪已經壓線,也就是說公交車司機,至少是避讓措施不力,你們說他故意也罷,他無意也好,總之他也違反了規則,就算女司機不下車,兩車也大機率的會有刮蹭的可能,交通肇事的責任怕是怎麼都逃不掉,公交司機如果遵守了規則,注意觀察,避讓措施得力,那麼女司機也不會死,這位公交司機違反規則造成事故,也再次說明了“規則”的重要性。我們這個社會要順利運轉,離不開規則的約束,不管做什麼事,都在規則的約束下進行,也就會避免很多事故的發生。這才是這件慘案過後,我們應該思考的事情,而不是去臆想事故當事人的想法,那對於事件本身和我們所有人沒有一點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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