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回憶一下自己在家種田的時光。
八十年代我們已經懂事了,農村也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我家從生產隊上分到了四塊地,最小的一丘八分田,實際面積一畝二,因是離生產隊也就是離家最遠,打了折頭;還有一丘一畝五,一丘二畝二,離家最近一丘五分田,總計四畝,四口之家也就是人均一畝。這四丘田都不在一起,離家由遠及近地分佈著。也算是生產隊分田分得公平,遠近搭配,肥瘦搭配的。
四畝地每年都是種雙季稻,勞動力只有父親一人,另外母親也很勤勞,勞動能力不亞於男人勞動力。而還是小學、初中生的我們,也算得上是半個勞動力了,四畝水稻田,所需要做的農活可不少!
我記憶猶新的就是“雙搶”期間,收了早稻插晚稻,誰都得派上用場!我們孩子最受不了的是背打稻桶,即使父親把諸如滾軸等可拆卸的都拆下來挑走了,我們兄弟背個空桶還是費勁!真擔心一沒挺住就給罩在桶裡了。
更艱難的是,等收了一丘田移往下丘田時,打稻桶已經浸溼還沾滿許多泥巴,重了多少可想而知!就這樣從最遠的地向近家的地一丘丘收,收完了再揹著往房前池塘裡一扔,等忙活完了再來收拾。
其實,包括打水看水,打藥除草等等事項,都需要一丘丘來做。有時每丘田的水路又不相同,父親有時清完這丘田灌水渠的草,又得清其他田灌水渠的草,有時還得夥同他人去堵壩看水,有的又需要電機抽水,在那個家家都種田的年代,為了爭水那是費盡了心,不少還產生矛盾,打過架的。
由此可見,在那個落後的農耕年代,分田到戶又分得徹底的情況,讓農民多付出了很多辛勤勞動和代價!
而現在的農村,早就有很多人離開了農村,土地正在大量流轉集中,有的一個生產隊,一個村甚至一個鄉的土地,都流轉到了一個或幾個農業大戶、農業實體手中!
不論政策層面是否會實行“一戶一田”,但是規模化經營的趨勢已經無可避免!即使不改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還是保持一個生產組的地分散給農戶,還確權頒證的方式穩定下來,但是,在土地流轉大勢下,分散承包的土地仍然可能流轉集中起來!
一旦形成了這個局面,那土地也就實際上連片成整了,採用機械耕整、進行灌溉、飛機打藥、機器收割通通可以依次進行,統籌兼顧起來。
透過土地流轉而出現的規模化,要實現真正的“一戶一田”還有些許障礙,畢竟土地承包權在不同農戶手裡,不可能貿然毀掉將田塊分割的田埂,因此很多地還是不能整理成更適合機械的更大田塊!
可以想見,未來要真正實現“一戶一田”適合規模化的到來,不在於改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分田單幹的實質,而可以考慮由村級集體發動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土地承包權入股,將域內農村土地在集體實現再次迴流,剝離農民與具體田塊繫結的狀態,讓確權頒證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所確定的農民免費使用具體田塊的權益轉換為對應集體相同面積的股權!
集體在成立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業實體來承擔規模耕種任務,或流轉給社會農業實體獲取租金。將因此獲得的收益按股分紅給農民。
這樣實現後,一定範圍的農村就完全可以根據需要平整出適合機械化耕種的田地丘塊,那就是真正意義上的“一戶一田”了!
先來回憶一下自己在家種田的時光。
八十年代我們已經懂事了,農村也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我家從生產隊上分到了四塊地,最小的一丘八分田,實際面積一畝二,因是離生產隊也就是離家最遠,打了折頭;還有一丘一畝五,一丘二畝二,離家最近一丘五分田,總計四畝,四口之家也就是人均一畝。這四丘田都不在一起,離家由遠及近地分佈著。也算是生產隊分田分得公平,遠近搭配,肥瘦搭配的。
四畝地每年都是種雙季稻,勞動力只有父親一人,另外母親也很勤勞,勞動能力不亞於男人勞動力。而還是小學、初中生的我們,也算得上是半個勞動力了,四畝水稻田,所需要做的農活可不少!
我記憶猶新的就是“雙搶”期間,收了早稻插晚稻,誰都得派上用場!我們孩子最受不了的是背打稻桶,即使父親把諸如滾軸等可拆卸的都拆下來挑走了,我們兄弟背個空桶還是費勁!真擔心一沒挺住就給罩在桶裡了。
更艱難的是,等收了一丘田移往下丘田時,打稻桶已經浸溼還沾滿許多泥巴,重了多少可想而知!就這樣從最遠的地向近家的地一丘丘收,收完了再揹著往房前池塘裡一扔,等忙活完了再來收拾。
其實,包括打水看水,打藥除草等等事項,都需要一丘丘來做。有時每丘田的水路又不相同,父親有時清完這丘田灌水渠的草,又得清其他田灌水渠的草,有時還得夥同他人去堵壩看水,有的又需要電機抽水,在那個家家都種田的年代,為了爭水那是費盡了心,不少還產生矛盾,打過架的。
由此可見,在那個落後的農耕年代,分田到戶又分得徹底的情況,讓農民多付出了很多辛勤勞動和代價!
而現在的農村,早就有很多人離開了農村,土地正在大量流轉集中,有的一個生產隊,一個村甚至一個鄉的土地,都流轉到了一個或幾個農業大戶、農業實體手中!
不論政策層面是否會實行“一戶一田”,但是規模化經營的趨勢已經無可避免!即使不改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還是保持一個生產組的地分散給農戶,還確權頒證的方式穩定下來,但是,在土地流轉大勢下,分散承包的土地仍然可能流轉集中起來!
一旦形成了這個局面,那土地也就實際上連片成整了,採用機械耕整、進行灌溉、飛機打藥、機器收割通通可以依次進行,統籌兼顧起來。
透過土地流轉而出現的規模化,要實現真正的“一戶一田”還有些許障礙,畢竟土地承包權在不同農戶手裡,不可能貿然毀掉將田塊分割的田埂,因此很多地還是不能整理成更適合機械的更大田塊!
可以想見,未來要真正實現“一戶一田”適合規模化的到來,不在於改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分田單幹的實質,而可以考慮由村級集體發動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土地承包權入股,將域內農村土地在集體實現再次迴流,剝離農民與具體田塊繫結的狀態,讓確權頒證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所確定的農民免費使用具體田塊的權益轉換為對應集體相同面積的股權!
集體在成立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業實體來承擔規模耕種任務,或流轉給社會農業實體獲取租金。將因此獲得的收益按股分紅給農民。
這樣實現後,一定範圍的農村就完全可以根據需要平整出適合機械化耕種的田地丘塊,那就是真正意義上的“一戶一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