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向陽樂1066

    可通過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訴解決。

  • 2 # 使用者1257754507806

    國家規定單位必須給職工繳納保險,不包括公積金,所以應該沒有賠償

  • 3 # 使用者503209646951

    答案:不能獲得補償。

    詳述如下:

    一、公司有義務為其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不是可交可不交的,是公司必須要繳納的。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3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現行《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職工可以因此提出被迫辭職並且有權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並沒有規定公司不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下員工可以提出被迫辭職並獲得經濟補償金。

    所謂“五險一金”,五險就是指社會保險,因為社會保險包含了5種險種(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所以五險簡稱社保。雖然社保和公積金都是公司必須繳納的,但是法律規定了公司不依法繳納社保的,職工可以被迫辭職,卻沒有規定不依法繳納公積金的職工也可以被迫辭職。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4 # 傲星翔宇565

    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單位員工繳納五險,也就是,醫療,養老,工傷,生育,失業五中保險。這也是強制規定的,用人單位不得違反。

    但是並沒有固定企業一定要給職工繳納公積金,所以說公司不給繳納公積金是不需要賠償的,沒有法律依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才能不讓室友毀掉你的大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