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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溫州海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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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瀟灑生活家hw
這個得看具體情況,對方打你到什麼程度?你還手又到什麼程度?在還手的過程中是否重複使用武為等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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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螳螂捕蟬6
你還手,
打不過對方=挨頓揍,肉體和心靈受傷害。
造成對方輕微傷=互毆。
造成對方輕傷=故意傷害,判你刑。
最好的方法:平時多練短跑。關鍵時刻撒丫子。
正當防衛?那是拼死一搏之後的垂死掙扎,或許給你一線生機。不是對誰都好用,還是離他遠一點。麻煩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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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板房
打架,無論是先打人還是後還手,基本上都算互毆,傷了人就算故意傷人,正當防衛難得一見。所以打架能免即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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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軍哥嘹亮60
打架應該不管誰傷勢的輕重,關鍵是誰先動手的問題,誰先動手誰應承擔主要責任,被迫還擊承擔次要責任,只有這樣才能減少打架鬥毆,這才是合情合理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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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枯髮風行者
對方用除了自身肉體之外的東西打你的時候吧!或許法官和律師也數不清楚…仔細想想還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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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薩沙
這其實就是正當防衛和互毆界定的問題。
我們來看看這個案子。
2014年一個工地上,4個小混混酒後路過時,看到一個有幾分姿色的女民工,獨自在搬東西,就上去進行言語調戲。
此時恰好女民工的丈夫走過來,看到這種情況就出言制止。沒想到,4個小混混將兩人圍住,當著丈夫的面摸到女民工的大腿。這誰能忍得了,這個丈夫同4個人爭吵起來,幾乎要動手。
此時路過的一個民工和女民工,急忙將雙方隔開。推搡期間,女民工被推倒後坐地哭泣,丈夫就上去扶住她,防止再被別人推倒。
4個小混混見對方似乎很慫,膽子就更大了,對丈夫拳打腳踢。這個丈夫一面抱著老婆,一面揮拳還擊。但丈夫常年勞動,力氣較大,雙方揮拳中他並沒有吃虧。
小混混見拳腳打不贏,惱怒之下有兩人撿起鐵棍,朝著丈夫頭上猛擊。好在丈夫帶著安全帽,但由於打擊力量很大,頭部也受了輕微傷,一側手臂還被打中。
眼見對方下手很重,丈夫拔出隨身攜帶的刃長6釐米的小刀,一手抱住妻子,一手對準他們亂刺。
混戰中,4個小混混都被刺中。此時工地民工們聽說有人來鬧事,紛紛抄傢伙趕出來。
小混混見對方人多,自己又受了傷,只能逃走。逃走期間,他們還撿起石頭和酒瓶砸向丈夫。
刀傷有時候當場是感覺不出來的,4人中有2人只是傷及皮肉的輕微傷,1人是輕傷二級,還有1人被刺中要害,跑出工地後就栽倒街上,一命嗚呼。
搞出人命後,刺死人的丈夫被逮捕,好在最後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現在看來,這個丈夫其實很危險,畢竟搞出了人命,又有互相爭吵、推搡的情節。最關鍵的是,對方用鐵棍擊打安全帽,應該是不會致死的,他卻用致命的武器還擊弄死了人。
那麼,為什麼最終沒有認定是互毆中故意殺人或者傷害致死,而是定為正當防衛呢?
主要是這幾點:
第一是此事完全是小混混惹是生非,並且一步步將事情鬧大,丈夫方面則沒什麼責任,還是受委屈一方,而不是因為瑣事糾紛互不相讓;
第二是對方動手在前,而且一步步升級到使用可能導致重傷害的武器。丈夫始終只是被動抵抗,甚至一手保護老婆。至於揮刀亂舞的小刀,刃長僅有6釐米,也沒有衝過去捅人的行為。對方只要不靠近丈夫進行攻擊,根本不可能被刺中,是標準的防衛行為,並沒有過度使用武力;
第三是丈夫並沒有任何預謀或者約架行為,而是無意中遇到的突發事件。不存在丈夫有主動要打架甚至傷人的預謀,是被動的防禦。也不存在丈夫故意要用小刀,將人一定要刺死或者刺成重傷的故意;
第四是對方4人圍毆丈夫一人,顯然丈夫這方是非常被動極為不利的。如果不能有效自衛,可能會被打傷甚至打死。在雙方力量懸殊,對方有使用可能致命武器的情況下,進行自衛屬於合法行為;
第五丈夫並沒有追擊行為,一直是半蹲在地上還擊。小混混逃走以後,他並沒有爬起來追殺。
話雖如此,不同的法院可能會有不同的判決。
一些人認為,用鐵棍打中丈夫頭部的小混混,並不是被刀刺死的那個。被刺死的小混混雖然也拿著鐵棍,沒有打中丈夫頭部等要害部位。而丈夫揮刀亂刺導致這個小混混死亡,屬於防衛過當甚至故意傷害。
另外,丈夫頭戴安全帽,對方拿著鐵棍而不是刀具等武器,似乎不能造成生命危險。丈夫連續刺中4人,並且導致1人死亡,似乎也是防衛過當。
以上的說法,在不同的法庭可能有不同的認可。
就普通打架來說,為什麼往往定為互毆?很簡單,這樣容易處理。
如果定為互毆,只需要各自驗傷,然後分別對兩人進行相應的處理即可,簡單明瞭,一點也不費事,幾個小時就能搞定。
如果定為正當防衛,這就非常麻煩了。
就像女民工被調戲案件,因為搞出人命了,才去詳細調查事情的前因後果,找證人,找證據,做鑑定,進行各種複雜的司法界定,商討賠償,訴訟,判決等等,非常複雜。
如果只是普通的打架,其實也需要這樣去調查,管理成本和司法成本就會非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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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風趣的善良風箏wq
我認為:當事人很難把控,主要由法官的執業操守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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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龍哥哥說法
被毆打還手判故意傷害罪,是否合理,我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幫你分析一下:
你的問題爭議的焦點是還手能否構成正當防衛。根據刑法的規定,所謂正當防衛,就是當你的人身安全面臨現實緊迫的危險時,且這個危險正在發生,採取的防衛行為,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不用承擔刑事責任,這就是正當防衛了。
刑法還規定了一個特殊防衛或者無限防衛,就是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而防衛過當,就是指在正當防衛的基礎上超過了必要限度,這個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可以從寬處罰的。
實踐中,像這種簡單普通的毆打行為,不還手還有可能獲得賠償,如果還手了,就是互毆,有損害結果的,就需要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不肯定正當防衛行為。
之所以不肯定正當防衛行為,還是一個防衛行為的時機和麵臨危險的現實緊迫問題,普通的毆打,只要沒有升級,就不能認定為現實緊迫的危險,這個和非法拘禁後的長期毆打還是有區別的。僅僅是口角引起的普通毆打,還手了就是互毆,不還手有損害結果就可以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至於能否肯定你的防衛行為,確實還是需要對當時的情況進行具體分析,但從你的問題看,你沒有受傷,就說明你的現實緊迫危險程度不夠,當然不能肯定你的防衛行為,自然也就不存在過當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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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黑嘴鱷魚
想被認定正當防衛?
算了吧!
還是去買彩票中一等獎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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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單純熊貓o6
應該修改法規,一起出去惹事,要共同擔責任,打死打傷對方,全都是主犯,堅決支援罪,沒有從犯,已方被打死打傷,沒被打死要承擔全部責任,堅決支援才造成的死傷,一人死亡,,同行支持者至少也要判十年,堅決支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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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隨遇而安1602
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的行為,但不要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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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丁丁2544147
應該是屬於正當防衛,但是,確實是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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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扮佡
只打了一下,不應該是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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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微湖荷塘
刀割了面板而沒有割到肉的時候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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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a一晃十年a
正當防衛就是一個美麗的傳說,成功的機率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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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山這邊獨好
描述不是太清晰,被打還手後,如果被傷害行為停止或已經結束,而繼續實施還擊,致傷害人傷殘的,犯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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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劍試天下之走馬江湖
這種情況,打死挑釁者。就是正當防衛。法律害修改了。不能拿防衛過當,包庇壞人,束縛好人。
回覆列表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也很容易會被鍵盤俠噴!所謂正當防衛,只是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時才可以。如果對方僅僅打你一巴掌,而你卻將對方打成輕傷(判故意傷害罪是最少將對方打成輕傷及以上)。那肯定是故意傷害罪無疑了。因為對方對你的不法侵害已經停止,而你的防衛行為已經超越了正常的界線。如果對方拿刀砍你時,你將之反殺,哪怕將對方殺死,這也是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