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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伶,字伯倫,沛國(今安徽淮北)人,魏晉時期名士,“竹林七賢”之一,生卒年不詳(有人認為是約221年——約300年)。劉伶為人狂放不羈,喜好老莊之學,追求逍遙自在的生活,政治上提倡無為而治。當然,他被後世人銘記,主要是因為特別喜歡喝酒,所以被稱為“酒仙”、“醉侯”,到現在依然有許多酒和酒店以劉伶為名。 在“竹林七賢”中,劉伶是社會地位最低的一個。他身材矮小,容貌醜陋,但是性情豪邁,胸襟開闊,不拘小節。他平常輕易不和人交往,沉默寡言,對人情世事一點都不關心,對於有沒有家產也不放在心上。只是和阮籍、嵇康等人很投機,遇上了便有說有笑,攜手共遊山水。 因為喝酒,劉伶有許多趣事。 劉伶常常坐著鹿車,漫無目的地亂走,隨時帶一壺酒,走到哪兒就喝到哪兒。他派人扛著鐵鍬跟著自己,說:“我在哪兒喝死了,你就在哪兒把我埋了。” 劉伶任建威參軍期間,有一次忽然來了興致,竟然在官邸脫光了衣服一絲不掛地飲酒。有幾個客人來訪,他也不趕緊穿上衣服,繼續光著身子喝。客人見他如此不雅,就譏笑他說:“你也是禮教中人,似這等行徑實在有失體統。”他卻一本正經地反駁說:“天地就是我的房子,房子就是我的衣褲,你們進我的房子就是鑽到我褲襠裡來了,誰讓你們鑽進來的?” 劉伶曾在喝醉酒時與別人爭執,那人扯住他的衣袖揮拳要打。劉伶慢慢地說:“我瘦得像雞肋,你的拳頭打了我也不舒服。”那人就笑著不打了。 劉伶常常因飲酒過度而導致身體不適。這一天,他感到異常口渴,就向妻子討酒喝。他妻子把酒倒掉,把酒器毀壞,哭著勸他:“你喝酒過量,這不是養生的辦法,必須要把酒戒掉!”劉伶說:“很好。但我不能自己戒酒,只能向鬼神禱告,自己發誓來戒掉酒癮。你就準備祭祝用的酒肉吧。”妻子說:“我按照你交代的去辦。”於是把酒肉供在神前,請劉伶去禱告發誓。劉伶跪著說:“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意思是說老天生下我劉伶,酒是我的名字。一次喝一斛,五斗才能消除酒病。女人的話,千萬不能聽。說完拿起酒肉就吃喝起來,一直醉到不省人事。 劉伶喝酒,從表面上看來,他就是一個酒鬼,其實,卻有深層內涵。 首先,這反映了魏晉名士崇尚玄虛、消極頹廢的心態,也表現出對“名教”禮法的蔑視和對自然的嚮往。魏晉名士都崇奉道家思想,追求個性自由,喜歡用特立獨行來標榜自我,劉伶縱酒,和嵇康打鐵、向秀灌園都是一樣的。 更重要的是,喝酒其實是劉伶對社會的一種逃避,也是一種反抗。葉夢得說:“晉人多言飲酒,至於沉醉,未必真在乎酒。蓋時方艱難惟託於酒,可以疏遠世故而已。傳至劉伶之徒,遂欲全然用此,以為保身之計,飲者未必劇飲,醉者未必真醉耳!” 劉伶的父親劉進是當年曹操手下的大將,而劉伶正處於魏晉易代的時期,對於掌權的新貴司馬家族,他內心深處是痛恨鄙夷且絕不願意與之合作的。但在司馬氏的屠刀面前,這種態度只能藉助喝酒麴折地表現出來。劉伶曾在建威將軍王戎幕府下任參軍,晉朝建立後參與對策,同儕都因考核優秀而升遷,惟獨劉伶因無所作為而罷官。泰始二年(266年),朝廷派特使徵召劉伶入朝為官。劉伶聽說朝廷特使到了村口,趕緊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然後脫光衣衫,朝村口裸奔而去。朝廷特使看到劉伶後,覺得這就是一個酒瘋子,此事於是作罷。這和阮籍借酒推掉司馬昭的提親多麼相似。 所以說,劉伶喝醉了,其實他內心很清醒。他的酒醉,是給世人看的,更是給司馬皇朝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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