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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大孝終身慕父母
【原文】 人少,則慕①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②;有妻子,則慕妻子; 仕則慕君,不得於君則熱中③。大孝終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於大舜見之矣。
【註釋】 ①慕:愛慕,依戀。②少艾:指年輕美貌的人。③熱中:焦急得心中發熱。
【譯文】 人在年幼的時候,愛慕父母;懂得喜歡女子的時候,就愛慕年輕漂亮的姑娘。有了妻子以後,便愛慕妻子;做了官便愛慕君王,得不到君王的賞識便內心焦急得發熱。不過,最孝順的人卻是終身都愛慕父母。到了五十歲還愛慕父母的,我在偉大的舜身上見到了。
【第二章】君子也難免受騙
【原文】 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①畜之池。校人烹之,反 命曰“始舍之,圉圉(2)焉;少則洋洋③焉;攸然④而逝。”子產曰: “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謂子產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
【註釋】 ①校人:管理池塘的小官②圉圉(yu):疲憊的樣子。③洋洋: 舒緩搖尾的樣於。④攸然:迅速的樣子。
【譯文】 從前有人送條活魚給鄭國的子產,子產叫主管池塘的人把它畜養在池塘裡。那人卻把魚煮來吃了,回報說:“剛放進池塘裡時, 它還要死不活的;一會兒便搖擺著尾巴活動起來了;突然間,一下子就遊得不知去向了。”於產說:“它去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啦!它去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啦!”那人從子產那裡出來後說:“誰說子產聰明呢?我明明已經把魚煮來吃了,可他還說‘它去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啦!它去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啦!”所以,君子可能被合乎倩理的方法所欺騙,但難以被不合情理的方法所欺騙。
【第三章】以意逆志,是為得之
【原文】 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①志,是為得之。 如以辭而已矣,《雲漢》之詩曰:“周餘黎民,靡有子遺②。”信斯也,是周無遺民也。
【註釋】 ①逆:揣測。②靡有:沒有。不遺;二字同義,都是“餘”的意思。
【譯文】 所以解說詩的人,不要拘於文字而誤解詞句,也不要拘於詞句而誤解詩人的本意。要透過自己讀作品的感受去推測詩人的本意,這樣才能真正讀懂詩。如果拘於詞句,那《雲漢》這首詩說; “周朝剩餘的百姓,沒有一個留存。”相信這句話,那就會認為周朝真是一個人也沒有了。
【第四章】君權誰授
【原文】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 曰:“天與之。” “天與之者,諄諄①然命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 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諸侯能薦人於天 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 大夫。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②之於民,而民受之。故 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 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 下與人。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為也,天也。堯崩,三 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③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 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漚歌者,不漚歌堯之子而漚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④,踐天子位焉。而(5)居堯 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太誓》曰:‘天視自我民 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
【註釋】 ①諄諄(Zhun):反覆叮嚀。②暴(pu):顯露,公開。③南河: 舜避居處,在今山東濮縣東二十五里,河在堯都之南,故稱南河。④中 國;這裡指帝都。⑤而:如。
【譯文】 萬章問:“堯拿天下授與舜,有這回事嗎?” 孟子說:“不,天子不能夠拿天下授與人。” 萬章問:“那麼舜得到天下,是誰授與他的呢?” 孟子回答說:“天授與的。” 萬章問:“天授與他時,反覆叮嚀告誡他嗎?” 孟子說:“不,天不說話,拿行動和事情來表示罷了。” 萬章問:“拿行動和事情來表示,是怎樣的呢?” 孟子回答說:“天子能夠向天推薦人,但不能強迫天把天下授與人;諸侯能夠向天子推薦人,但不能強迫天子把諸侯之位授與這人;大夫能夠向諸侯推薦人,但不能強迫諸侯把大夫之位授 一這人。從前,堯向天推薦了舜,天接受了;又把舜公開介紹給老百姓,老百姓也接受了。所以說,天不說話,拿行動和事情來表示罷了。” 萬章說:“請問推薦給天,天接受了;公開介紹給老百姓,老百姓也接受了是怎麼回事呢?” 孟子說:“叫他主持祭祀,所有神明都來享用,這是天接受了; 叫他主持政事,政事治理得很好,老百姓很滿意,這就是老百姓也接受了。天授與他,老百姓授與他,所以說,天子不能夠拿天 下授與人。舜輔佐堯治理天下二十八年,這不是憑一個人的意志夠做得到的,而是天意。堯去世後,舜為他服喪三年,然後便避居於南河的南邊去,為的是要讓堯的兒子繼承天下。可是,天 下諸侯朝見天子的,都不到蕪的兒子那裡去,卻到舜那裡去;打官司的,都不到堯的兒子那裡去,卻到舜那裡去;歌頌的人,也不歌頌堯的兒子,卻歌頌舜。所以你這是天意。這樣,舜才回到帝都,登上了天於之位。如果先前舜就佔據堯的宮室,逼迫堯的兒子讓位,那就是篡奪,而不是天授與他的了。《太誓》說過: ‘上天所見來自我們老百姓的所見,上天所聽來自我們老百姓的所 聽。’說的正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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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大孝終身慕父母
【原文】
人少,則慕①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②;有妻子,則慕妻子; 仕則慕君,不得於君則熱中③。大孝終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於大舜見之矣。
【註釋】
①慕:愛慕,依戀。②少艾:指年輕美貌的人。③熱中:焦急得心中發熱。
【譯文】
人在年幼的時候,愛慕父母;懂得喜歡女子的時候,就愛慕年輕漂亮的姑娘。有了妻子以後,便愛慕妻子;做了官便愛慕君王,得不到君王的賞識便內心焦急得發熱。不過,最孝順的人卻是終身都愛慕父母。到了五十歲還愛慕父母的,我在偉大的舜身上見到了。
【第二章】君子也難免受騙
【原文】
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①畜之池。校人烹之,反 命曰“始舍之,圉圉(2)焉;少則洋洋③焉;攸然④而逝。”子產曰: “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謂子產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
【註釋】
①校人:管理池塘的小官②圉圉(yu):疲憊的樣子。③洋洋: 舒緩搖尾的樣於。④攸然:迅速的樣子。
【譯文】
從前有人送條活魚給鄭國的子產,子產叫主管池塘的人把它畜養在池塘裡。那人卻把魚煮來吃了,回報說:“剛放進池塘裡時, 它還要死不活的;一會兒便搖擺著尾巴活動起來了;突然間,一下子就遊得不知去向了。”於產說:“它去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啦!它去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啦!”那人從子產那裡出來後說:“誰說子產聰明呢?我明明已經把魚煮來吃了,可他還說‘它去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啦!它去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啦!”所以,君子可能被合乎倩理的方法所欺騙,但難以被不合情理的方法所欺騙。
【第三章】以意逆志,是為得之
【原文】
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①志,是為得之。 如以辭而已矣,《雲漢》之詩曰:“周餘黎民,靡有子遺②。”信斯也,是周無遺民也。
【註釋】
①逆:揣測。②靡有:沒有。不遺;二字同義,都是“餘”的意思。
【譯文】
所以解說詩的人,不要拘於文字而誤解詞句,也不要拘於詞句而誤解詩人的本意。要透過自己讀作品的感受去推測詩人的本意,這樣才能真正讀懂詩。如果拘於詞句,那《雲漢》這首詩說; “周朝剩餘的百姓,沒有一個留存。”相信這句話,那就會認為周朝真是一個人也沒有了。
【第四章】君權誰授
【原文】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
曰:“天與之。”
“天與之者,諄諄①然命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
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諸侯能薦人於天 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 大夫。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②之於民,而民受之。故 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 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 下與人。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為也,天也。堯崩,三 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③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 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漚歌者,不漚歌堯之子而漚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④,踐天子位焉。而(5)居堯 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太誓》曰:‘天視自我民 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
【註釋】
①諄諄(Zhun):反覆叮嚀。②暴(pu):顯露,公開。③南河: 舜避居處,在今山東濮縣東二十五里,河在堯都之南,故稱南河。④中 國;這裡指帝都。⑤而:如。
【譯文】
萬章問:“堯拿天下授與舜,有這回事嗎?”
孟子說:“不,天子不能夠拿天下授與人。”
萬章問:“那麼舜得到天下,是誰授與他的呢?”
孟子回答說:“天授與的。”
萬章問:“天授與他時,反覆叮嚀告誡他嗎?”
孟子說:“不,天不說話,拿行動和事情來表示罷了。”
萬章問:“拿行動和事情來表示,是怎樣的呢?”
孟子回答說:“天子能夠向天推薦人,但不能強迫天把天下授與人;諸侯能夠向天子推薦人,但不能強迫天子把諸侯之位授與這人;大夫能夠向諸侯推薦人,但不能強迫諸侯把大夫之位授 一這人。從前,堯向天推薦了舜,天接受了;又把舜公開介紹給老百姓,老百姓也接受了。所以說,天不說話,拿行動和事情來表示罷了。”
萬章說:“請問推薦給天,天接受了;公開介紹給老百姓,老百姓也接受了是怎麼回事呢?”
孟子說:“叫他主持祭祀,所有神明都來享用,這是天接受了; 叫他主持政事,政事治理得很好,老百姓很滿意,這就是老百姓也接受了。天授與他,老百姓授與他,所以說,天子不能夠拿天 下授與人。舜輔佐堯治理天下二十八年,這不是憑一個人的意志夠做得到的,而是天意。堯去世後,舜為他服喪三年,然後便避居於南河的南邊去,為的是要讓堯的兒子繼承天下。可是,天 下諸侯朝見天子的,都不到蕪的兒子那裡去,卻到舜那裡去;打官司的,都不到堯的兒子那裡去,卻到舜那裡去;歌頌的人,也不歌頌堯的兒子,卻歌頌舜。所以你這是天意。這樣,舜才回到帝都,登上了天於之位。如果先前舜就佔據堯的宮室,逼迫堯的兒子讓位,那就是篡奪,而不是天授與他的了。《太誓》說過: ‘上天所見來自我們老百姓的所見,上天所聽來自我們老百姓的所 聽。’說的正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