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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住三環南

    根據你的描述可以看出,你只是給銀行提交了貸款資料,並未簽訂貸款合同,所以銀行上浮貸款利率合理合法!

    房貸利率是由基準利率和銀行浮動利率組成,由於華人民銀行規定銀行可以根據自身資金情況,在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下浮動利率,上限是70%,所以不超過這個上限就是合理的!

  • 2 # 尋夢烏衣巷

    合法但不合常理

    我跟你經歷一樣,而且我的房子現在都還沒放款,我是2017年9月30日辦理的貸款,我哥是2017年10月中旬辦理的按揭貸款。目前我們倆的貸款都還沒放款,估計放款的時候利率也要上浮。

    為什麼我說合法但不個常理?

    你不需要去看你的貸款合同,因為在你的貸款合同裡面一定會有一條按揭利率以放款時的銀行利率為準。因為貸款合同我們正常簽署的時候肯定不會細看,都也知道是固定文字無法更改,自然也就簽字按手印完事,現在簽字手印等資料在銀行手裡,他可以以此為依據放款。當然他們為了減少糾紛,還是會打電話告知,你同意便放,不同意便不放款。但這個時候你去任何一家銀行貸款利率也都基本如此。

    而按情理來說,我們自然希望是依照簽署貸款合同是的利率來辦理貸款。

    所以我說銀行的做法合法,但是不合情理。

  • 3 # 法影燈湖

    作為曾經的銀行人,我很同情你,我能理解你心裡的感受。但是,我可以告訴你,銀行這樣做並不違反任何的法律規定,銀行是合法的!

    按照你的描述,你只是提交了住房貸款的申請材料,銀行還沒有和你簽訂正式的借款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其實客戶是處在一個被動地位的,審批多少貸款額度,按什麼利率執行,完全是由銀行來確定的,客戶沒有任何可以談判的餘地,只有接受的份。你說提交的貸款資料中填寫了上浮幅度及執行利率,但我告訴你,那只是初審!是初審!!還不能說是最終的審批結果,因此,主動權還掌握在銀行的手裡。在目前貸款額度較緊的形勢下,客戶其實是很弱勢的。

    歸根結底,銀行也是一個商業主體,也要盈利,提高貸款利率上浮比例是利益驅動所至,是一個商業行為,銀行在未簽訂正式借款合同前,要求提高貸款利率並不違法。

  • 4 # 飲馬渚山

    一看你提交資料的時候和銀行有沒有簽訂合同約定利率,二看銀行稽核你的資料後你是否存在信用、額度等方面的問題,或者首套房還是多套房的問題都會影響你的利率。當然也不排除銀行故意藉機調高,除非你有明確證據,不然就沒辦法!

  • 5 # 侽吇軍

    現在利率上浮太快,還得上浮,所以建議你抓緊接受上浮15%,早日放貸。我3月10號網籤的,3月20號貸款就批了,工商銀行上浮10%,幸好一個朋友專門做這個,他告訴我3月1號起就上浮15%了,他給我做的材料是10%提交上去的,如果批就批了,批不了就聯絡我去農行貸款。幸好批了。

  • 6 # 熊貓投資

    1、銀行提高利率無非是追求利益,可以理解。個人認為上調一次還好,但是連調兩次,甚至還可能存在第三次,不得不說有點過分無恥了,這簡直是一次一次切割貸款者的小心臟,所以說它很不合理。

    2、合法嗎?只要你提交材料時,銀行未給你一份已經加蓋銀行公章的貸款合同,那麼它就是合法的,因為你們的合同尚未生效,銀行隨時可以修改變更條款,你屬於弱勢群體,只能被動接受。

    3、有解決辦法嗎?有,但不一定有用,以我所在銀行的案例,說出來姑且供你參考:

    (1)找熟人,如果有認識人行、銀行或者貸款銀行的高管,可以找人幫忙解決,這個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

    (2)見報(這個很難)、社交媒體上投訴@銀行和當地主要媒體(也難,除非你是大號)、當地政務服務平臺投訴(有成功過的案例,看銀行決心)

    (3)更換貸款銀行,一般與開發商合作的銀行有兩三個,不同銀行貸款利率有可能出現出入(相差個5%左右),因此可以把與開發商合作的幾個銀行均諮詢下,選擇最優的一家,缺點重辦手續麻煩,更換後的貸款行後續無法得知是否也會再提。

    4、要嘗試嗎?要,以貸款100萬為例,基準利率4.9%,30年,商貸利息91萬元;同樣貸款100萬,基準利率上浮15%即5.635%,30年,商貸利息107.5萬元,高了16.5萬的利息。

  • 7 # 漆漆902

    只要沒簽合同銀行就不算違法,不過我去年去建行貸款的時候,本來二套房應該是上漲20%,可最後我籤合同時卻是15%!我當時很納悶的還問了下她們辦理人員,她說貸款利率上浮多少好像還要看貸款人的單位、誠信之類的。如果單位是國企央企或事業單位,徵信報告沒有任何汙點可能會低些!不過還是要看地方!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大一,高三下學期開始每天都很喪,會亂髮脾氣,這個情況持續到了大學,我不認為這是抑鬱,請問還有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