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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hgiz1674

    報警。身份證丟失或者影印件被他人冒用,丟失證件者不承擔責任:公安部在回答網民提問時明確表示:公民丟失身份證後,無需再辦理掛失和登報宣告。

    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

    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到一千元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擴充套件資料:身份證資訊被冒用犯罪,責任誰擔?如何防止近年來,“有心人”拿撿來、買來、偷來、騙來的身份證進行非法活動的案件屢有發生。身份證資訊被冒用帶來的問題不容忽視,本期說法邀請律師就身份證丟失後被冒用,身份證主人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等相關問題予以解答。案例1:身份證丟失遭冒用雲南男子在嘉興“被犯罪”2014年11月,王某某到廣州參加協警招聘,順利通過了筆試和麵試、體檢後,準備去上班,卻突然接到“不予錄用”的通知。

    今年1月,用人單位終於告訴王某某,不錄用他是因為其“有前科”,其在浙江嘉興犯了盜竊罪,身份資訊被錄入了全國違法人員資訊資源庫。

    但王某某從沒去過浙江,更別談在嘉興犯罪了。

    在公安人員的詢問下,王某某想起自己曾經丟過錢包,當時自己的身份證也隨著錢包而丟失。

    由於現金不多,王某某隻補辦了身份證,並沒有報警和掛失。

    隨後,嘉興市秀洲法院及時啟動了再審糾錯程式,還了王某某清白。主持人:本報記者董子彪嘉賓:甘肅載坤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振儀甘肅北斗律師事務所律師左文盼主持人:身份證丟失後被他人冒用,當事人是否承擔責任?

    左文盼:按照《居民身份證法》中的有關規定,身份證一旦丟失或者被別人盜用,造成財產、名譽受損等情況,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並有權透過相應的渠道向有關部門追償。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從事違法活動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身份證丟失後,身份證所有人有儘快去掛失丟失身份證的義務,向公安機關申領新的身份證,同時作廢丟失的身份證,取得掛失證據。

    當遇到有人冒用身份證從事詐騙等違法行為,侵犯原持證人財產權或者名譽權時,可以提供掛失證據來佐證其與違法犯罪活動無關。

    此外,身份證被盜用後,居民也有權要求相關部門阻止違法行為。

    朱振儀:《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對冒用身份證者的法律責任有詳細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身份證的;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同時該法還規定,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主持人:在日常生活中,該如何防止身份證被冒用?

    左文盼:個人身份證及其影印件的保管和使用一定要謹慎,切記身份證原件儘量不要外借或寄存他處,丟棄身份證影印件時應先將其撕毀。使用身份證影印件時,最好在影印件不妨礙內容閱讀處親筆詳細註明用途,萬一日後有意外發生,也好查對筆跡、認定責任。

    一般來說,身份證影印件只有和原件一起使用時才有效,同時,身份證影印件也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比如他人冒用你的身份證影印件辦理了手機卡惡意欠費,主要過錯在於業務員沒有認真稽核。朱振儀:具體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在身份證影印件上進行簽註,加以預防:用藍色圓珠筆或簽字筆寫上“某某事務專用”,內容儘量詳細,但不要遮住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在簽註時部分文字與身份證要有交叉;通常寫三行,每一行後面要畫上橫線,以免被他人偷加文字。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身份證資訊被冒用犯罪,責任誰擔?如何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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