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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鬧鈴不響了

      在黑格爾哲學中。

    美的概念是這樣發展起來的:   宇宙生活是絕對觀念體現的過程。只有在其整個空間和其存在的全部時間內的宇宙才是絕對觀念的完全體現;而在為空間時間所限制的某一事物中絕對觀念是絕不能完全體現出來的。絕對觀念體現後就分解為各個特定觀念的鏈條;而每一個特定的觀念也同樣只有在它所包羅的無限眾多的事物或實體中才能完全體現,但絕不能在某一個別實體中完全體現出來。  但是,一切精神活動領域都……   一切精神活動領域都受從直接上升到間接這條規律的支配。由於這條規律,那只有經過思維(間接形式下的認識)才能完全理解的[絕對]觀念,起初是以直接的形式或一種印象的形式出現於心中,所以在一般人心目中,為空間時間所限制的個別事物完全吻合於它的概念,似乎某一特定的觀念完全體現在這個事物上,而一般的觀念又完全體現在這特定的觀念上。對事物的這種看法是一種假象(ist ein Schein),因為一個觀念決不會完全顯現在個別事物上;但是在這個假象下面卻包含著真實,因為在某種程度上說,一般的觀念確實體現在特定的觀念上,而這待定的觀念又在某種程度上體現在個別的事物上。這個以為觀念完全顯現在個別事物上的、本身包含著真實的假象,就是美(das Schone)。  美的概念在流行的美學體系中就是這樣發展起來的。由這個基本觀點得出瞭如下的定義:美是在有限的顯現形式中的觀念;美是被視為觀念之純粹表現的個別的感性物件,因此在觀念中沒有一樣東西不是感性地顯現在這個別的物件上,而在個別的感性物件中,又沒有一樣東西不是觀念的純粹的表現。從這方面說,個別的物件就叫形象(das Bild)。這樣,美就是觀念與形象之完全的吻合,完全的一致。  我不必去說,[黑格爾由之得出美的定義]這種基本概念現在已被公認是經不起批評的;我也不必去說,既然美[在黑格爾那裡]只是由於未被哲學思想澄清的觀點的缺乏洞察力而發生的“假象”,有了哲學思想,觀念在個別物件上的顯現之貌似的完全就會消失,結果[,按照黑格爾的體系,]思想發展得愈高,美也消失得愈多,直至我們達到思想發展的最高點,那就只剩下真實,無美可言了;我也不想用事實去推翻這一點:實際上人的思想的發展毫不破壞他的美的感覺;這一切都是早已反覆申說過的。作為〔黑格爾體系的基本觀念的〕結果和形而上學體系的一部分,上述的美的概念隨那體系一同崩潰。但是一個體系也許謬誤,而其中所包含的一部分思想,獨立地來看,也許[有其正確性],還能自圓其說。所以還要指出[黑格爾的美的定義],即使離開[他的形而上學的現已崩潰的體系]單獨來看,也仍然經不起批評。  “一件事物如果能夠完全表現出該事物的觀念來,它就是美的,”——翻譯成普通話,就是說,“凡是出類拔革的東西,在同類中無與倫比的東西,就是美的。”一件東西必須出類拔萃,方才稱得上美,這是千真萬確的。比方,一座森林可能是美的,但它必須是“好的”森林,樹木高大,矗立而茂密,一句話,一座出色的森林,佈滿殘枝斷梗,樹木枯萎、低矮而又疏落的森林是不能算美的。玫瑰是美的;但也只有“好的”、鮮嫩豔麗、花瓣盛開時的玫瑰才是美的。總而言之,一切美的東西都是出類拔萃的東西。但並非所有出類拔草的東西都是美的;一隻田鼠也許是田鼠類中的出色的標本,但卻絕不會為得“美”;對於大多數的兩棲類、許多的魚類、甚至許多的鳥類都可以這樣說:這一類動物對於自然科學家越好,就是說,它的觀念表現在它身上愈完全,從美學的觀點看來就愈醜。沼澤在它的同類中愈好,從美學方面來看就愈醜。並不是每件出類拔革的東西都是美的;因為並不是一切種類的東西都美。美是個別事物和它的觀念之完全吻合這個[黑格爾的]美的定義是太空泛了。它只說明在那類能夠達到美的事物和現象中間,只有其中最好的事物和現象才似乎是美的;但是它並沒有說明為什麼事物和現象的類別本身分成兩種,一種是美的,另一種在我們看來一點也不美。  同時這個定義也太狹隘。“任何東西,凡是完全體現了那一種類的觀念的,就   顯得美,”這意思也就是說:“美的事物一定要包含所有在同類事物中堪稱為好的   東西;在同類事物中所能找到的任何好的東西,沒有不包含在美的事物中的。”在   有些自然領域內,同一種類的東西中沒有多種多樣的曲型,對於這些領域內的美的   事物和現象,我們確是這樣要求的,例如,橡樹只能有一種美的性質:它必須幹高   葉茂;這些特性總是呈現在美的橡樹上,在其他的橡樹上再沒有別的好東西。可是   在動物裡面,一當它們被養馴的時侯,同一種類中間就表現出多種多樣的典型來了。  在人身上,這種美的典型的多樣性更加顯著,我們簡直不能設想人類美的一切色調   都凝聚在一個人身上。  “所謂美就是觀念在個別事物上的完全的顯現,”這個說法決不能算是美的定   義。不過其中也含有正確有方面——那就是:“美”是在個別的、活生生的事物,   而不在抽象的思想;這也含有對於真正藝術作品的特性的另一正確的暗示:藝術作   品的內容總是不僅對藝術家,而且對一般人來說也都有興趣的(這個暗示就是說:   觀念是“不論何時何地都起作用的一般性的事物”);其所以如此的理由,我們留   待後面再說。  常被認為和上面的說法一致,實際上卻有完全不同意義的另一個說法是:“美   是觀念與形象的一致,觀念與形象的完全融合。”這個說法確實說出了一個根本的   特徵——然而不是一般的美的觀念的特徵,而是所謂“精美的作品”即藝術作品的   美的觀念的特徵:只有當藝術家在他的作品裡傳達出了他所要傳達的一切時,他的   藝術作品才是真正美的。這是當然的,只有在畫家完全描繪出了他所要描繪的人時,   他所作的畫像才是好的。但是“美麗地描繪一副面孔”,和“描繪一副美麗的面孔”   是兩件全然不同的事。當我們給藝術的本質下定義,我們還得說到藝術作品的這、   特性。在這裡我以為需要指出一點:認為美就是觀念與形象的一致這個定義,它所   注意的不是活生生的自然美,而是美的藝術價品,這個定義裡,已經包含了通常視   藝術美勝於活生生的現實中的美的那種美學傾向的萌芽或結果。  那末美實際上到底是什麼呢,假如不能把它定義為觀念與形象的一致”或“觀   念在個別事物上的完全的顯現”?   建立新的沒有破壞舊的那麼容易,防衛要比攻擊困難;因此我認為正確的關於   美的本質的意見,很可能不會使所有的人覺得滿意;但是假如我所闡述的美的概念   ——那是從目前關於人類思想與活的現實之關係的主導的見解中引伸出來的——還   有欠缺。偏頗或不可靠之處的話,我希望那並不是概念本身的缺點,而只是我闡述   的不得其法。  美的事物在人心中所喚起的感覺,是類似我們當著親愛的人面前時洋溢於我們   心中的那種愉悅。我們無私地愛美,我們欣賞它,喜歡它,如同喜歡我們親愛   的人一樣。由此可知,美包含著一種可愛的、為我們的心所寶貴的東西。但是這個   “東西”一定是一個無所不包、能夠採取最多種多樣形式、最富於一般性的東西;   因為只有最多種多樣的物件,彼此毫不相似的事物,我們才會覺得是美的。  在人覺得可愛的一切東酉中最有一般性的,他覺得世界上最可愛的,就是生活;   首先是他所願意過、他所喜歡的那種生活;其次是任何一種生活,因為活著到底比   不活好:但凡活的東西在本性上就恐懼死亡,恐懼不存在,而愛生活。所以,這樣   一個定義:   “美是生活”;“任何事物,凡是我們在那裡面看得見依照我們的理解就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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