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航釋出的通知,持999開頭的國航國內客票(含里程獎勵客票)的在讀學生及教師(僅限本人),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為2021年8月1日(含)至2021年8月31日(含)之間的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掛CA航班號的程式碼共享航班,因延期返校原因可提出客票變更或退票申請。
旅客本人的中國大陸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大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生證、或學生卡、或教師證,以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延期返校通知,以上材料可以是掃描件、照片或截圖。
【客票變更及退票規則】在客票有效期內,首次變更至2021年9月27日(含)前的航班,免收變更手續費,但需收取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差價。再次變更或變更至2021年9月28日(含)以後的航班,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可辦理非自願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如要求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後另購新票。符合上述適用範圍的客票,已在2021年8月13日20時前完成退票或變更,收取的手續費不予補退。
四川航空此次特殊處置方案的服務物件為因疫情管控未能按計劃返校且未辦理退票的在讀學生、教師旅客(僅限旅客本人),適用客票為航班日期在2021年8月17日(含)至2021年8月31日(含)期間且由876票證填開的川航實際承運的國內航班客票。
【變更及退票規則】
符合上述適用範圍的客票,在航班起飛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可變更至2021年9月17日(含)前川航實際承運的同航線航班、相同服務等級艙位,免收一次變更費、票價差額及艙位差價;如旅客再次提出變更申請或變更至上述日期範圍以外的,依據當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已辦理變更業務的客票,不再返還已收取的變更手續費和票款差價。
上述客票退票或變更後再退票,依據當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上述客票不得變更航程及承運人,如需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將原客票辦理退票後另購新票。
【變更操作渠道】
由學生、教師旅客提供“學校延期返校證明及學生或教師身份證明”透過川航官網、APP、微信線上客服或致電川航服務熱線95378辦理;學生、教師旅客本人也可持“學校延期返校證明及學生或教師身份證明”到川航直屬售票櫃檯辦理。
海航
根據海南航空對學生及教職工延期返校票務處理的規定,出票日期在學校延遲返校通知下發之日(含)之前、航班日期在2021年8月17日(含)至2021年9月15日(含),由海航、大新華實際承運的國內航班和海航、大新華為市場方的國內程式碼共享航班,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有效期內可免費退改。
【相關證明材料】
旅客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延期返校通知以及旅客本人的學生證/錄取通知書/教師及職工證,以上材料可以是原件、掃描件、截圖。
【退票及變更】
在航班離站前已取消訂座記錄的客票,可至原購票渠道辦理免費退票業務,不收取退票費;在航班離站前未取消訂座記錄的客票,應依據原客票適用條件辦理退票業務。
在航班離站前已取消訂座記錄的客票,首次變更2021年9月27日(含)之前,同航司、同航線航班,免收變更手續費,但需收取原票面價與變更後適用艙位票價的票款差額;如按照以上原則辦理過客票變更後,旅客再次提出客票變更或退票申請,需在客票有效期內依據變更後客票的適用條件辦理。
根據國航釋出的通知,持999開頭的國航國內客票(含里程獎勵客票)的在讀學生及教師(僅限本人),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為2021年8月1日(含)至2021年8月31日(含)之間的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掛CA航班號的程式碼共享航班,因延期返校原因可提出客票變更或退票申請。
旅客本人的中國大陸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大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生證、或學生卡、或教師證,以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延期返校通知,以上材料可以是掃描件、照片或截圖。
【客票變更及退票規則】在客票有效期內,首次變更至2021年9月27日(含)前的航班,免收變更手續費,但需收取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差價。再次變更或變更至2021年9月28日(含)以後的航班,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可辦理非自願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如要求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後另購新票。符合上述適用範圍的客票,已在2021年8月13日20時前完成退票或變更,收取的手續費不予補退。
四川航空此次特殊處置方案的服務物件為因疫情管控未能按計劃返校且未辦理退票的在讀學生、教師旅客(僅限旅客本人),適用客票為航班日期在2021年8月17日(含)至2021年8月31日(含)期間且由876票證填開的川航實際承運的國內航班客票。
【變更及退票規則】
符合上述適用範圍的客票,在航班起飛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可變更至2021年9月17日(含)前川航實際承運的同航線航班、相同服務等級艙位,免收一次變更費、票價差額及艙位差價;如旅客再次提出變更申請或變更至上述日期範圍以外的,依據當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已辦理變更業務的客票,不再返還已收取的變更手續費和票款差價。
上述客票退票或變更後再退票,依據當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上述客票不得變更航程及承運人,如需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將原客票辦理退票後另購新票。
【變更操作渠道】
由學生、教師旅客提供“學校延期返校證明及學生或教師身份證明”透過川航官網、APP、微信線上客服或致電川航服務熱線95378辦理;學生、教師旅客本人也可持“學校延期返校證明及學生或教師身份證明”到川航直屬售票櫃檯辦理。
海航
根據海南航空對學生及教職工延期返校票務處理的規定,出票日期在學校延遲返校通知下發之日(含)之前、航班日期在2021年8月17日(含)至2021年9月15日(含),由海航、大新華實際承運的國內航班和海航、大新華為市場方的國內程式碼共享航班,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有效期內可免費退改。
【相關證明材料】
旅客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延期返校通知以及旅客本人的學生證/錄取通知書/教師及職工證,以上材料可以是原件、掃描件、截圖。
【退票及變更】
在航班離站前已取消訂座記錄的客票,可至原購票渠道辦理免費退票業務,不收取退票費;在航班離站前未取消訂座記錄的客票,應依據原客票適用條件辦理退票業務。
在航班離站前已取消訂座記錄的客票,首次變更2021年9月27日(含)之前,同航司、同航線航班,免收變更手續費,但需收取原票面價與變更後適用艙位票價的票款差額;如按照以上原則辦理過客票變更後,旅客再次提出客票變更或退票申請,需在客票有效期內依據變更後客票的適用條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