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一頭怪牛

    可以!拿著雞蛋去供銷社換食鹽!或者換其它東西

  • 2 # 介甫先生

    不可以,但可以有生產隊組織成“副業隊”從事種地以外的貿易,加工、運輸等行業

  • 3 # 純正農家養蜂人

    生產隊集體是絕對不允許個人做生意的,就象當時農民養蜜蜂也是有箱數規定的,那時候一戶只准養四箱。所以在八十年代以前個人是嚴禁做生意的,連家庭搞飼養業也是有數量限制的。

  • 4 # 樹下酒仙

    生產隊時,個人可以做生意嗎?

    集體經濟年代,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小隊社員是不可以做生意的。但是手藝人(木工、瓦工、鐵匠、理髮……)憑大隊介紹信,可以從事手藝活,並按規定上繳費歸集體;折算工分值,分配生產隊集體分配。(糧食油料及農副產品)

    那個年代,國家實施計劃經濟,生產物資實施計劃定量供應制。農民種地上繳糧油棉(公糧)完成上級下達的生產計劃。所有農產品收割後,都要上交“糧食局、供銷社、商業局”;爾後由“糧、供、商”部門入國庫,根據國家計劃政策“按需計劃分配”供應。

    糧食、油料、農副產品由糧食局負責收購入庫,有計劃定量供應城鎮居民;以及國庫備戰備荒糧(國庫糧,國家糧油專用儲備庫),以及災年對農村的“返銷糧、救濟糧…”

    供銷社主要是生產物資供應,涉及到的面很廣,油鹽醬醋茶,日用品、衣料、農機農具等等……

    商業局主要保障的是,糖、酒、煙等市場計劃分配供應……

    “糧供商”在那個年代紅及一時,各責管局都有查辦“違規違法”的部門,一經查辦,輕者沒收批評教育,重者法辦(“投機倒把”輪處)。

    當然了,六七十年代做小買賣的有;主要是“貨郎挑子”下鄉買針頭線腦的,收購農戶的“雞鴨鵝毛、破銅爛鐵換日用品……”.雖然沒有“合法手續”,但是那個年代都正常的;關鍵是不能越“政策紅線”,主要收購的“廢舊品”要去供銷社回收折價。

    逢年過節(趕集)農民自留的多餘產品,以及雞蛋鴨蛋、多餘瓜果蔬菜…~…還是能“偷著”在集鎮上買賣,但需要接受“打擊投機倒把”工作人員的“許可”認可,否則後果很嚴重!

  • 5 # 潑墨江山

    這個是我的親身經歷:有生產隊的時候,也就是八十年代以前的事。那個時候原則上是不允許的,因為多是集體所有制和公有制的時代,也就是計劃經濟的年代。一切的物資和原料都是由國家控制的和統配,個人也無法搞到獲取。

    在農村的人基本上是以生產隊為基本單位務農種田,平時老百姓所用一切食品、生活用品(煙、酒、布、糖、油、鹽、糧食、肉類)等等都有供銷社、商代店、糧站等按人口計劃分配。

    如果你搞到點材料或其它東西轉手倒賣,當時被稱為“投機倒把”,輕者被沒收並鬥判,重者進監吃官司。

    個人家庭中的自留地,只能種的瓜果和蔬菜、糧食之類,不能種植含有經濟價值的作物,不然被稱為是“資本主義尾巴〞!防止出現不好好務實種田,出現經商的不正之風。如果發現,就要全部剷除,並且要“鬥私批修”,端正思想悔改!

  • 6 # 喜慶的畫板k4

    不能!在那個時代,既使你不做生意,三天一小鬥,五天一大斗,鬥私批修,割資本主義的尾巴,讓人人自危。根本你想都不敢想。

  • 7 # 老氣橫秋lcz

    不可以。但到了八十年代初,生產隊還在,是可以做點小生意的。

  • 8 # 樂遊黑龍江

    我們這裡那個時候有的人自己家院內種有果樹,或蔬菜果實可以拿到街上賣。

  • 9 # 嘮悟雜侃

    我沒有呆過生產隊。但我是打醋買醬油或者買輛腳踏車半導體收音機或者粉條都得用票證(以菜農多少號以及多少斤兩,市民又是多少號多少斤兩)那個時代的親歷者。在街上因為賣一籃子雞蛋而以投機倒把把抓的時代我都是”身歷者”。我那個時候雖然還不大。但我不記得我聽說過”作生意”這個話。”打擊投機倒把”這個說法我迄今記憶猶新。

  • 10 # 飛鯊118

    可以啊,只不過只能跟生產隊做生意,比如把豬賣給生產隊。

  • 11 # 金友龍

    可以做生意,農村工作條例六十條中明確規定,允許農村集市存在,允許農民在自留山、自留地上種植起來的農副產品入市交易。自留山、自留地上種植起來的農副產品入市交易,是對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補充。

    集體生產隊裡時不但可以做生意,還可以成立施工隊,外出承包工程。

  • 12 # 山水38377774

    不可以。這屬於不務正業,犯投機倒把罪!幾乎是沒有人敢如此膽大妄為視法律為兒戲。

  • 13 # 楊萬點

    那那個年代是可以做生意的,我就是每天擔著自已種的菜去城裡賣,做生意的人是最底層的人,被人瞧不起,這種現象一直延遲到改革開放初期,九三年我開了個擋口賣服裝,我看到女同學來了,我躲起來了,不敢面對。

  • 14 # 燦爛畫板d6

    在那個時代人人講奉獻,人人講貢獻,還要鬥私批修,不能有私心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 15 # 日月詩客

    生產隊後期,也有個別做生意的,晚上賣狍子肉,燒餅,滷煮雞和小商品

  • 16 # airoam

    做生意是不允許的。因為計劃經濟模式下,流通領域被認為並不產生價值,而且會擾亂市場定價,與社會無益。做生意賺錢無外乎是利用價差,但計劃經濟下貨物定價是統一的,所以做生意要賺錢賣出價必然要高於官方定價,這就形成黑市了。當時犯此禁者會被定投機倒把罪。

    但手工業是允許的,自產的農產品也可以拿去菜市場賣,流動貨郎也存在但應該是有執照的。

  • 17 # 魔法生活家0S

    可以。但需要向生產隊繳納一定錢款,用以購買工分。但是,那時候是計劃經濟,做不了大生意,只能做點小生意。

  • 18 # 高紅80787986

    生產隊時期,小生意還是有的,崩玉米花,劁豬騸羊,編筐編籠,扎制掃帚,編制繩子,釘鞋修鞋等等這些行當,一直都有的。

  • 19 # 要吐就點開牠的頭像

    有些地方,飼養三鳥不能超過20只;豬不能超過4口。

  • 20 # 暗夜裡的一束星光

    過去生產時期是可以允許社員外出"搞副業"的,不過來講是要交"積累"的,每交1.6元錢給記10分工,但到年終分配時,這10分工只值0.83元,等於是要為全體社員做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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