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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01831504361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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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96423906397
1. 住院患者同時使用兩種不同的身份識別方式可以不同於門診患者同時使用的兩種身份識別方式,不包括床號。例如所有住院患者使用患者姓名加身份證號,門診患者使用姓名加出生年月日。其他如手腕帶條型碼。
2. 醫院應制定相應流程,識別特殊患者身份,例如昏迷或意識混亂/定向力障礙且無任何身份識別的患者到達醫院時。例如暫以“無名氏”至掛號處按初診患者給予分配病歷號,以無名氏1、2……表示姓名。
3. 新生兒出生未取名、雙胞胎等特殊情形。例如母嬰同室新生兒使用母親病歷號+母親姓名+新生兒性別男或女,確定新生兒腕帶資訊。
4. 核對方法:以主動問答的方式反問-迴應-核對-確認-執行。
1、醫護人員在各類診療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應至少同時使用姓名、性別、床號3種方法確認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識障礙、新生兒、圍手術期患者必須按規定使用“腕帶”標識。 3、護士在為患者使用“腕帶”標識時,實行雙核對。“腕帶”記載資訊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床號、科別、診斷、過敏史等。由病房責任護士負責填寫。 4、護士在給使用“腕帶”作為識別標示時,必須雙人核對後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同樣需要經兩人核對。佩戴“腕帶”標識應準確無誤,注意觀察佩戴部位面板無擦傷、血運良好。 5、介入治療或有創治療活動、標本採集、給藥、輸血或血製品、發放特殊飲食前,醫護人員應讓患者或家屬陳述患者姓名,並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別方法,核對床頭卡和腕帶,確認患者身份。 6、在診療活動前,實施者必須親自與患者或其家屬進行溝通,嚴格執行查對制度,保證對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7、手術患者在轉運交接過程中,必須有患者身份識別的如下具體措施: (1)手術患者進入手術室前,由病房護士給患者使用“腕帶”標識,寫清患者床號、姓名、性別、住院號、科別、血型後,與手術室護士交接並填寫病房與手術室對接單,無誤後方可進入手術室。 (2)圍手術期患者“腕帶”使用時間必須依據護理部規定,即手術前一日開始使用,手術後病情危重期間使用(直至改為二級護理),手術後病情穩定使用三日,結束後由病房負責護士核對後取下。 8、急診、病房、產房、手術室、ICU之間患者識別,必須有患者身份識別的如下具體措施: (1)急診科危重患者轉科:由醫務人員護送,確保搬運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診就診的複寫病例、入院病例;認真與科室護士交接,內容包括患者一般資料、病情、置管情況、特殊情況等,並填寫急診科危重患者轉接記錄單,無誤後方可離開。 (2)門診急診患者與ICU、手術室、病房轉接患者:由醫務人員護送,確保搬運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診就診的複寫病例、入院病例;認真與科室護士交接,內容包括患者自然情況、生命體徵、意識狀況、面板完整情況、出血情況、引流情況等,填寫門診急診患者與ICU、手術室、病房對接記錄單,無誤後方可離開。 (3)病房與手術室轉接患者:病房護士認真查對,做好手術前準備;認真與手術室護士進行交接,內容包括:床號、姓名、手術名稱、生命體徵、手術前準備、藥物情況等,並填寫病房與手術室患者對接記錄單。 (4)手術室與病房轉接患者:手術後,手術室護士仍應按識別卡與病區做好病情、藥品及物品的交接,填寫手術室與病房患者對接記錄單,無誤後方可離開。 (5)病房與ICU轉接患者:由醫務人員負責轉送,保證搬運安全;病房護士認真交接,內容包括:意識、瞳孔、生命體徵、輸液、各種引流、面板完整情況等,填寫病房患者與ICU對接記錄單,無誤後方可離開。 (6)病房與產房轉接患者:病房護士認真交接,內容包括:患者一般資料、子宮收縮情況、會陰準備情況、胎心音、藥品、併發症等,填寫病房與產房患者對接記錄單,無誤後方可離開。 (7)產房與病房轉接患者:產房護士認真交接,內容包括:分娩情況、會陰情況、子宮收縮情況、藥品應用情況、新生兒情況等,填寫產房與病房患者對接記錄單。 (8)導管室與病房轉接患者:由醫務人員護送,保證搬運安全;導管室護士認真交接,內容包括:患者自然情況、術式、穿刺部位、鞘管、止血方式、意識等,填寫導管室與病房患者對接記錄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