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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高先生說點高興事

    在跟HR下飯館聊天的時候,說到了春招的事情,在談到新員工們的整體情況時,隔壁桌一個同高新區其他公司的人插嘴講了自己的遭遇,號稱他是年後最受傷的求職者也不為過了。

    小李是應屆生,因家境一般加上剛畢業滿腔熱血急於發展順帶賺錢,所以年初八就面試並進入我們隔壁的一家電子廠做儲幹。但是他怎麼也沒有想到,才上班沒一個月的時間,還在試用期的自己就被警告、記過十幾次了。

    因為小李是自己在人才網找的工作,並不屬於工廠校招的範圍內,所以沒有跟隨集體進行崗前培訓,而是直接就入職由專人簡單的帶領學習。對小李來說,這份工作目前為止唯一順利的一天就是第一天報到的那天了。還記得那一天風和日麗,溫度事宜,人人面帶微笑,熱情的歡迎這個新員工的到來。

    1.但是故事總是頗具曲折色彩的。在第二天上班的時候,剛進公司大門就被保安攔下了,因為他沒穿正裝。說明自己是新員工不知道情況也不行,直接被記警告一次。小李頗感納悶,因為昨天在辦公室大家都是穿平時的衣服啊,上班後一問,才知道大家只是在進門經過保安的時候套一下小西裝外套,上樓後就脫下了,所以小李沒看到大家穿正裝的樣子。

    2.第二次處罰發生在當天下午,在帶他的老員工讓他一起坐貨梯送一批物料下樓後,兩人圖省事,又直接空手坐貨梯上來,碰巧樓上保安隊長帶人在檢查一些設施,兩個都被記過了。基本上每家公司都會有規定空手不能坐貨梯的規定吧,這就沒啥好說的了。

    3.公司中午12點下班,規定只有鈴聲響了才能去食堂吃飯(估計是因為系統時間跟其他時間有區別),那天小李部門幾個人在鈴聲還沒響起來的時候,看手機都已經12:01分了,為了避免排隊,於是幾個人一起衝向食堂。結果被隔壁部門舉報,調了監控,監控上的時間還沒12點。幾個人都被記過了。這是小李被第三次處罰。

    4.平時食堂幾乎沒保安維持秩序,插隊等情況經常發生,特別是同事們特別喜歡插隊,但是因為性別優勢沒什麼人會去管他們。有天小李比較晚去,一看等吃飯的隊伍那麼長就去找站在比較前面的同事,請她幫忙多打一份菜,然後小李在出口等她。在同事幫忙打好菜小李去拿的時候保安突然出現了,直接抓了他一個不守秩序亂插隊的罪名,做了第四次處罰。

    5.老員工有幾個是老煙槍,一天中午幾個飯後叫小李一起去抽兩根的時候,剛好有其他同事要找小李,小李急著出去手中的菸蒂沒丟掉,剛出吸菸區沒幾步就被保安叫住了,在非吸菸區吸菸,這是第五次處罰了。

    6.當天晚上加班到七點多(平時五點半就下班),在跟其他同事抱怨的時候,另一個同事就遞給他一根菸,說抽瞭解解氣,小李一看也快出公司大門了,接了煙也沒點著,怕給門口的保安查到,但是就算沒點著也被保安叫住了,一番辯解之後保安說只是登記一下而已,沒事的。結果第二天一早小李又出現在違規名單裡了。

    7.小李住在公司宿舍,理論上每個月行政會對宿舍區進行檢查一次,抽查出一些髒亂雜的宿舍進行處罰。但是這次因為是剛過完年,需要對宿舍的一些裝置什麼的進行核驗檢查,就順便臨時多檢查了一下衛生。小李的宿舍有四個人其中一個屬於比較不講衛生的,床鋪被子沒疊,衣服亂掛,桌子各種東西都放,直接被拍照公開,整個宿舍一起記過出處罰。

    8.辦公室也會時不時的進行6S檢查,不過是屬於會提前通知的那種。在一次通知要檢查後,小李自認為把東西都整理得挺整齊利索了,結果在最整齊的資料夾被拍了,警告一次。原因是雖然整齊,但是資料夾沒貼標籤。所謂的標籤是123456的順序標籤!

    9.公司不能帶早餐進來。這是小李用親身經歷得出的結論。在一次麵包吃完,但是豆漿還剩下半杯的時候,他捨不得丟棄,以為沒帶吃的只是喝的應該沒關係,就直接拿著豆漿進來了,結果還是被記作攜帶早餐,警告一次。

    10.還是正裝問題。在上班的第二週的週一,小李照樣穿著正裝就去上班,結果又被保安攔住了,這一下又學會了一條規則,週一必須打領帶!又被警告了一次,上辦公室以後問了老員工,原來又是一場面子工程,只有過保安的時候需要戴給保安檢查,進來拐個彎就可解下了,也就是說只有進門的那一兩分鐘需要打領帶。

    來來去去迴圈往復,小李就這樣還沒上滿一個月已經被處罰十幾次了。處罰的罪名都不大,甚至有時候也不是他的主觀意識犯的錯,我只記得這十種違規,有幾種是有重複觸犯的,在試用期還沒轉正的時候在違規名單上就有十幾次記錄了。對於要三個月試用期的小李來說,第一個月就遭遇如此多的處罰,後面能否轉正還真的要看緣分了。

  • 2 # 會是遠方

    1,公司有沒有制度規定新員工要有崗前培訓?

    2,新員工入職後所犯錯誤是不是同樣的錯誤,這些錯誤由員工本人細心認真的話,可不可以避免?

    3,員工被處罰前幾次,管理人員有沒有警惕反省員工為什麼高頻率犯錯,知不知曉未培訓?員工本人有沒有提出異議或者是怨言?

    4,如果是因為員工本身重複性犯錯,不長記性,開除新員工,無可厚非。如果是不同的錯誤開除了,負責培訓的人也要受到嚴懲。

  • 3 # 抖嘗試

    從問題簡單的描述中可以瞭解到,新員工剛到企業第一個月就被處罰了十幾次,這樣肯定是不合理的,但同時這也許是兩個方向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企業管理過度嚴格,平均兩天受到一次處罰,這種情況在我從業經驗中從未見過,企業終歸不是幼兒園,不能什麼事情都用處罰來生硬地代替。

    第二個問題是,也許你所說的應屆生也過於頑皮和不瞭解社會,因為如果一個人受到三次處罰,還沒有一定的警覺意識,而繼續受到處罰,這就說明他個人有些問題,我們企業也有新員工入職沒參加基礎管理制度的培訓的,但從未出現過如此極端的情況。

    從勞動法律層面來看,企業這種處罰也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因為公司的管理制度未履行告知義務,員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觸犯制度的規定,錯不能完全歸結為員工,如果產生勞動爭議,對企業也是非常不利的。在實際工作中,公司管理制度和涉及員工福利的規定均需要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大會的審議,並告知全體員工知曉,這樣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法律效力,而這其中的關鍵除必須經審議外,公司還需要有員工知曉管理制度的確實有效的證據。

  • 4 # 莫度

    一、看似正規,實則“表面”,一名新員工,未經過任何陪訓,甚至連公司規章制度都不清楚就直接上崗,談何正規?前兩年因為外協加工的原因去過不少公司,有一次到一家工廠,晚上去的,看它的生產加工情況。結果半夜的時候車間裡進來了幾個人,有拍照的,有作記錄的,我問車間工人他們是幹什麼的,告訴我原來他們公司有一個頗有人數的“紀律檢察委員會”,半夜來查紀律,真讓人感嘆,也讓人敬佩,可結果呢,這個工廠是我去過的同類公司中生產紀律,秩序最差的一個,沒有之一!

    二、以罰代管,精細化的規章制度,只要發現出錯,我就處罰。處罰只是手段,抓住員工的錯誤不是根本,防止錯誤的發生才是目的。

    有人說管理是門科學,也有人說管理是門藝術,從福特的科學管理到斯隆的現代管理再到新經濟下眾多的個性化管理,無不朝著更人性化的方向發展。在保證公眾安全、秩序的情況下盡最大化提高員工積極性才是更好的方法。

  • 5 # 立音麟

    顯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我認為,主要的責任在於工廠。

    不知者無罪,這是很明顯的,這位新員工真是好委屈啊,不過,這樣的公司,不待也罷。

    管理上如此疏忽,還一堆沒什麼用的破規矩,對效率提高沒有多大的作用,把精力都放在所謂的面子工程上,可想而知,這企業前途不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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