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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天充滿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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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平視野
當月辭職,大部分企業都是按正常程式固定每月多少號發工資,就在下月多少號發,不會當月辭職就發當月工資的,除非你有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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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都的龍龍
這個問題,首先要看你的辭職信遞交時間。如果公司沒有與你確定時間,就按遞交辭職信時間來計算薪水。以你的工資除以當月的工作日,按天結算給你,包括國家前面的法定節假日也要算。並且離職當月,公司還需要為你購買社會保險。有些公司是不足一個月按半個月算的,還是與公司協商一致好些。畢竟好說好散。回答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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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打聽生活
2020年2月份,因為疫情,的確是一個特殊的月份,如果在2月份辭職,這個月的工資究竟應該怎麼發呢?我們要分幾個階段來看。
一、2月1日、2月2日,是春節假期的延長,本身又是週末,所以這塊沒什麼爭議。
二、2月3日-9日,是各地發的延長復工的通知,這個參照“非因員工本人原因造成的停工放假”來計算工資,停工在一個月內的,按照約定工資支付,所以是全額。
三、2月10日及之後,如果當地有發繼續延遲復工到2月17日的通知,那麼繼續是全額計算工資。如果沒有發的,那麼就按照在家辦公等實際出勤情況統計工資。最有爭議的也就是在這裡,所以這一塊一定要儲存好在家辦公的相關證據。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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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職場五年陳
遇到題主說的特殊情況其實有很多種處理方式,有的選擇在家辦公,這種當然是正常計薪的,也有些會對薪水做打折處理(這種企業有一定規模,制度較健全,但不乏有些套路會比較多)。也有的會讓員工繼續休假,帶薪休假僅限於春節法定假期,其餘時間自然也是沒有薪水的(這種大多數是一些小企業,老闆一言堂的情況比較多)。
如果你是第一種情況,工資會計算到離職申請透過的那天,工資次月發放,社保各方面也會自離職之日停繳,完全不用擔心。如果是第二種情況,也正常,因為受不可抗力影響,企業可以選擇給員工休假(沒有帶薪那一說),員工這時也可以把公司炒掉,但那就另說了。
我身邊就有個例子,或許和你的情況有點接近,但結果或許不是你想要的。可能大部分人二月份都被限制在家,因為疫情影響,企業不能復工,而這也給大多數中小企業帶來了極大的衝擊,我一朋友,去年十月份辭職開始創業,年前剛接了幾筆單子,想著年後可以稍微喘口氣,可沒想到遇到這種突發事件,現在每個月的房租,還有幾個人員的工資,最後他是跟幾個員工說明了情況,建議大家以請假處理,因為創業期,都比較困難,減少了人工支出,後面又和房東溝通,免去了一個月房租,這樣壓力就緩和了很多,說到這裡可能很多人會罵,但我想說的是誰都不容易,最好是互相理解,這種時候,老闆當然希望大家能夠同舟共濟,共渡難關,這當然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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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石頭一一弗朗西斯
這個根據每個公司的情況應該是不一樣的吧。按國家規定的話是發基本工資。但是如果是個體戶小企業的話就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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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Ren鯤鵬
按照正常離職,正常發放,但是這個時期辭職真的好嗎?特殊時期工作哪有那麼好找,如果你存貨很多,請自便。非常時期,且行且珍惜。
回覆列表
第一,先解釋清楚,你什麼時候提出辭職的?
第二,你工作最後一天是哪天?
第三,你2月份出勤情況具體是什麼樣?
才可以有對應的標準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