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人傻錢多h
-
2 # 大笨熊爸爸
這個情況肯定是違反《勞動合同法》,不過,若是從實際情況看,完全遵循《勞動合同法》的用人單位少之又少。有的單位,甚至不會和員工簽訂合同。有的單位,簽訂了合同,卻沒有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只是選擇性參保。這些嚴格說都是違法的,至少是不合規的,但是,現在就業難導致了崗位提供方佔了主導,這樣求職者在一定程度上只能被動接受。畢竟,你若不幹,會有其他人搶著幹。
再說門衛這個崗位,一般都是要求24小時有人在崗,否則就失去了門衛的意義。很明顯,這個崗位的時間要求,不可能一個人完成,因此這種門衛崗至少都是兩個人。即便是這樣,兩個人白天夜晚倒班,每個人的工作時間也超過了12個小時,這很明顯也是超標了。
不過,大部分用人單位不可能在這種崗位上過多投入,一般來說兩個人已經飽和。對於個人來說,需要這個崗位的本身就缺乏一定的技術或學歷,選擇其他輕鬆工作難度較大。所以,如果個人的確需要這份工作,即便不合理,也只能默默接受。
-
3 # 童心63197
要看是什麼情況下,比如說一些特殊情況要求全天候24小時搶險,國家或人民財產受到威脅,戰爭等其他特殊情況是合法的。不是特殊情況的不安《勞動法》規定的加班都是違法的。只是明知道違法也無能為力,因為沒有自主權哪來的發言權?
-
4 # 使用者51820451342
無論你的崗位是什麼,每月上班30天,肯定是違反了勞動法。
一、《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二、《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先說一下結論:這樣做肯定是違法的。至於具體原因,下面給大家繼續分析。
首先,來普一下大陸目前的三種工時制度。
一、目前三種的工時制
中國目前有三種工作時間制度,分別是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其中,標準工時制則是中國運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
所謂標準工時制,是由立法確定的一晝夜中工作時間長度,一週中工作日天數,並要求各用人單位和一般職工普遍實行的基本工時制度。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該工時制度無須審批,企業推定適用,適用所有崗位。
需要注意的是,標準工時制下雙休日加班可由企業安排調休,不能調休的需支付加班費。
2、綜合工時制
綜合工時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企業採用這種工時制度,需要到公司註冊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審批,適用於生產任務不均衡,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崗位。
綜合工時制下加班有兩種,分別是平時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需要注意的是,因為綜合工時制連續工作連續休息,其中連續休息的時間必然包含雙休日,所以沒有雙休日加班費的說法。
3、不定時工時制
不定時工時制是因為員工機動作業,無法按照標準工時制考勤管理,或者員工能夠自主安排工作和休息所實行的工時制度。
企業採用不定時工時制,需要到公司註冊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審批,該工時制適用的崗位主要是高管、外勤、銷售、市場、駕駛員、客戶現場服務工程師等等。
在不定時工時制下,需要支付加班費的情況只有一種,即法定節假日加班。不存在延時加班和雙休日加班說法。
二、關於加班的規定
瞭解了三種工時制度,這時候再來看看法律關加班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勞動法》第41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