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聯防隊工作職責 一、教育群眾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二、負責轄區內值班巡邏,落實防範措施,維護治安秩序。 三、圍捕、堵截、扭送正在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員到公安機關。 四、制止、打擊轄區內各種違法犯罪和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五、對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以及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積極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搶險救災,疏散群眾,維護秩序,並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六、協助公安機關參與大型活動和重大事項的安全警衛,維護公共秩序。 七、積極參與“嚴打”整治鬥爭,協助公安機關提供偵查破案線索。 八、協助公安機關清理收容街區流浪、乞討人員和精神病人。 九、救助危難群眾,為群眾排憂解難。 治安聯防管理制度 為提高聯防隊員的整體戰鬥力,充實派出所基層基礎工作,嚴把 進門關,把政治思想合格、身體健康且熱愛聯防工作的優秀青年充 實到聯防隊伍,更好地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根據《**市治安聯防管理辦法》 ,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招收治安聯防隊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同等條件下,優先 聘用下崗工人、退役軍人。被聘用的聯防隊員,必須經其戶口所在 地或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稽核後,報縣公安局治安部門批准。 二、治安聯防隊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思想合格,熱愛治安聯防工作;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在 18 歲至 30 週歲以內; 4、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 5、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6、未受過治安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 三、 被招用的治安聯防隊員,必須參加公安機關組織的崗前培訓, 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準上崗執勤。在崗的治安聯防隊員 必須參加規定的治安防範業務培訓,否則,予以辭退。 四、聘用治安聯防隊員的單位與被聘用的治安聯防隊員簽訂聘用 合同。簽訂聘用合同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聘 用合同,時間為一年,合同期滿後需續聘的逐年簽訂聘用合同。 五、聘用單位為聯防隊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聯防隊員的職責及要求 一、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講究風紀,文明執勤,嚴格依法辦 事,勇於同一切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 二、依法做好執勤區域的安全防範工作,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工作積極主動,勤奮學習,愛崗敬業,熱愛治安聯防工作,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四、開展巡邏防範工作,堅持巡邏堵卡,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 犯罪活動,抓捕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立即扭送公安機關。 五、及時上報執勤區域內不能處理的情況,保護好發生在執勤 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有關工作。 六、協助公安機關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及時疏導和調解民間 糾紛。 七、協助公安機關抓捕流竄作案嫌疑人、在逃及其他通緝案犯。 八、積極向轄區群眾宣傳法律法規,發動轄區群眾做好群防群 治工作。 九、完成好各級公安機關佈置的其他任務。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聯防隊員的許可權 一、治安聯防隊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法犯罪和重大嫌疑人 員,有權進行盤查。 1、攜帶運送可疑物品的; 2、身帶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險物品的; 3、有偷盜或流竄作案嫌疑的; 4、有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嫌疑的。 二、治安聯防隊員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 有權制止和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1、尋釁滋事、打架鬥毆、賭博、賣淫嫖娼、制販傳播淫穢物品 的; 2、破壞公安設施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3、正在進行搶劫、搶奪、強姦、爆炸、殺人、盜竊、傷害、販 賣以及 吸食(注射)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4、公安機關通緝的在逃案犯或者勞改、勞教人員脫逃服刑的; 5、有其他違法犯罪的活動的。 三、治安聯防隊員禁止有下列行為: 1、不準使用國家行政、司法部門的搜查、審訊、拘留、關押、 罰款、沒收財物等職權; 2、不得剝奪、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3、不準利用工作之便,索賄受賄,敲詐勒索,包庇縱容壞人; 4、不得扣押他人合法證件和財物; 5、不得參與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治安案件; 6、其他的法律、法規所明令禁止的行為。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聯防隊員工作制度 為加強聯防隊員思想政治建設,提高聯防隊員的業務技能和警 務技能,有效地促進聯防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業務學習 1、聯防隊員除參加全所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外,每月進行一 次政治、業務學習。並認真做好記錄,除特殊情況外不得請假; 2、積極學習有關法律和相關業務知識; 3、每週的星期六或星期天進行一次體能訓練,佇列隊行訓練; 4、積極參加派出所組織的各種活動。 二、日期工作 1、夜間巡邏的時間每天的 23 時至次日 2 時 30 分,此段時間由 民警帶領聯防隊員巡邏。 夜間巡邏必須提前 15 分鐘到所值班室集中, 之後整隊巡邏。 2、巡邏工作堅持動靜結合,除守點外,停留休息的時間不能超 過 15 分鐘。 3、巡邏重點在街面,實現點、線、面有機結合,達到以靜制動, 以動制動,以快制快。 4、根據轄區的發案情況,可適時調整巡邏的時間和地點。 5、協助做好轄區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內務管理 1、堅持每天清掃值班室、衛生間、走道及辦公樓、住宿樓周圍的 環境衛生,確保清潔衛生,辦公室內物品擺放整齊。每星期一和星期 五全體聯防隊員大掃除,大掃除範圍包括辦公樓、住宿樓走道,所會 議室,衛生間及辦公樓、住宿樓周圍的環境衛生,具體由值班聯防隊 員和在所上的聯防隊員共同完成。 2、宿舍必須保持整潔,做到被子、衣物、洗漱工具及其他雜物 整齊擺放,床鋪平整乾淨。 3、妥善保管好所上發的各種器材,確保器材效能完好,嚴禁借 用或丟失。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聯防隊員崗位責任制 為使某某鄉治安聯防隊員的工作規範化,任務具體化,目標明 確化,充分調動全體聯防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更好地完成巡邏防範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崗位責任制。 一、共同遵守的職責 1、 按時上下班, 遲到、 早退一次扣 5 元, 曠工一天扣 20 元, (其 中夜巡、白班各扣 10 元) ,上班時間脫崗一次扣 5 元,遲到、早退、 脫崗超過 30 分鐘的以曠工處理,曠工累計 3 天以上的予以解聘。 2、嚴格請銷假制度,有事不請假的以曠工處理,聯防隊員每個 月可以請假 4 天, 有法定節假日除外, 超過四天事假的每天扣 10 元, 病假每天扣 2 元,婚假可從全年的 48 天中扣除,但不能超過 7 天, 請假條要寫明理由,先由帶隊民警簽署意見後報領導審批。 3、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否則一次扣 15 元。派出所有事打電 話聯絡不上的一次扣 10 元,有事請假的除外,聯絡上不及時趕到所 上處理事情的一次扣 15 元。 4、違反警容風紀規定的一次扣 5 元。 5、嚴格執行“五條禁令” ,上班時間飲酒或到上班時間還有醉 酒狀態的,第一次扣 50 元,第二次解聘;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解 聘。參與賭博的一次解聘。 6、嚴肅生活作風,樹立聯防隊員的良好形象,在轄區內記賬消 費的發現第一次扣 50 元,第二次解聘;與社會閒散人員有來往過密 或糾纏不清的發現就解聘;不能正確處理婚姻、家庭問題而反映到 派出所或其他部門的,第一次說服批評教育,第二次解聘。 7、結團友愛,每名聯防隊員在工作中要做到團結協作,生活上 互相關心幫助,齊心合力,協助做好本所的各項工作,相互間鬧矛 盾和發生爭吵的一次扣 10 元,因不作為不協調而造成失誤的一次扣 50—100 元,後果嚴重的一次性解聘。 8、嚴禁帶無關的人員到所上或宿舍內停留或住宿,發現一次扣 20 元。 9、妥善保管好制服、警械、器材,嚴禁借用他人或非工作用, 發現一次扣 50 元,造成影響的解聘,發生丟失的一次扣 50 元,並 賠償損失。發生器材損壞的一次扣 20 元,隱瞞不報的一次扣 50 元。 10、不按指定的責任區上班的一次扣 10 元。 11、涉黃、涉賭或為違法犯罪通風報信的一次性解除合同。 。 12、 濫用警械, 毆打或體罰違法犯罪嫌疑人的發現一次扣 20 元, 致傷的一次扣 100 元,並視情節予以解聘,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 刑事責任。 13、保持辦公室和樓道、衛生間、宿舍及辦公樓、住宿樓周圍的環境衛生清潔乾淨,發現贓亂差的一次扣值班治安聯防隊員的 5 元,扣 其他在所上的治安聯防隊的 2 元。 14、看押違法犯罪嫌疑人時睡覺或脫崗的一次扣 20 元,發生在 押人員自傷或脫逃的一次扣 100 元,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解聘並追 究責任。 15、 民警上班時間協警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除民警允許外。 16、上班時間不得一切娛樂活動,如打乒乓球等。 二、具體工作 (一) 、刑事案件 1、抓獲現行破特大案件的,每件獎 300 元,破重大案件的每件 獎 150,破一般案件的每件獎 100 元。 2、提供線索破特大案件的,每件獎 100 元,破重大案件的每件 獎 70,破一般案件的每件獎 50 元。 (二) 、治安行政案件 1、抓獲現行查處治安案件達到拘留的,每件獎 100 元,達到治 安罰款的每件獎 50 元,治安警告的每件獎 30 元。 2、提供線索查處治安案件達到拘留的,每件獎 30 元,達到治 安罰款的每件獎 20 元,治安警告的每件獎 10 元。 (三) 、抓獲批捕在逃的每人獎 250 元,勞教在逃的獎 50 元, 抓獲逃犯:公安部通緝的獎 150 元,公安廳通緝的獎 100 元,市局 通緝的獎 80 元,其他在逃人員獎 60 元。 (四) 、為所上爭得榮譽的一次獎 30 元。 三、考核辦法 1、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實行季度獎,獎懲的金額季度兌現。 2、本辦法未涉及的內容在執行當中由所領導提出,全體聯防隊 員討論透過。 3、年度按考核評出先進,獎 200 元。 4、本辦法由所領導負責解釋。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警 容 風 紀 第一條: 治安聯防隊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警容風紀的規定, 養成 守紀律、有禮節,著裝整齊,舉止端莊的良好作風。 第二條:必須嚴格執行著裝規定,經常保持服裝整潔,執勤時, 應不按要求著制服,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准,方可著便服。 第三條:著裝在街道上巡邏時不準搭肩、嬉笑、打鬧及吸菸。嚴 格執行“五條禁令” ,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酗酒鬧事。 每四條: 炎熱季節, 除值勤外, 在辦公區軍事訓練可以不帶警帽, 不穿警上衣,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 第五條:著裝應整齊乾淨。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 戴帽子、穿拖鞋和赤足。 第六條:標誌齊全,應當妥善保管所配發的制服和徽章,嚴禁將 制服、徽章贈送或借給非治安人員。 第七第: 不準留長髮, 蓄鬍子, 留大鬢角和戴首飾, 不準染髮 (黑 色除外) 。 第八條:注重禮節,進見首長和上級時,應當主動打招呼。對黨 政機關,工作人員因公接觸時,應當主動打招呼。糾正違章先敬禮。 參加集會時,聽到奏國歌、國際歌時應自行立正。升國旗時,應行 舉手禮。 第九條:治安聯防隊員要文明執勤,尊重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接 受群眾的招待和饋贈。 第十條: 治安聯防隊員應當接受糾察人員對警容風紀的檢查和糾 正。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聯防隊員守則 一、服從命令,聽眾指揮,堅決依法打擊違法犯罪分子,決不畏 難手軟,猶豫動搖。 二、遵紀守法,文明執勤,決不打人罵人,濫用械具,刑訊逼供。 三、 剛正不阿, 敢幹碰硬, 決不偏袒幹部和幹部子女, 包庇親友, 說情“走後門” 。 四、廉正奉公,辦事公道,決不貪贓枉法,以權謀私,公報私仇。 五、熱愛人民,服務人民,決不搞特權,耍威風,欺壓群眾。 六、機智勇敢,團結戰鬥,決不怕苦怕累,貪生怕死。 七、嚴守機密,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說 的絕對不說,不與無關人員談論內部機密。 八、堅守崗位,盡職盡責,決不放鬆警惕,翫忽職守。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 安 聯 防 隊 保 密 規 定 一、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六、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機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八、不在不得於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檔案、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氣、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聯防隊工作職責 一、教育群眾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二、負責轄區內值班巡邏,落實防範措施,維護治安秩序。 三、圍捕、堵截、扭送正在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員到公安機關。 四、制止、打擊轄區內各種違法犯罪和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五、對轄區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以及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積極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搶險救災,疏散群眾,維護秩序,並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六、協助公安機關參與大型活動和重大事項的安全警衛,維護公共秩序。 七、積極參與“嚴打”整治鬥爭,協助公安機關提供偵查破案線索。 八、協助公安機關清理收容街區流浪、乞討人員和精神病人。 九、救助危難群眾,為群眾排憂解難。 治安聯防管理制度 為提高聯防隊員的整體戰鬥力,充實派出所基層基礎工作,嚴把 進門關,把政治思想合格、身體健康且熱愛聯防工作的優秀青年充 實到聯防隊伍,更好地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根據《**市治安聯防管理辦法》 ,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招收治安聯防隊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同等條件下,優先 聘用下崗工人、退役軍人。被聘用的聯防隊員,必須經其戶口所在 地或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稽核後,報縣公安局治安部門批准。 二、治安聯防隊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思想合格,熱愛治安聯防工作;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在 18 歲至 30 週歲以內; 4、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 5、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6、未受過治安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 三、 被招用的治安聯防隊員,必須參加公安機關組織的崗前培訓, 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準上崗執勤。在崗的治安聯防隊員 必須參加規定的治安防範業務培訓,否則,予以辭退。 四、聘用治安聯防隊員的單位與被聘用的治安聯防隊員簽訂聘用 合同。簽訂聘用合同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聘 用合同,時間為一年,合同期滿後需續聘的逐年簽訂聘用合同。 五、聘用單位為聯防隊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聯防隊員的職責及要求 一、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講究風紀,文明執勤,嚴格依法辦 事,勇於同一切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 二、依法做好執勤區域的安全防範工作,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工作積極主動,勤奮學習,愛崗敬業,熱愛治安聯防工作,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四、開展巡邏防範工作,堅持巡邏堵卡,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 犯罪活動,抓捕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立即扭送公安機關。 五、及時上報執勤區域內不能處理的情況,保護好發生在執勤 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有關工作。 六、協助公安機關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及時疏導和調解民間 糾紛。 七、協助公安機關抓捕流竄作案嫌疑人、在逃及其他通緝案犯。 八、積極向轄區群眾宣傳法律法規,發動轄區群眾做好群防群 治工作。 九、完成好各級公安機關佈置的其他任務。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聯防隊員的許可權 一、治安聯防隊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法犯罪和重大嫌疑人 員,有權進行盤查。 1、攜帶運送可疑物品的; 2、身帶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險物品的; 3、有偷盜或流竄作案嫌疑的; 4、有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嫌疑的。 二、治安聯防隊員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 有權制止和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1、尋釁滋事、打架鬥毆、賭博、賣淫嫖娼、制販傳播淫穢物品 的; 2、破壞公安設施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3、正在進行搶劫、搶奪、強姦、爆炸、殺人、盜竊、傷害、販 賣以及 吸食(注射)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4、公安機關通緝的在逃案犯或者勞改、勞教人員脫逃服刑的; 5、有其他違法犯罪的活動的。 三、治安聯防隊員禁止有下列行為: 1、不準使用國家行政、司法部門的搜查、審訊、拘留、關押、 罰款、沒收財物等職權; 2、不得剝奪、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3、不準利用工作之便,索賄受賄,敲詐勒索,包庇縱容壞人; 4、不得扣押他人合法證件和財物; 5、不得參與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治安案件; 6、其他的法律、法規所明令禁止的行為。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聯防隊員工作制度 為加強聯防隊員思想政治建設,提高聯防隊員的業務技能和警 務技能,有效地促進聯防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業務學習 1、聯防隊員除參加全所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外,每月進行一 次政治、業務學習。並認真做好記錄,除特殊情況外不得請假; 2、積極學習有關法律和相關業務知識; 3、每週的星期六或星期天進行一次體能訓練,佇列隊行訓練; 4、積極參加派出所組織的各種活動。 二、日期工作 1、夜間巡邏的時間每天的 23 時至次日 2 時 30 分,此段時間由 民警帶領聯防隊員巡邏。 夜間巡邏必須提前 15 分鐘到所值班室集中, 之後整隊巡邏。 2、巡邏工作堅持動靜結合,除守點外,停留休息的時間不能超 過 15 分鐘。 3、巡邏重點在街面,實現點、線、面有機結合,達到以靜制動, 以動制動,以快制快。 4、根據轄區的發案情況,可適時調整巡邏的時間和地點。 5、協助做好轄區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內務管理 1、堅持每天清掃值班室、衛生間、走道及辦公樓、住宿樓周圍的 環境衛生,確保清潔衛生,辦公室內物品擺放整齊。每星期一和星期 五全體聯防隊員大掃除,大掃除範圍包括辦公樓、住宿樓走道,所會 議室,衛生間及辦公樓、住宿樓周圍的環境衛生,具體由值班聯防隊 員和在所上的聯防隊員共同完成。 2、宿舍必須保持整潔,做到被子、衣物、洗漱工具及其他雜物 整齊擺放,床鋪平整乾淨。 3、妥善保管好所上發的各種器材,確保器材效能完好,嚴禁借 用或丟失。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聯防隊員崗位責任制 為使某某鄉治安聯防隊員的工作規範化,任務具體化,目標明 確化,充分調動全體聯防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更好地完成巡邏防範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崗位責任制。 一、共同遵守的職責 1、 按時上下班, 遲到、 早退一次扣 5 元, 曠工一天扣 20 元, (其 中夜巡、白班各扣 10 元) ,上班時間脫崗一次扣 5 元,遲到、早退、 脫崗超過 30 分鐘的以曠工處理,曠工累計 3 天以上的予以解聘。 2、嚴格請銷假制度,有事不請假的以曠工處理,聯防隊員每個 月可以請假 4 天, 有法定節假日除外, 超過四天事假的每天扣 10 元, 病假每天扣 2 元,婚假可從全年的 48 天中扣除,但不能超過 7 天, 請假條要寫明理由,先由帶隊民警簽署意見後報領導審批。 3、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否則一次扣 15 元。派出所有事打電 話聯絡不上的一次扣 10 元,有事請假的除外,聯絡上不及時趕到所 上處理事情的一次扣 15 元。 4、違反警容風紀規定的一次扣 5 元。 5、嚴格執行“五條禁令” ,上班時間飲酒或到上班時間還有醉 酒狀態的,第一次扣 50 元,第二次解聘;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解 聘。參與賭博的一次解聘。 6、嚴肅生活作風,樹立聯防隊員的良好形象,在轄區內記賬消 費的發現第一次扣 50 元,第二次解聘;與社會閒散人員有來往過密 或糾纏不清的發現就解聘;不能正確處理婚姻、家庭問題而反映到 派出所或其他部門的,第一次說服批評教育,第二次解聘。 7、結團友愛,每名聯防隊員在工作中要做到團結協作,生活上 互相關心幫助,齊心合力,協助做好本所的各項工作,相互間鬧矛 盾和發生爭吵的一次扣 10 元,因不作為不協調而造成失誤的一次扣 50—100 元,後果嚴重的一次性解聘。 8、嚴禁帶無關的人員到所上或宿舍內停留或住宿,發現一次扣 20 元。 9、妥善保管好制服、警械、器材,嚴禁借用他人或非工作用, 發現一次扣 50 元,造成影響的解聘,發生丟失的一次扣 50 元,並 賠償損失。發生器材損壞的一次扣 20 元,隱瞞不報的一次扣 50 元。 10、不按指定的責任區上班的一次扣 10 元。 11、涉黃、涉賭或為違法犯罪通風報信的一次性解除合同。 。 12、 濫用警械, 毆打或體罰違法犯罪嫌疑人的發現一次扣 20 元, 致傷的一次扣 100 元,並視情節予以解聘,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 刑事責任。 13、保持辦公室和樓道、衛生間、宿舍及辦公樓、住宿樓周圍的環境衛生清潔乾淨,發現贓亂差的一次扣值班治安聯防隊員的 5 元,扣 其他在所上的治安聯防隊的 2 元。 14、看押違法犯罪嫌疑人時睡覺或脫崗的一次扣 20 元,發生在 押人員自傷或脫逃的一次扣 100 元,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解聘並追 究責任。 15、 民警上班時間協警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除民警允許外。 16、上班時間不得一切娛樂活動,如打乒乓球等。 二、具體工作 (一) 、刑事案件 1、抓獲現行破特大案件的,每件獎 300 元,破重大案件的每件 獎 150,破一般案件的每件獎 100 元。 2、提供線索破特大案件的,每件獎 100 元,破重大案件的每件 獎 70,破一般案件的每件獎 50 元。 (二) 、治安行政案件 1、抓獲現行查處治安案件達到拘留的,每件獎 100 元,達到治 安罰款的每件獎 50 元,治安警告的每件獎 30 元。 2、提供線索查處治安案件達到拘留的,每件獎 30 元,達到治 安罰款的每件獎 20 元,治安警告的每件獎 10 元。 (三) 、抓獲批捕在逃的每人獎 250 元,勞教在逃的獎 50 元, 抓獲逃犯:公安部通緝的獎 150 元,公安廳通緝的獎 100 元,市局 通緝的獎 80 元,其他在逃人員獎 60 元。 (四) 、為所上爭得榮譽的一次獎 30 元。 三、考核辦法 1、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實行季度獎,獎懲的金額季度兌現。 2、本辦法未涉及的內容在執行當中由所領導提出,全體聯防隊 員討論透過。 3、年度按考核評出先進,獎 200 元。 4、本辦法由所領導負責解釋。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警 容 風 紀 第一條: 治安聯防隊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警容風紀的規定, 養成 守紀律、有禮節,著裝整齊,舉止端莊的良好作風。 第二條:必須嚴格執行著裝規定,經常保持服裝整潔,執勤時, 應不按要求著制服,因工作需要,經領導批准,方可著便服。 第三條:著裝在街道上巡邏時不準搭肩、嬉笑、打鬧及吸菸。嚴 格執行“五條禁令” ,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酗酒鬧事。 每四條: 炎熱季節, 除值勤外, 在辦公區軍事訓練可以不帶警帽, 不穿警上衣,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 第五條:著裝應整齊乾淨。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 戴帽子、穿拖鞋和赤足。 第六條:標誌齊全,應當妥善保管所配發的制服和徽章,嚴禁將 制服、徽章贈送或借給非治安人員。 第七第: 不準留長髮, 蓄鬍子, 留大鬢角和戴首飾, 不準染髮 (黑 色除外) 。 第八條:注重禮節,進見首長和上級時,應當主動打招呼。對黨 政機關,工作人員因公接觸時,應當主動打招呼。糾正違章先敬禮。 參加集會時,聽到奏國歌、國際歌時應自行立正。升國旗時,應行 舉手禮。 第九條:治安聯防隊員要文明執勤,尊重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接 受群眾的招待和饋贈。 第十條: 治安聯防隊員應當接受糾察人員對警容風紀的檢查和糾 正。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聯防隊員守則 一、服從命令,聽眾指揮,堅決依法打擊違法犯罪分子,決不畏 難手軟,猶豫動搖。 二、遵紀守法,文明執勤,決不打人罵人,濫用械具,刑訊逼供。 三、 剛正不阿, 敢幹碰硬, 決不偏袒幹部和幹部子女, 包庇親友, 說情“走後門” 。 四、廉正奉公,辦事公道,決不貪贓枉法,以權謀私,公報私仇。 五、熱愛人民,服務人民,決不搞特權,耍威風,欺壓群眾。 六、機智勇敢,團結戰鬥,決不怕苦怕累,貪生怕死。 七、嚴守機密,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說 的絕對不說,不與無關人員談論內部機密。 八、堅守崗位,盡職盡責,決不放鬆警惕,翫忽職守。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 安 聯 防 隊 保 密 規 定 一、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六、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機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八、不在不得於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檔案、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氣、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治安聯防隊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