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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提高殘疾人生活保障水平,著力解決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戶多殘困難殘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透過摸底調查,認真篩選,最終確定對5戶貧困一戶多殘家庭進行救助,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補貼50元,全年共計600元。
據介紹,一戶多殘困難殘疾人家庭救助的條件需符合具有本區戶口;一個家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殘疾人,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已享受託養服務人員不在本補貼範圍)。透過篩選,最終確定對5戶貧困一戶多殘家庭進行救助 ,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補貼50元,全年共計600元。
長江路街道殘聯下一步將把該項救助工作列入街道助殘系列活動之一,作為一項助殘實事專案,進一步深化殘疾人扶貧幫困工作,建立完善困難殘疾人家庭救助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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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恩媛
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倍以內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按照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60%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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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uexindong
一、補助內容
“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生活困難補助與家庭殘疾人數量、收入情況、就業年齡段殘疾人數掛鉤,主要用於對“一戶多殘”家庭內殘疾人維持家庭基本生活進行困難補助。補助標準為每戶每月300元。生活困難補助不計入家庭經濟收入。
二、補助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二代證”)的殘疾人。
2、一本戶口簿內的殘疾人家庭成員有2名(含2名)以上殘疾人,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贍(撫、扶)養關係。3、低保戶家庭,且含一名就業年齡段殘疾人(男性16週歲至60週歲,女性16週歲至55週歲)
三、受助物件申請流程和審批程式
(一)初審:自願申請,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或監護人)填寫《福州市“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生活困難補助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附件1)一式三份,並連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最新列印的戶口簿、低保戶證明、家庭殘疾人成員二代證影印件一式各一份,向所在村(社群)委會提出申請,經村(社群)委會核實、推薦、並將申請人的申報情況在村(社群)委公示欄上公示5天無異議後,報鄉鎮(街道)殘聯。
(二)稽核:鄉鎮(街道)殘聯對村(社群)推薦的受助物件進行核查,準確評審,在《申請表》上籤署評審意見後,連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低保戶證明、家庭殘疾人的二代證影印件及受助人名冊各一份,報縣(市)區殘聯、高新區社會事業管理局審批。
(三)審批:縣(市)區殘聯、高新區社會事業管理局在收到申報材料後,應與第二代殘疾人證資料庫資訊進行比對(必要時應與有關部門進行相關資訊比對),確認申報材料內容是否屬實,縣(市)區殘聯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並聯合同級財政審定、審批。審批情況要書面通知鄉鎮(街道)殘聯,並將一份簽署意見的《申請表》送達申請人留存。
回覆列表
一、申請條件
“一戶多殘”家庭,即具有我市戶籍,一本戶口簿內家庭成員有2人以上(含2人)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贍(撫、扶)養關係的家庭。
夫妻雙方均為殘疾人但不在同一戶口簿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向男方戶籍地提出補貼申請。
二、補貼標準
經認定符合條件的“一戶多殘”家庭,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生活補貼,輕度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50元生活補貼。
三、申請程式
符合條件的“一戶多殘”家庭,由殘疾人(或監護人)填寫《南安市“一戶多殘”家庭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表》一式三份,連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家庭殘疾人成員有效殘疾人證影印件各一式一份,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居)委會核實並在村(居)民委員會公開欄公示5天,送鄉鎮(街道)殘聯稽核,經市殘聯審批後,按季度發放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