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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墨語人

    我在路上巧遇朋友,發現她穿了一條很漂亮的真絲長裙,我也有一條一模一樣的,買的時候花了2600多,可巧的是,我的不見了,某天,我去她家,來個了突然襲擊,眼前的一切,讓我愣住了。

    一天,老公下班前給我打電話,說他們單位附近開了東北菜館,他帶客戶去吃過,鍋包肉,地三鮮味道很正,說下班讓我打車過去,他定了位置,帶我去嚐嚐。

    我是地道的東北人,就好家鄉那一口,可除了東北亂燉,複雜的菜我也做不出來,比如鍋包肉。

    老公做銷售的,經常去餐館請客戶吃飯,只要他吃到好館子,必帶我去品嚐,他要說這家東北菜館味道正,就說明一定是鍋包肉做的外酥裡嫩,甜酸可口。

    我下了班打車直奔目的地,下車沒走幾步,卻發現一個熟悉的身影,竟然是我十幾年的好閨蜜蘭婷,讓我詫異的不是我們不期而遇,而是她身上穿著一件水粉色的真絲連衣裙,這衣服是老公去杭州出差買給我的,花了2600多,可我穿了兩次,在家裡竟然找不到了。

    那天,我爸過生日,我定了餐廳和蛋糕,去之前,我翻箱倒櫃,就是沒找到這件衣服,老公說,是不是洗完晾在陽臺被風颳跑了?

    只能這一種可能了,家裡又沒進小偷,再說小偷只對金銀首飾現金感興趣,怎麼會偷衣服?可我不記得我洗過裙子掛陽臺沒收這件事了。

    顯然,閨蜜見到我有點不自然,臉微微發紅,我寒暄著說:“蘭婷你這條裙子在哪兒買的?我也有一條可是掛陽臺忘收了,被風颳跑了,我想再買一條。”

    “哦,我老公送我的生日禮物,我也沒問他在哪兒買的,改天我問了告訴你。”蘭婷說她有急事,然後就匆匆走了。

    望著她的背影,我若有所思,心裡產生了懷疑。

    我和蘭婷認識十幾年了,她是我大學畢業後,參加的第一份工作的同事,大家也知道,職場欺生,她卻對我很和氣,我們關係也越來越好,幹了一年多,我就跳槽了,但我們還保持聯絡,經常一起吐槽職場永珍,一個月約兩次,吃吃飯聊聊天。

    每次我請她吃飯,她都要求來我家,說我做的飯好吃,這個我不謙虛,我好像天生就有烹飪天賦,簡單的食材,也能做出特別的味道。

    而輪到蘭婷請我吃飯,她就請我外面餐館吃,說她不會做飯,家裡都是她老公掌勺,直到現在,十幾年的交情,我竟然連她家一次都沒去過。

    我仔細回想了一下,發現一個讓我心驚肉跳的現象,我確實經常找不到東西,衣服啊,項鍊啊,胸針啊…

    那麼,她身上的那套和我款式,顏色,質地一樣的連衣裙,到底是她老公送給她的?還是我的那一條?

    蘭婷比我瘦,穿衣服比我小一碼,如果是她老公送她的,即使不知道她的尺碼,也會在買前打電話確認一下,一定會買合體的衣服,可顯然蘭婷穿的大了一碼,但這款裙子,穿合身是一種味道,寬鬆又是另外一種味道,這麼判斷也有失偏頗。

    和老公吃飯時,我還想著這事,有點心不在焉,老公還以為東北菜不正宗,但我沒告訴他我的疑惑,萬一誤會蘭婷了,我怕日後他和蘭婷見了面尷尬,想要知道那條裙子是不是我的,只有一個辦法了,我打定了主意。

    吃完飯回家後,我特意整理了一下衣櫃,發現不只少了一條裙子,還有以前我去法國旅遊,買的一條裙子也不見了,只不過一直沒有穿到它的地方,也沒發現,我的衣服確實有點多,好多買回來一次沒穿,好多穿了一兩次就壓箱底了,就這兩條裙子,我印象深刻,其他我也記不清了。

    第二天是週末,我拎著一個果籃去了蘭婷家,她開啟門那一刻非常驚訝:“親,你來之前怎麼不跟我說一聲啊?家裡正好有蘭州朋友寄給我的手抓羊肉,我好提前拿出來解凍,哎呀,家裡太亂了,也沒來得收拾,我也蓬頭垢面邋里邋遢的。”

    “咱倆誰跟誰啊?你多邋遢我也不笑話你。”我邊換拖鞋邊說,然後把包往衣架上一掛。

    “我來看看你那條水粉色裙子,什麼牌子的我忘了,我挺喜歡的,可丟了,我想再買一條,把牌子給忘了,在衣櫃裡吧?我自己去找了。”

    蘭婷在廚房給我倒水,我徑直去了她的衣帽間,打開了她的衣櫃,迅速找到那條裙子的同時,也在裡面發現了那條,我在國外買的那條白裙子。

    這時,蘭婷快步走了進來,表情有一絲慌亂,可還是故作鎮靜,我心裡已經有數了,可我還是把水粉色長裙的右下襬翻看了一下,確實有一條抽絲,那是我回孃家,被我爸的鳥籠子上一根翹起的鐵絲刮的。

    我心跳加速,這麼多年的朋友,我待她親如姐妹,她卻手腳不乾不淨,怪不得每次她都說來我家吃飯,不見得多喜歡我的廚藝,而是因為她有很多順手牽羊的機會。

    反正我大大咧咧,又是個購物狂,買了什麼自己都不清楚,丟了也不一定覺察出來,除了我們一個月一兩次聚會,平時家離得遠,也沒啥生活中的交集,她把我衣服拿走,上班或在平常穿,我完全不知道,要不是那次偶遇,我真沒想到,我神秘消失的衣物,竟然穿在了她的身上,掛在了她的衣櫃。

    我心裡五味雜陳,揭穿她吧?那麼大的人了,臉往哪兒擱?不說吧,自己又憋屈,但我還是決定,得饒人處且饒人,關係到此為止,遇人不淑我也有責任。

    我藉口還有事,就急匆匆走了,她心裡明鏡似的,何況我的舉動這麼反常,她也是要臉的人,我啥話不說,也夠她喝一壺的了,她但凡還有點自尊心,都會飽受良心的折磨。

    我本以為,她晚上會給我發信息,坦誠一切,然後求我原諒,可我高估了她,她那邊靜悄悄的,也不知道她是誤認為我傻,什麼都沒發現,還是覺得沒有勇氣坦白,還不如啥都不說,反正不管怎麼樣,即使她發了資訊,我也不可能再和她有任何交集。

    從她也不再跟我聯絡,我就明白了,她心裡一清二楚,對我來說都無所謂了,從此,我們十幾年的情分戛然而止。

    在朋友家裡,無意發現了我丟失很久的東西,該怎麼辦?

    只有兩個辦法,一是撕破臉,二是留有情面,這個根據個人的為人處世來做選擇。

    我這個朋友,以前在我在新單位被排擠,孤立無援時,和我走得很近,每天早晨還給我買早餐,我不熟悉的工作流程,她也手把手教我,我結婚時,她也來參加了我的婚禮,那一段美好的時光,一直儲存在我的記憶裡,我願意相信她是一時糊塗,然後又難以啟齒,不如和我分道揚鑣,這樣想,我心裡會舒服些,我不想因為兩條裙子(可能還不止),讓彼此難堪,做事留有餘地,可能就是我的為人處世吧。

    如果,對方的所作所為,確實讓你難以接受,或者嚴重損害到了你的利益,拿出東西是你的證據,報警處理,或者私下解決,不管什麼方式,表面以朋友相稱,卻背後下手的人,敬而遠之吧。

    還有,儘量別去朋友家,省的惹上嫌疑,也不要請朋友來家裡,知人知面不知心,如果避免不了,保管好自己的財物,畢竟防人之心不可無。

  • 2 # jennydalian

    進門落座閒聊,無意中發現她家書架上戳著幾本書,我知道她不喜閱讀,也不捨得花錢買書,遂走過去抽出一本,翻開扉頁,上面赫然有我的簽名——— 自小我養成個習慣,買書後立馬在扉頁寫上自己的名字、購書地點和購書日期。

    所以我當即開口:這些都是我的書啊,你看看借出去這麼多年,我都忘了。

    那人臉上有點掛不住,尷尬道:呃…那個…什麼…確實,我…給忘了呢……

    我跟此人共事兩年多,瞭解她,極端算計慳吝,心細如髮,相比大大咧咧的我,她忘記還書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然後我把書架上的十幾本書逐一翻到扉頁,撿出有我名字的幾本,說:那我就拿回去了哦,我這記性,糟糕透了,以後真不敢往外借東西了呢。

    那人臉都綠了……

    過後老公批評我情商低欠委婉不給人留面子,我反駁:我已經很委婉了好嗎?還要怎麼委婉?給她跪下?她還欠我一個道歉呢!平生我特麼最鄙視貪佔小便宜的人,這種人得罪也就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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