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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逍遙遊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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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水碧波
一般來說,知府是朝廷命官,王爺沒有隨意罷免的權力,如發現知府有罪也必須上奏皇上才能罷免。如果敢私自行事,那就是挑戰皇權,除非活得不耐煩了。
但也有例外,像多爾袞這種大權在握的攝政王,不要說罷免了,就是殺了知府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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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菸草72
要看王爺有沒有其他職位,如果有那肯定是可以的。比如:多爾袞,奕忻,載灃。在位時罷免有問題的知府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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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牛哥要吃肉
王爺只是爵位沒有什麼權利,但是別人得給他請安
就像部隊裡的文職,戰士對他敬禮喊首長但是他沒有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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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精品純銀坊
想多了,如果有任職的好一些,有點權利,如果提個建議還行,皇上給個面子蓋個章也就可以了,沒有職務的閒散王爺連京城都出不去,哪有資格罷免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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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鴿中國茶道
肯定不行啊,中國的官制起源於周代禮制,到了清朝,已經形成一套系統性的、適合於並相對成熟的官僚體制,王爺如果沒兼任其它吏部官職肯定是沒有罷免知府的權力。當然,有皇上如聖旨授權那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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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誠信通運營山東
王爺可以罷免知府的幾種情況彙總
一 戰時宗室擔任大將軍,大將軍節制戰區內一切文武。有權罷免知府、道員、巡撫、總督。
二 皇子封親王外出奉旨辦差,比如著名的雍正王朝,十三爺惡狠狠的說:知府是個什麼鳥官,永定河是王八都沒有你這號人多河南生員罷考,寶親王弘曆直接殺了陽奉陰違是河南藩臺(布政使,比知府大著道員、佈政參議、按察使四級)。
三 清初各旗主王爺,清初一直在打仗全國都是軍管,即使此地無戰事也擔負著徵兵籌糧的任務,耽誤王爺打仗先擼了你,等打完仗再回家給大侄子皇帝補手續一樣
四 攝政王輔政王理政三王領班軍機王大臣總理王大臣顧命贊襄政務王,反正不管叫啥吧皇帝分權給宗室幹著宰相的活兒。擼個知府那簡直毛毛雨,有可能手底下人哪天不爽都辦個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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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鳳凰涅槃1915
看是什麼王爺?哪個王爺?清朝開國時期多爾袞是攝政王實際是王朝最高負責人,什麼官員都可以罷免,何況是知府?雍正時期怡親王胤祥是議政王大臣,人稱副皇帝,他看不上官員當然可以罷免,雍正事事要聽王的意見,非常信任胤祥,如果胤祥提出罷免哪個知府,哪個知府估計官就當到頭了。
還有後來慈禧執政初期被稱為鬼子六的恭親王奕欣,議政王大臣領班軍機大臣,他在得勢時,別說政府了,就是巡撫也能夠罷免。後來被剝奪領班軍機大臣及議政王頭銜,逐出中樞後,就是一個王爺,知府甚至知縣的任命都不能過問。
再就是晚清攝政王載灃,他任免知府、巡撫、總督都沒有問題,當然這僅限1911年10月以前。
其他親王如果沒有任職軍機,擔任中樞要職,那就是個快樂王爺,朝政不能過問,官員的任免更不能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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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楚風說歷史
清朝的王爺理論上不可以罷免知府,但是特殊情況下是可以罷免知府的。
要明白這個問題,可以先說明一下清朝的官制和宗室爵位制度。清朝的宗室爵位有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一共十二等,每等分為若干級。
清朝的王爺是指清朝的親王和郡王,和明朝的王爺一樣,清朝的王爺也是兩個等級。
但是清朝的王爺和明朝的王爺還是有很多區別,比如明朝的王爺比較容易獲得,只要是皇帝的兒子和親王的兒子,都可以直接獲得王爺爵位。換句話來說,明朝只要是皇帝的兒子必須是親王打底(其中一位是皇帝),親王的兒子是郡王打底(其中一位是繼承親王爵位)。
而清朝的王爺爵位需要有功勞,才可以獲得,即使是皇帝的兒子也是一樣的,比如康熙皇帝的兒子,雍正繼位前是親王,八阿哥才是貝勒,其他的兒子也是親王和郡王、貝勒、貝子都有。
所以清朝的皇子不一定有很高的爵位,如果沒有功勞或者不受皇帝待見,可能都沒有爵位,比如乾隆皇帝的十二阿哥,因為母親是乾隆討厭的繼後那拉氏,所以十二阿哥在乾隆朝,一直是光頭阿哥,沒有爵位。
清朝這樣做的原因也是吸取了明朝滅亡的原因,不讓王爺爵位氾濫,有利於減輕朝廷的壓力。清朝的爵位除了世襲罔替的,也就是除了十二個鐵帽子王,其他爵位都是要降級的,也就是說即使繼承爵位的後代一樣會降級,親王的兒子們,只有一個兒繼承爵位成為郡王,其他兒子沒有爵位,只能靠立功被皇帝封賞。
所以在清朝能成為王爺(親王和郡王)也是很難的,首先得是皇室,其次還得有功勞或者獲得皇帝的喜愛。
當然清朝的王爺和明朝的王爺也差不多,很少有能參與朝政的,不同的是明朝的王爺分封各地,清朝的王爺在京城裡面。
既然清朝的王爺很少參與朝政,那麼任免知府就更加不大可能了,要知道知府是朝廷的從四品官員。知府的選任,皇帝是非常重視的,必須由皇帝親自任命。
順治帝在位時期,他覺得:“知府乃吏治之本,若盡得其人,天下何患不治?”
下令在京各衙門滿漢堂上官及在外督撫,各舉堪任知府一人,這樣會有很多合適的人員備知府之用。
後來皇帝基本上也都運用這樣方式選拔任用知府,很多督撫還可以給皇帝舉薦人才擔任知府,但是督撫推薦給皇帝的官員,很難在本省擔任知府。
如果本省知府空缺,也不一定是巡撫推薦的人擔任知府,有可能是京官外調任知府,這些都是為了防止巡撫掌握人事大權。
還有一種就是京官外放。京官一些比知府低的司官,外放辦法是將京察一等(守廉、才長、政勤、年富力強,並稱職者)人員帶領引見,第一次圈出者,復引見一次,再圈出者始以知府記名外放。這些決定權都在皇帝,吏部不可以自己做主,清朝的吏部確實許可權很小。
最後一種就是,論俸擷取或推升為知府。
這種就是京官中在一些崗位幹到年限的,也可以外放知府,這是需要年限,給事中、御史要俸滿三年,郎中兩年俸滿才可以外放知府。
當然也有地方的同知(知府的副手,正五品)、直隸州知州(正五品)三年俸滿,可推升知府,幹得好可以早點提拔,這樣的屬於破格提拔。
所以,知府的任命權是在皇帝,吏部或者督撫只有推薦權,最後結果如何還是得看皇帝的意思。
其實罷免知府也一樣,基本上就是地方的巡撫對知府進行考核,如果巡撫覺得知府不稱職,可以上奏皇帝,然後皇帝一般都會尊重巡撫的意見,對知府進行罷免。
有人說那巡撫的權力也太大了,但是巡撫在地方也不是一家獨大,有總督、布政使、按察使等官員制約,這些都是地方大佬,都可以上奏皇帝,所以巡撫對知府的罷免只有一部分建議權,皇帝還會詢問其他地方官吏,最後定奪。
清朝的王爺呢?他們是不會到地方擔任封疆大吏的,畢竟皇親國戚,到地方主政,皇帝不會放心的。另外,也很少有王爺可以擔任吏部尚書,根本沒有管理官員的許可權。再說清朝的吏部尚書許可權也很少,他的許可權被軍機處分割了太多,高階官員任免全在皇帝手中。吏部尚書只對四品以下的低階官員有一定的許可權。
雖然清朝的王爺大部分都是無業遊民,沒有實權,但是也有極少數的王爺是有實權的,完全可以做到罷免知府。
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並且設立了“四大貝勒”管理朝政,這時候的後金還只是東北的割據勢力,也沒有完善的地方官員制度,可以說處於奴隸社會過渡到封建社會。努爾哈赤時期的貝勒其實就相當於後來的親王,畢竟這時候滿人還沒有入關,還沒有親王這種制度和稱呼。
皇太極登基後,建立了清朝,並且封了兄弟們為親王,從此以後清朝開始步入封建社會,學習漢族的官員制度,設立六部。
皇太極時期的親王,權力還是比較大的,就像多爾袞直接就是吏部尚書,不過清朝沒有入關時,估計是沒有知府這個官職的,也不存在王爺可以任免知府的問題。
清軍剛入關後,此時皇太極已經駕崩,朝政被多爾袞控制,順治帝只是一個傀儡,這時的多爾袞大權在握,可以直接左右朝廷官員,別說是知府,就是六部尚書,都不在話下,但這只是非常時刻,多爾袞是攝政王,已經不能用親王來衡量。
除了清朝前期的複雜情況下,清朝後期又出現了兩位權力極大的攝政王,比如奕欣和載灃。
恭親王奕訢在幫慈禧奪權時立了大功,被封為議政王,首席軍機大臣,輔佐新君,這個權力,罷免個知府還是很簡單的,就是六部官員,奕訢也是由有很強的發言權,畢竟是首席軍機大臣。
還有清朝末期的攝政王載灃,小皇帝溥儀的父親,權力也很大,袁世凱這樣重臣都能開除回老家,別說一個知府了。
但是以上這些都是有實權的王爺,對於沒有職位的王爺,即使地位再高也沒有用。
雖然電視劇中會有很多王爺看到知府欺負百姓,直接出手罷免知府,很顯然都是一些虛構的,實際上能罷免知府的王爺很少。
另外,如果王爺擔任欽差大臣,確實可以做到直接罷免知府,就像《雍正王朝》中的雍正,他和十三爺到江南賑災,到了江南,直接就把揚州知府車銘給撤職了,換上了田文鏡。
按照理論上,雍正那時候才是貝勒,都不是王爺,直接罷免知府,更沒有許可權,但是不要忘了他是欽差大臣,皇帝給他了便宜行事的權力,知府這樣的四品官完全可以直接就地處置!
所以,清朝的王爺如果擔任欽差大臣,是完全可以直接罷免知府的,但是這僅僅是電視劇,清朝的王爺很少有出京的機會,也很少有擔任欽差大臣的,大多數王爺都是無業遊民,皇帝也不會用王爺,像雍正重用十三爺的情況很少,大部分王爺都是隻會享樂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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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來去是夢成敗皆空
親王能透過手段罷免知府,但親王一般不會直接這麼做,就好像非拿著關刀去殺雞一樣,不符合“遊戲”規則。
沒有舉薦,能當知府難如登天
看似宗室親王和地方知府是八旗和地方一內一外,不相交的兩條平行線,實際上宗室親王一句話就能決定知府的仕途與命運。
首先,知府科舉入仕,歸吏部勘合,清朝前期為正四品,後來品秩為了區別於道臺,乾隆十八年改為從四品。
知府掌總領屬縣,宣佈條教,興利除害,決訟檢奸,為一府最高行政長官。
清代地方行政省、府、縣屬於固定級別,區別於道臺、知州、地方廳等無固定級別的官員,所以清代對知府的任命是非常嚴格的。
其次,大到督撫,小到知縣,地方“一把手”的任命名義上都是皇帝親自下旨,但人員名單是由吏部勘核京官中優異者(京官外放)或拔擢地方官員(調任或升任),再報到內閣、軍機處稽核上奏皇帝批准,通政使司行文,吏部任命。
“朝中有人好做官”
知府的人選主要是來自於內閣或軍機處保舉或者地方督撫的推薦,一般皇帝都會“給面子”加以批准。
在清代想當時上知府難如登天,別說知府了,就是當一個知縣也很不容易。
知府必須是科舉正途進士出身,資歷、年曆、考核一定要過關,而且年齡、相貌、家庭都是很重要的參考因素,但最關鍵的就是朝中的保舉。
如果沒有內閣、吏部或地方督撫的保舉,即便是熬了多少年也一樣沒戲。畢竟知府、知縣不是翰林院或通政使司等衙門,是實實在在的地方一把手,這種實缺的名額太少了。
清史稿記載,清末東三省、新疆改土歸流後,知府的名額最多時總計才二百一十五個。“僧多粥少”的情況非常嚴重,出一個知府的“缺兒”,能有八百個人紅著眼盯著,打破了頭往裡擠。
知府出缺,排大隊等著的人比比皆是,但清中後期官職早已飽和。
一些富庶如江浙蘇皖地區的知府,所謂“衝、繁、疲、難”四字缺的府縣中,“衝、繁”是最“搶手”的肥缺,難度還要加大數倍。
得功名得多,進而官職多,但地方實缺就那麼幾個,雍正年間出現三十年都沒有上任實缺的官員,甚至有的人等到死也沒到地方上赴任。
所以地方府縣任免的關鍵在於朝中部院和地方督撫的保薦和考核,甚至一些舉人出身的官員要到京城參加“大挑”,專門走王公大臣的“門路”(來去是夢),想方設法能到地方混個知縣的實缺。
《故宮檔案》記載,知府中“由牧令起家者十之二三,由部院外擢者十之八九。
說白了也就是靠自己一級一級“往上爬”的基本沒戲了,必須靠朝廷內部高層的拔擢。
親王能否決定知府的命運
清朝宗室王爵有三類,即十二家世襲罔替王(鐵帽子)、和碩親王和多羅郡王。
清朝吸取明朝“裂土錫爵,藩屏中央,王爵世襲”宗室諸王的教訓,清朝除世襲罔替諸王外,宗室爵位遞降,而且諸親王貝勒只封爵,不封地,不臨民。宗室諸王只能待在京師,無旨意不得離開北京。
順治十四年題準(題奏批准),和碩親王到奉恩將軍,無論是掃墓或其他原因,不得在外宿夜,除非宗人府請旨。而且王、貝勒、貝子、公每月逢五常朝坐班,以日出時稽察,平日也不給假。
康熙十年題準,聖駕巡幸之時,上到諸王貝勒,下到閒散宗室、覺羅,除非下葬一律不給假、不出京。
親王甚至連到城外騎馬狩獵、放鷹哨鴿、釣魚看戲等“溺於逸樂,致擾居民”的活動都受到嚴格限制。
以至於清朝時期,宗室諸王貝勒除非是奉旨做欽差或外省官員進京覲見述職才能見到地方官員,否則親王很少能有機會和督撫、佈政按察使、府道州縣等地方官員打交道。
而且宗室親王從小上的是皇家宗學,奉旨不得參與鄉、會試。仕途不同也就不會和走科舉之路的文人士子有任何交集。
皇子十五歲時由宗人府請封,其爵級出自聖裁,然後入旗、分府、拿著高額的俸祿和田租,妥妥的以天潢貴胄過完錦衣玉食、榮華富貴的一生。
表面上看清朝親王雖然養尊處優,不假以事權,但卻不意味著沒有事權。
如雍正朝怡親王、嘉慶朝成親王,咸豐朝恭親王,光緒朝慶親王都入主中樞,尤其是軍機處成立後,親王為軍機首魁而參政主政者不少。
掌軍國大政,以贊機務。常日侍直,應對獻替,巡幸亦如之。明降諭旨,述交內閣。諭本處行者,封寄所司。並冊藏存記人員,屆時題奏。
何況如順治朝睿親王(多爾袞),鄭親王(濟爾哈朗),雍正朝寶親王(弘曆),宣統朝醇親王(載灃)等代天巡狩、監國主政的實權派親王。
而且親王除了主管宗人府、覺羅學、理藩院、各旗都統外(成敗皆空),也分管六部差事,比如清初建國首封六大親王各分管一部(後不假實權,但還監管禮部、工部、刑部等差事)。
所以清朝親王地位遠非一個知府可以望其項背的,別說地方的總督巡撫了,就是朝廷的三孤三少(太少師傅保),民公侯伯、魁閣宰輔,領侍衛內大臣等見了親王也要稱奴稱臣,年節時行兩叩六拜禮。
乾隆的弟弟和親王弘晝,因小事起爭執,在朝堂上當著文武百官把軍機大臣一等公訥親打了個半死,把乾隆皇帝都看傻了,結果啥事沒有,打了也就打了。
如果親王奉旨出京巡視,換成知府後果可想而知,丟官都是小事了。
《雍正王朝》中也有這樣的橋段,年羹堯川陝總督的任命書到了吏部,被雍親王胤禛直接給按了下來,要重新舉薦。
總結
雖然清朝宗室親王不會和一個地方知府有什麼交集,但從另一個角度看,有可能地方知府的頂頭上司或終極上司是親王的下屬或奴才。
如果知府有“必要”的理由非逼著宗室親王“出手”,親王可以透過多種“手段”直接免掉知府,也可以保舉其他官員補缺。任命和罷免誰,往往一句話送到軍機處或吏部就夠了。
但這種情況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一個是京城內的天潢貴胄,一個是管轄一府的地方官員,中間還隔著多級“行政單位”(來去是夢),權利的圈子差別太懸殊了。
知府上趕子巴結和碩親王都拜不到廟門,連王府的長史都是三品官,反而親王如果給知府一個機會,那麼知府就可能真的飛黃騰達了。
清朝八大功封鐵帽子王的地位高低的對比
清朝四大恩封鐵帽子王在晚清時代地位高低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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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好學沙灘Hp
這個問題問得沒有一點技術含量。所有的王爺都能是一個份量嗎?權力最大的王爺應該是攝政王多爾袞,權力大到處死皇帝的親哥哥肅親王豪格皇帝都不敢吭聲,權力最小的王爺就是受皇帝忌諱的,成天小心翼翼還擔心被皇帝監禁或處死,這麼一說,希望你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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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淡看歲月痕
王爺是爵位,不是官職,爵位是榮譽和福利和官職大小無關。當然王爺也可以做官,不過不論做到多大都不會直接罷免知府。知府是朝廷命官,由皇帝任免。王爺可以建議,如果王爺直接罷免知府,那麼這個王爺恐怕做到頭了,因為這樣做會嚴重威脅皇權,除非是傀儡皇帝,否則都不會接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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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屠宰磚家
清朝王爺只是一個爵位,有地位,有尊容,但是實際權力還得看他的差遣,否則沒有官只有爵,那就是鐵帽子王也只能混吃等死,罷免知府,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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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扣帽子王
不能,清朝是歷朝權利最集中的朝代,親王郡王只是爵位,並不代表官職和權利,明清只有皇帝本人,才擁有任免權,就連歷史權利最大的皇太子朱標,也沒這權利。當然李世民這種架空皇帝的偽太子,就另當別論了,這裡只說正常前提下。
當然你說透過非常手段,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你知州參知府一本,讓他下臺也不是不行,前提是你後臺足夠硬。
回覆列表
不可以的。像知府、知縣等地方官是屬於朝廷命官,罷免他們必須要有皇帝的聖旨。如果王爺對某知府有意見,而且也有權力上朝議政的話,可以向皇帝上奏罷免知府,當然了決定權在皇帝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