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勞保用品(如:工作服、膠鞋、手套、口罩、防毒面具、毛巾、洗衣粉、洗手液)數量過少。
2、部分勞保用品質量上有問題。(如:塑膠手套易被酸性腐蝕;膠鞋等質量不好) 3、一些必需勞保用品未有。(如:機修防電焊眼鏡、倉庫搬運工沒有袖套和圍裙;冬夏工作服未分開;雨衣建議每人一套;)
4、一些勞保用品發放不夠及時。(如:作為福利的個人勞保用品發放拖拉;防毒面具活性炭車間發放不夠及時)
5、工傷報銷太麻煩(有的不給報或拖報)。 員工的部分建議:
1、打粉包裝員工要求每人發一瓶洗髮水,同時發放洗手液; 2、化驗室要求同時配發車間工作服,白鞋,多備洗手液; 3、包裝車間發專用手套。
4、離心間建議配備塑膠圍裙,以防原料甩濺。 5、機修人員電焊時應配防護眼鏡。 實際情況:
1、部分勞保用品是有些少,但按正常使用的話,基本上還是夠的,可以考慮適當增加。以一車間為例:手套,雙月一雙,單月兩雙;毛巾:每月20條;洗衣粉30包,員工反映不夠用。福利性的勞保:一年6條毛巾、6塊香皂;工作服一年2套,勞保鞋一年2雙。
2、部分勞保確有質量問題。如:塑膠手套、棉口子。
3、一些崗位需要另配必要的勞保用品。(如:車間及倉庫發放袖筒及塑膠圍裙、化驗室發放白棉鞋等)
4、車間存在勞保用品監管不嚴、非正常使用的問題。例如:車間未有領用登記,員工領用有多有少;部分勞保如雨衣,以往每個車間都有3—4套,現在不知所蹤;部分員工私自將勞保用品如手套、口罩等帶回家用,後又故意向領導反映不夠用。
5、勞保採購不及時(領導採購,可能因工作忙,常耽擱),影響發放。
6、員工反映工傷報銷的問題不實。工傷是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式在走,不存在不報或拖報問題。個別員工將非工傷的發票讓公司報銷,公司查明後因拒絕報銷而造成員工嫉恨。
改善措施:
一、明確責任制度,專人專項負責。
根據公司《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之規定,安環科作為勞動保護和職業衛生防治的責任部門,應組織開展各項實質性的工作。工會及人行部作為服務性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環科的各項工作,並對工作實施進行監督和提議。
二、召集安環科、工會、生產部、人行部相關責任人集中討論商議,遵照國家有關規定,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重新修定《勞保用品採購標準》及《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三、員工反饋的一些合理話的建議(比如:增加部分勞保用品、改善工作環境等),經與相關人員商討、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三、嚴控採購環節,專人採購,供獲商必須持有“國家勞保用品專營許可證”。倉庫保管員每月上報庫存,保證採購的及時性。
四、組織車間主任、班組長學習勞保領用流程和使用規定。勞保用品必須由車間主任領用,員工不得擅自領用;車間有必要建立發放、領用臺帳,亦應加強對部分勞保用品的監管,嚴禁工人私自帶回或故意損毀。
五、倉庫做好入庫、出庫臺帳,嚴把發放關。
六、安環科定期組織勞動保護、職業病防護及消防知識的培訓,並進行書面和現場操作考核。
七、人行部、工會做好工傷員工的送治、鑑定、費用報銷及探視工作。 八、定期組織對勞動保護及職業病防治的調查,並及時針對性改善。
部分勞保用品(如:工作服、膠鞋、手套、口罩、防毒面具、毛巾、洗衣粉、洗手液)數量過少。
2、部分勞保用品質量上有問題。(如:塑膠手套易被酸性腐蝕;膠鞋等質量不好) 3、一些必需勞保用品未有。(如:機修防電焊眼鏡、倉庫搬運工沒有袖套和圍裙;冬夏工作服未分開;雨衣建議每人一套;)
4、一些勞保用品發放不夠及時。(如:作為福利的個人勞保用品發放拖拉;防毒面具活性炭車間發放不夠及時)
5、工傷報銷太麻煩(有的不給報或拖報)。 員工的部分建議:
1、打粉包裝員工要求每人發一瓶洗髮水,同時發放洗手液; 2、化驗室要求同時配發車間工作服,白鞋,多備洗手液; 3、包裝車間發專用手套。
4、離心間建議配備塑膠圍裙,以防原料甩濺。 5、機修人員電焊時應配防護眼鏡。 實際情況:
1、部分勞保用品是有些少,但按正常使用的話,基本上還是夠的,可以考慮適當增加。以一車間為例:手套,雙月一雙,單月兩雙;毛巾:每月20條;洗衣粉30包,員工反映不夠用。福利性的勞保:一年6條毛巾、6塊香皂;工作服一年2套,勞保鞋一年2雙。
2、部分勞保確有質量問題。如:塑膠手套、棉口子。
3、一些崗位需要另配必要的勞保用品。(如:車間及倉庫發放袖筒及塑膠圍裙、化驗室發放白棉鞋等)
4、車間存在勞保用品監管不嚴、非正常使用的問題。例如:車間未有領用登記,員工領用有多有少;部分勞保如雨衣,以往每個車間都有3—4套,現在不知所蹤;部分員工私自將勞保用品如手套、口罩等帶回家用,後又故意向領導反映不夠用。
5、勞保採購不及時(領導採購,可能因工作忙,常耽擱),影響發放。
6、員工反映工傷報銷的問題不實。工傷是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式在走,不存在不報或拖報問題。個別員工將非工傷的發票讓公司報銷,公司查明後因拒絕報銷而造成員工嫉恨。
改善措施:
一、明確責任制度,專人專項負責。
根據公司《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之規定,安環科作為勞動保護和職業衛生防治的責任部門,應組織開展各項實質性的工作。工會及人行部作為服務性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環科的各項工作,並對工作實施進行監督和提議。
二、召集安環科、工會、生產部、人行部相關責任人集中討論商議,遵照國家有關規定,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重新修定《勞保用品採購標準》及《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三、員工反饋的一些合理話的建議(比如:增加部分勞保用品、改善工作環境等),經與相關人員商討、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三、嚴控採購環節,專人採購,供獲商必須持有“國家勞保用品專營許可證”。倉庫保管員每月上報庫存,保證採購的及時性。
四、組織車間主任、班組長學習勞保領用流程和使用規定。勞保用品必須由車間主任領用,員工不得擅自領用;車間有必要建立發放、領用臺帳,亦應加強對部分勞保用品的監管,嚴禁工人私自帶回或故意損毀。
五、倉庫做好入庫、出庫臺帳,嚴把發放關。
六、安環科定期組織勞動保護、職業病防護及消防知識的培訓,並進行書面和現場操作考核。
七、人行部、工會做好工傷員工的送治、鑑定、費用報銷及探視工作。 八、定期組織對勞動保護及職業病防治的調查,並及時針對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