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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翛燦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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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909924555355
沒有。
育兒假國家沒有規定,國家鼓勵地方政府探索和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的育兒假和產假。鼓勵市場化方式、公私結合、私人辦公幫扶等方式,完善就業人口和用人單位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截至2021年11月2日,已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佈了對地方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修改意見,普遍提出了延長產假、陪產假、增設“育兒假”等措施。其中,江西、四川、江蘇、貴州、吉林、山西6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已獲透過,遼寧、湖南、湖北、陝西、安徽、海南、寧夏、雲南8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正處於徵求公眾意見階段。
首次增加了新的“育兒假”。夫婦每年最多可以休10天育兒假。
在各省公佈的這一輪計劃生育條例修訂中,首次明確提出增加“育兒假”,夫妻雙方各享受10至15天。
其中,在透過條例修正案的6個省份中,江西、四川、貴州都規定,有3歲以下子女的夫妻,每年可以享受10天的育兒假。根據山西省的規定,如果孩子按照規定出生,且孩子不滿三歲,夫妻雙方的用人單位將每年給予15天的育兒假。
江蘇透過《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規定推進實施育兒假制度,育兒假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吉林省也在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中明確表示,支援符合條件的地區或企事業單位設立育兒假。
在《計劃生育條例》修改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的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遼寧、湖北、雲南、海南、湖南、寧夏等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計劃設立育兒假,規定3歲以下兒童的父母每人每年享受10天育兒假。
在《海南省計劃生育條例》草案中,還提出3歲以下子女的父母,每年不僅可以享受10天的育兒假,還可以給配偶任何一方每天一小時的育兒時間,直至子女滿3歲。
在陝西的徵求意見稿中,3歲以下兒童的父母每人每年有不少於30天的育兒假。安徽徵求意見稿將育兒假擴大到6歲以下兒童的父母,每年10天。
產假可延長至350天,男性陪產假可延長至35天。
在上述6個條例修正案透過的省份中,江西省的條例明顯延長了產假和陪產假:產假增加30天(最多188天),男性陪產假增加15天(合計30天)。
江蘇對原有的產假、陪產假政策進行了微調。該條例的上一版規定,婦女應延長產假30天,男子應在國家規定的產假基礎上享受15天的哺乳假。新修訂的條例規定,在國家規定的產假基礎上,女方延長產假不少於30天,男方享受哺乳假不少於15天。
在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處於徵求意見階段的8個省/自治區中,遼寧計劃將男性陪產假增加5天,由之前的15天增加到20天。湖北省計劃增加產假30天,從128天增加到158天。安徽計劃增加婚假10天(共13天),產假30天(共188天),陪產假30天。
寧夏目前的人口數量
根據陝西征求意見稿,今後在陝西生育三胎的婦女,可休法定產假約350天(基本產假98天,60天,孕檢10天,三胎產假半年)。
回覆列表
2019年5月9日,國務院釋出了《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支援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鼓勵地方政府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
鼓勵透過市場化方式,採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在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和用人單位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