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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姐的田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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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午夜聽心
俗話說:”過繼不認子,改嫁不認娘。“古人認為,子女過繼給別人以後、母親拋棄子女改嫁以後,母子關糸,或者父子關係就斷絕了。就算存在血緣關係也可以不認,因為你已經拋棄了他/她,沒有盡到瞻養的責任。
在這件事情上,父親從小就把女兒送給別人了,從他送人的那一刻起,父女關糸就己經斷絕了。現在,已經成人的她認父是她的良心;不認也說得過去,父親沒權利強迫。輿論也不用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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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鄉情香味
首先從父親把女兒送給別人撫養說起:這名父親是因為貧窮的原因才把女兒送給別人撫養的。這樣做也是希望女兒能在條件好點的家庭生活得好一點,這也體現了父親對女兒的愛,只是這種愛的方式很無奈。
俗話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若不是出於貧窮的原因哪個做父母的捨得把自己的孩子交給別人撫養?
若是父親早年出於別的原因不撫養女兒,現在因為貧窮才回來認女兒,那麼可以說這不是一個合格的父親。但是該男子是因為早年貧窮迫於無奈才把女兒交給別人撫養,現在富有了回來找到女兒,說明該男子心裡一直都愛著自己的女兒。
再說父親認回女兒的方式:讓女兒叫一聲爸就給一萬元,這樣的方式未免欠缺考慮,如果是三五歲的孩子這樣的方式無可厚非。但是對於一個已經成年的人來說,這樣的方式算什麼?他沒有意識到這麼多年父愛的缺失對女兒心理造成的影響。只是想急切的用金錢的方式來換取一個稱謂。
也許在女兒的心裡,對於父親是又愛又恨又期盼的。只是這麼多年缺失的親情需要用時間來接受和慢慢找回,而不是簡單的一個稱謂。
最後想說,這名男子應該用一個父親的關懷和親情來感化女兒。無論女兒最終叫不叫他爸,這都無所謂,畢竟是血濃於水的親情,相信在女兒的心裡也會有那一份感情的。如果可以,這名父親應該多陪伴女兒,以彌補和找回多年以來缺失的父愛和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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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喜歡寫
由於窮,把最小孩子送人,後來自己有錢了,又去找成人的孩子,孩子不認他,卻說:“叫一聲爸爸,給1萬的獎勵”,得到的還是拒絕!
家窮,把最小孩子送人,這也是變向地為孩子好,讓孩子有個更好的將來,這也是父親窮困潦倒的無奈之舉。但孩子當時未必理解,或者孩子當時未懂世事。所以送孩子是大人主觀的行為。
有錢了,又去找長大成人的孩子,這也無可厚非,人之常情。爸爸認為自己有能力了,想給孩子彌補,經濟上能幫孩子更好的生活,卻沒想到孩子不認他,無奈的父親,抓起最後的希望稻草,用錢去引透,這是父親太急於求成,而玷汙了親情!
錢不是萬能的,親情也不是用錢來衡量的,更不能成為買段的交易。親情是靠愛來維繫,是靠耐心培養的!都說生育不如養育親:血緣只是確定的關係,卻不能主宰人的思維情感。只有生了她,而沒守護她長大,那麼孩子成長的思維中,只有陪她長大的人,對他們親是正常的,這種感情,建立在平常的日積月累中,是錢買不走的。這樣的孩子,也才是真正懂親情的人,在乎把她養大的親人,孩子有正確的親情觀念,親生父親應該高興才對!再說孩子認你,也得需要個心理過程,平淡的生活中,突然跳出個親生父親,誰能馬上認呢?孩子有權保留自己的想法!
親情靠愛來培養,慢慢的感化下,孩子或許能認你,既使不認,只要孩子在養父母家快樂地生活,那當親生父母的,還奢求什麼呢?親生父母也應該無私地,為養父母考慮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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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馬兒2009
如此自私的父親,還是讓他哪裡來的回到哪裡去吧。只因為貧困便送掉自己的親生女兒,這是無論如何說不通的。因為在你送她走時,你便失去了所有身為"父親"的權利,因為你拒絕了責任,自然沒有享有返哺的權利。你養我小,我養你老,這才是正理,否則總是以德報願,請問那該如何報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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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米dada
明知道養不起為什麼要生?由此產生一系列問題――>很多農村男人明明沒有錢為什麼要借錢結婚?借錢結婚後,有了孩子,又得借錢買奶粉,後面又要借錢供孩子上學,孩子長大又要借錢給孩子結婚…… 我想問問自己衣食住行都解決不了的人,到底為什麼要借錢想盡辦法造出後代跟自己受罪,提供不了任何環境還給後代施加壓力?孩子沒出息怪孩子,孩子有出息了全村的重擔讓孩子扛。我在想,這些農村窮光棍到底是怎麼想的?不是飽暖思淫慾嗎?飽暖還沒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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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父親很自私。
當時僅僅因為窮送走的這個孩子嗎?明知道養不起的話為啥要生?會不會因為生的是女孩兒所以才送人的?但是把那麼小的孩子送走這麼多年一直會受良心譴責吧?看到差不多大的孩子時會想到那個被自己拋棄的孩子吧?!
為了彌補自己良心的不安現在又想找會孩子叫爸,你倒是舒服了,有沒有想這對孩子是又一次的傷害,等於把她傷疤又揭開一次。既然當初是自己拋棄的,那就安靜的待著吧,你可以遠遠看著她,如果良心不安可以暗自幫助她一下。但請不要再次傷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