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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西21844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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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雅佳根藝
不可能,本人代課23.5年,辭退時動員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買40%,都交掉46692元。
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貧困,這筆錢可算鉅款,砸鍋賣鐵,東拼西湊來的,哪有更多的錢買全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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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棋928
1985年前的民辦教師(全轉正)應與1985年後的民辦教師(全辭退)一樣,轉正前與辭退前,從事民辦教師教學的教齡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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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朱恆富
民辦代課老師可視作繳費年限嗎?
民辦代課老師的前身是民辦教師辦教師,被辭退後又繼續代課,才叫民辦代課老師。
民辦教師很辛苦,在邊遠貧困的山村,堅持為農村的教育事業奮鬥了幾十年,應該享受國家的特殊照顧。
有的老師從60年代或70年代起就從事了民辦教育。沒有桌椅,自己想辦法,沒有教室,自己租民房。一切辦公用品都是自己解決。並且有的在一個教室裡還教複式班,給這個班講完課安排好作業,再給另一班講課。作業只能拿回家去批改。回想此情此景,讓人想起真是心酸。
白天上日校,夜晚上"掃盲班″,來學習的大多是30多歲的農民,也有10多的孩子。他們都很聽話,學習興趣很高。在此之前,民辦教師也要抽空進行挨家挨戶摸底,星期六和星期日,或者在晚上,造冊登記、動員入學。工程量不亞於現在的"精準扶貧″工作。如此一來,整過家庭的勞動基本上是另一半承擔了,常常有抱怨之聲成矛盾發生,但還是情有可原。極低的報酬和繁重的教育工作,沒有另一半的付出,儘管熱愛教育,也不會堅持了三四十年。
雖然他們手裡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民辦教師任用證、合格證和榮譽證,並且是優秀教師,但
2000年後,因種種原因,他們有的失去了"民辦教師轉公辦教師″的機會,陸續被辭退,已過天命之年,什麼也做不成了。現在已奔古稀,一無所有,國家要不盡早給予解決,就成了中國教育史上的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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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霧雨雲霰
繳費與工齡無關,那又不是單位的待遇更不是社會福利,只要繳費無關職業,只是要考慮在職期間校方沒有繳應繳部分怎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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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幫兄聊社保
民辦代課教師可視為社保繳費年限嗎?我也是當過民辦代課教師的,其實這個問題算與不算,全靠社保局工作人員的認知和對政策理解的程度,大的原則是,如果民辦代課教師直接轉為公辦教師,那轉為公辦教師之前的民辦代課教師工作年限應當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由於機關事業單位已經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凡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之前,即2014年10月之前轉正為公辦教師,其從事民辦代課教師工作的年限,應該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你是在八十年代6年民辦教師的工作年限,轉正以後仍然從事教師工作,而且中間沒有間斷的年限,那麼擔任民辦教師的6年的工齡,就要計算為同繳費年限。
如果你在80年代當了6年的民辦教師,後來斷了幾年後,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是錄用到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那麼你在從事民辦教師工作的這6年也要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但是由於民辦教師當時沒有個人人事檔案,轉為公辦教師的,如果檔案裡轉為公辦教師的資料比較齊全,同時具有當地人社部門的轉正或是錄用檔案,對從事民辦教師工作6年的年限有明確定義或是結論,那麼順利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就是比較順利的。如果民辦教師工作中斷幾年以後,才被其他單位錄用為正式職工的,那麼對於教師這6年的工作年限,如果沒有明確的認定資料,在認定時,不在民師崗位的工作年限不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但民師崗位工作年限的認定由於沒有個人人事檔案的支撐,要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是比較麻煩的。
如果以前是從事民辦教師,但是既沒有轉為公辦教師,也沒有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而是直接到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單位工作的,由於這些單位的工齡或是工作年限不屬於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那麼你在80年從事民辦教師的工齡也就不符合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條件。
綜上所述,你在80年代有6年的民辦代課教師工作年限,如果代課教師崗位上轉為公辦教師,那麼代課教師的工作年限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如果在代課教師崗位上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6年的民辦代課教師也是可以認同為視同繳費年限的,但是如果是到民營機構任職或是工作,那麼6年民辦教師代課年限則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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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民辦代課教師可以視作視同繳費年限嗎?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首先我們都知道,所謂的民辦代課教師,他是沒有事業編制的,所以說也就不能夠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除非有較小機率你的民辦代課教師變成了公辦老師,那麼這種情況下,你之前的這個教齡,都可以被認定為你的視同繳費年限。
除此以外,那麼是不可能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當然對於我們民辦教師來說確實收入水平比較偏低,如果說將來沒有可能轉移成為公辦的事業編制,教師對於自己將來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會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影響,所以說我個人建議在民辦教師代課期間,那麼應該要求你所在的學校給你正常的去繳納一份基本的社保待遇,這是必須的。
因為最起碼保證我們在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後,能夠獲得一份基本養老金的待遇,很多民辦老師可能一生當中都是在自己教師崗位上工作,那麼最終如果在辦理退休的過程中,你沒有去繳納養老保險,實際上將來是無法獲得一份退休金待遇的,所以說自己要有這樣的一個意識,應該要求你所在的工作單位給你去交那一份基本的社保,保證自己將來有一份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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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劉正民
民辦代課教師可視做社保繳費年限嗎?我對這一問題的認知與解讀如下。
民辦代課教師時間,能否視同社保繳費年限,應該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必須在民辦代課教師崗位上,轉正為正式公辦教師,並繼續從事教師工作的;
如果在民辦代課教師崗位上,招用錄用為企業單位或機關事業單位從事非教師崗位工作,其從事民辦代課教師的工作時間,也不能按照視同繳費年限對待。
教師屬於事業編制無疑。2014年10月1日開始機關事業養老並軌改革,這個時間節點是劃定社保視同繳費年限的臨界點。民辦代課教師之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視同社保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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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退休筆記
樓主你好,民辦代課教師可以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嗎?一般情況下,民辦代課教師是不能夠認定為是視同繳費年限。那麼我們都知道,民辦代課教師一般是沒有事業編制的,所以說就無法認定,視同繳費年限除非就是你的民辦教師變成了公辦教師,那麼你之前的這個叫凌都可以被認定為視同交費年限,除此之外,實際上如果說你沒有機會轉成公辦教師的話,那麼也就無法認定自己的視同繳費年限。
不過即便是沒有辦法轉移成為公辦教師,但是我認為正常的去繳納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還是很有必要性的,因為只要是你正常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且保證自身的累計繳費年限在15週年以上,將來也可以獲得一份養老金的待遇,因為畢竟自己要給自己想辦法去繳納一份社保待遇,這樣的話將來才可以享受到按月領取養老金的資格。
一般情況下就是你所在的學校,那麼是有這樣的義務來承擔相應的社保交費,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那麼只要是屬於正規的這種全日制的用工形式,那麼都應該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正常的去給員工繳納一份社保,這種情況下那麼作為學校來講就需要承擔較大部分的繳費,那麼我們個人只需要承擔一小部分的繳費就可以了,有效可以降低我們自身的繳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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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聖魂集團丶幽靈
看誰抓這問題,最近看了一報導: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年限視交費年限,由於下鄉時間短,一年算兩年交費年齡,邊遠山區的一年算三年交費年限,這樣一個知識青年有四五年下鄉年限,就夠辦職工養老退休了。老民師要是有這樣的政策多好呀!別看與知青是同齡人,為國出的力比知青大的多,但不是一個娘生的?不說了,越說越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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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代課教師少則三五年,多則幾十年,把青春貢獻給國家。不管何種原因退職,都應該享受國家應有的補嘗,不然國家越富強,越顯得為富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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