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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勇闖天涯0532

    限號日開車,屬於行政違法,具體如何處罰(扣分還是罰款),各個城市有不同的規定,違反了就按規定認罰就行。

    保險是一份合同,目前的車輛保險及條款裡面沒有針對限號日出行發生事故有具體要求。車輛發生了合同約定範圍內的事故,並且是駕駛員在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就應該按約定進行賠償,(無責任則由全責的對方來賠償,對方不配合可以向自己的承保公司代位索賠車損險,把向全責方索賠的權利轉給保險公司),而事故責任則是由交管部門來進行劃分的(部分小的事故保險公司可以自己劃分責任,按責賠償)。

    題主的問題,保險公司提出不賠償的理由沒有依據,還是要看題主所發生的事故是否是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以及自己在事故中承擔何種責任。建議去保險公司溝通了解,如確實是題主說的原因,先進行投訴處理,還不能解決就準備好證據去起訴吧。

  • 2 # 飛象爸爸

    限號是違反行政法規,該交罰款交罰款,該扣分扣分。車出了事故,保險公司該賠就得賠。

    大家看看保險單中常見的一些免賠的條款:

    1、新車未上牌,無臨時牌或過期,不賠。

    2、車輛維修期間事故,不賠

    3、收費停車場丟車,不賠

    4、駕駛證丟失,損壞,更換期間,不賠。

    5、保險未繳清前,不賠

    6、未透過,未及時年檢,不賠

    7、酒駕,毒駕,不賠

    8、自家人,不賠

    其餘等等

    應該沒有寫單雙號限行不賠的吧。沒有寫,不違反其他條款的,就得賠。

    收保險費的時候也沒說,單雙號限行,費用減半啊。

    所以只要在保險範圍內,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先協商,不行就維權!

  • 3 # 春風花雨

    車輛保險是存在著有效性的,和非有效性,不是說你的車輛買了保險,就一定能賠償。所以車輛必須要合理合法,駕駛人也要合理合法,除外不可抗力,以及符合險種的要求,才能得到賠償。

    對於車險來說,下列這些情況就有可能不支援賠償:

    1,機動車達到12分及以上,車輛是不可以在道路上行駛,駕駛這種車輛屬違法行為,現場可扣12分及罰款2000元。

    2,醉酒駕駛,發生事故的

    3,車輛沒有年審,

    4,車輛改裝,沒有透過車輛單位認證的,

    5,準駕車型不符的

    6,無證駕駛

    7,當然駕駛證達到12分及以上也是不可以駕駛車輛,這時你的駕駛證失效。當然駕駛達到12分的情況比較少,除非一次性現場扣12分,或多次合計。由於現在都配備掃描器,現場檢查時,一掃就知道了。

    8,。。。。。。

    樓主說的限號,儘管屬於地方性的條款,但仍是具有強制性。說的是,限號期間你是沒有此路段的路權,既然你不可以在此路段行駛,那麼相應的此路段也就沒有在承保範圍之內,也就不會賠償了。同時,限號期間違反禁令造重大事故,且不說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的問題,至少得承擔危害公共安全罪吧。

    事實上保險公司也是打的和氣牌,上面這些情況,只要不是重特大事故,1萬以內的,保險公司是會賠償的,當屬特大事故,保險公司就可以以上面的條款不予賠償。

    大約是14年的時候,四川達州大竹出了這麼個事

    殘疾人張三持C5駕駛證,駕駛一臺5座小型自動檔載客汽車,出現重大事故,導致2人死亡,但是保險公司沒有進行賠償,原因在於

    1,C5照只能駕駛安裝有輔助駕駛裝置的小型自動檔載客車輛

    2,輔助駕駛裝置安裝好後必須到車管所車輛檢驗臺檢測,合格後給予備案。

    案件涉及的車輛沒有進行備案,認定為非法改裝,

    以駕駛改裝車輛認定,不予賠償。

    這件事儘管上了法庭,法官還是支援保險公司,沒有賠償。

    吃瓜群眾或許有些不理解,萬一有上面的情況,駕駛期間還是要小心,小心。

  • 4 # 韓東言

    我一直在思考車輛出行限號,車輛保險的問題,沒想到,案例送上門了。

    車輛限號出門,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合法嗎?絕對是不合法的。

    為什麼?我們首先要明白,我們的保險合同是怎麼規定的,我們的保險合同是一年為週期的,也就是說,保險從投保之日起,到第二年前一天止,正好一年銜接,沒有死角。這就意味著,我們的保險是保一年的,只要在一年的時間內出現,就該保險管。

    現在保險拒絕理賠,這是違反合同法的,也是違反保險法的,但是這個案例也帶給我們一個新的思路,既然現在單雙號限行,一年的保險費用,實際只是半年受益,那麼保險費用是應該調整的。

    我的想法是,如果某個城市單雙號限行是固定的,那麼我們實際出行時間只有半年,那麼我們只買半年的保險,才對,這樣才是公平的,否則你買了一年的保險,但是有半年是不能開車的,實際等於你的保險漲價了2倍。

    尤其是家裡有兩輛車的更明顯,兩輛車單雙號,實際等於一輛車,但保險要上兩份,但實際只有一份就夠了,這就是限號時代的保險問題。

  • 5 # 你你你你你你你你

    違法行為是違法行為,你接受處罰就行了,交通事故是交通事故,保險會陪你,不行走法院,我還沒聽說過禁行時間發生交通事故不予理賠的,保險公司不想花錢,我正常走,別的車把我撞了,出險的拍照不認真漏掉兩個點,我打電話那傻逼不理我,我跟他說了,要麼你現在過來重新拍照,第二你選擇我往保監會投訴,還有理賠員我一個都不會輕饒,媽的給我車颳了好幾個處,配件該換的換,全車必須重新噴漆,沒辦法他也得噴,記住出險的閒麻煩不想給你弄,別怕他。我朋友車被撞了,開了個夏利,前槓給撞掉爛了要300不給,保險公司損我朋友,我朋友把個出險的能罵走,第二次繼續要求來,來了還是不停的罵,沒辦法了保險員給賠了500

  • 6 # 0石門大少0

    不合法,去法院告他,100%勝訴!因為這是兩個概念,限號是屬於道路標誌標線範疇的,限號出行,無非就是闖禁行唄,罰款100元不計分(石家莊是四個小時內罰100,不計分),有些地方是限號出行罰款100記3分(鄭州就有這種奇葩規定)。我違反了交通法律法規,該怎麼罰就怎麼罰我,跟你保險有什麼關係?你該賠賠你的。好比如說:我闖紅燈撞了個車,肯定我違規全責,保險來了,你配對方的修車錢,該扣我分罰我款,是我的?這是兩碼事!要照保險這麼說,發生事故,對方責任對方賠,我責任你也不賠,裡外裡你光要錢不賠錢,我上保險幹嘛?

  • 7 # 棟哥帶你遊新疆

    不賠試試,保監會投訴你!城市交通限號限行屬於行政決定,並沒有違法《道路安全交通法》等相關法律,因此不屬於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範圍!不過限行限號時,還是按照交警的要求選擇公共交通方式出行,或者採用其它出行方式。畢竟城市的環境保護人人有責,況且也是惠及所有人與後代的功績一件。總的來說,車子限號時開出去發生了交通事故,駕駛員該接受什麼處罰接受什麼處罰,但是保險公司該怎麼理賠,必須怎麼理賠不含糊。

    只要是汽車是在路面正常行駛時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必須予以理賠,這一點是毫無爭論的,否則就失去了購買車險的意義

    常見的車險大致分為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以及其它商業保險,只要在保的汽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必須予以理賠,當然保險公司也會出現場,若事故雙方已經報警,保險公司最終會根據交警的《責任認定書》予以賠償。當然保險公司的理賠範圍主要是您所購買過的險種,像車上責任險和不計免賠險這些不長購買的保險,即使發生了類似情況,保險公司也是不予理賠的。

    當然,對於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有不予理賠的範疇,這一點在購買車險時的合同中可以找到

    若車輛是因為:“一、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扣押、罰沒;二、競賽、測試、進廠修理;三、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四、保險車輛拖帶未保險車輛及其他拖帶物造成的損失 ,未保險車輛拖帶保險車輛造成的損失;五、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險人或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中斷通訊以及其他 各種間接損失(即可得利益的減少);六、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即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結果,而仍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規定,保險公司可以“責任免除”也就是不予理賠的。

    棟哥建議:限行限號期間,儘量不要“頂風作案”,偶爾選擇公共交通出行,或者採用健康方式出行也挺好

    各大城市面對機動車保有量的激增,同時面對環保大計。政府不得已做出“限行限號”的決定,雖然給大家說的生活帶來了一些不便,但是不得不說這個決定也許不能給我們帶來直接的受益,但絕對是對我們特別是後代有益的決定,所以棟哥建議:限行限號期間,各位車友就不要“頂風作案”了,一來一旦被交警抓住要面對嚴厲的處罰,二來選擇公共交通出行,或者採用健康方式出行也挺好,何樂而不為呢!

  • 8 # 愛車大家說

    你可以接受保險公司的意見,然後自己掏錢處理事故。同時讓保險公司給你出具拒絕理賠通知書,然後告訴大家這是哪家保險公司,接下來按照他的理論所有在他家買保險的車主都可以根據當地的限行政策計算出自己的車一年內實際能合法上路的日期,然後找他退還部分保險費。等大家退完保險費後隨便湊點就夠給你打發處理事故的錢了。

    對付這類渣滓保險公司方法很簡單,出了事故後保險公司賠不賠依據就是保險合同上的免賠專案,如果保險合同上明確說明了限行日闖禁行不賠償的話咱就認了,如果沒寫那就一分不少必須賠。有些保險公司善於打馬虎眼,用一些籠統的話語當做萬能公式,妄圖剝奪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對於這種卑鄙行徑我們就以未明確告知來回擊。

    最後還是很想知道究竟是哪家保險公司能幹出這種卑鄙無恥下流到極點的事情,期待題主給大家揭曉。

  • 9 # 三木話險

    限號出事故不賠,保險公司哪來的底氣?純屬無理取鬧。

    按照這個理論,車輛逆行不賠,車輛違章壓線不賠,等等很多情況都可以不賠。賠不賠到底誰說了算?當然是依據保險條款。

    保險免責並無這條,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讓理賠員把這條找出來!如果真碰到這樣的理賠員,估計也是剛入司的菜鳥,老理賠員不會犯這樣低階錯誤。

    車輛限號,其實保險公司是收益者

    車輛限號,如果按照單雙號來限制,相當買了一年的保險期限,有半年是停在家裡沒開的,發生保險事故的機率降低了約50%,按照公平理論,保險公司得退回您一半的保費。

    發生理賠糾紛,怎麼辦?

    發生這樣無厘頭的糾紛,直接投訴保監局吧,讓主管部門來收拾他。

    理賠爭議處理通常有3種渠道。

    1、熱銷電話投訴

    針對服務態度和服務時效比較有效果,是給理賠經辦人施壓的一種手段;

    2、保監局投訴

    針對服務態度和服務時效比較有效果,小額案件的其他爭議往往也有一定的效果。

    3、上訴法院

    一般是較大損失車損或物損案件爭議,人傷案件比較常見,法院還是更多站在受害者一方,當然,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證據收集很關鍵。

  • 10 # 法務專員萌寶爸111

    保險公司肯定會跟你糾纏不休,說你違反了限行,類似於闖禁行,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出了事故不予理賠。其實那都是保險公司的一面之詞,保險合同屬於格式合同,一旦發生糾紛,解釋的時候要傾向於我們這一方。保險公司耍賴拒絕理賠的,你只管起訴,法院都是傾向於車輛車主解釋保險合同的具體條款。保險公司也知道只要去法院必然敗訴,可就是不事先修改霸王條款,因為他專門養了一撥律師就是專門打官司的,打輸了再賠。萬一矇住了你,你不去起訴了,自認倒黴不跟保險公司計較了,他剛好是蒙一個算一個。

    我們買保險不管是交強險,還是商業險,都是按照一年買的,保險制度是一種社會救濟制度,調動全社會的力量來分攤未知的潛在的風險。所以如果遇到保險公司以限行為由拒絕理賠的,只管起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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