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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指兒童向成年期過渡這個特定年齡階段的人實施的犯罪行為。這個特定年齡階段的劃分是以生理、心理特徵為基礎的。青少年犯罪一詞是個使用比較普遍,但劃分標準和含義卻不明確的概念。各國都制定了自己的標準和年齡界限,但相互之間差別很大,無統一的內涵和外延。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據人的生理年齡所作的犯罪類別劃分。在中國有關的法律檔案中,對“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確的界定。就其詞義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與少年的合稱,“青年”是指人從十五六歲到三十歲左右的年齡段,“少年”指人從十歲左右到十五六歲的年齡段。理論界對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從刑事法學觀點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義。它一般是指14—25年齡段的人所實施的依法應當受刑事處罰的行為。它以中國開始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14歲為起點。
廣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從犯罪學的角度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義。有學者認為,它是指6—25歲年齡段的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觸犯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和違反道德規範的不良行為。這種定義,是從犯罪預防的角度,將矯治的行為擴大到違法行為和不良行為(不道德行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為),並將這個年齡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對這個下限存有不同意見。
有學者提出,應當定在10歲比較合適。其理由在於,從實證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從10—12歲開始有劣跡,13、14歲開始走向社會進行違法犯罪,14—17歲進入犯罪的第一個高峰期。這樣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預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歲的人實施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筆者對此予以贊同。這一概念包括了未滿18週歲的少年犯罪和已滿18週歲不滿25週歲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規定的“未成年犯罪”的範圍應該是一致的,只不過“未成年犯罪”是一個準確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則是一個寬泛的社會學、犯罪學概念;後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輕的成年犯。
回覆列表
1、廣義概念:青少年犯罪是指16-25週歲的青少年的不良行為,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不良行為是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規定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違法行為是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所有行為,犯罪行為是違反《刑法》禁止的一切行為。
2、狹義概念:青少年犯罪是指已滿14週歲、不滿25週歲的青少年實施的危害社會、觸犯刑律,依法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這個概念有兩個突出的含義,一、主體為青少年。二、青少年實施的行為具有犯罪行為的三大特徵。
青少年犯罪泛指青少年這一特殊主體所實施的犯罪,亦即主體由兒童向成年過渡這個特定年齡段(一般指進入青春期及青春期結束),由於主客觀原因而實施的各種犯罪統稱。
中國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已年滿十四周歲至未滿二十五週歲的人觸犯了刑事法律而應受到法律規定處罰的行為。按照中國法律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為未成年人, 已滿十八週歲的為成年人。所以青少年犯罪既包括未成年人中的少年犯罪(已滿十四周歲至未滿十八週歲),也包括成年人的青年犯罪(已滿十八週歲至未滿二十五 週歲)。但中國的少年司法制度主要是辦理已滿十四周歲至不滿十八週歲的少年刑事案件的法律和制度,其中包括立案、偵探、強制措施、檢控、審理、判處刑罰、 矯正與康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