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商業責任險的含義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自從交強險出臺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可作為交強險的補充。第三者商業責任險又稱第三者責任險[1] ,以往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檢。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臺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交強險是在2006年出臺的,而在此之前國家尚未對強制第三者責任險做出明確規定,所以當時各地交管部門都規定新車掛牌前必須購買商業第三者責任險。而如今是必須購買交強險,否則也不準予掛牌和上路。實行交強險制度是透過國家法規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三者險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故也可以看做是廣義的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商業險與交強險有本質不同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在本質上都是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及時的保障,有一定的相同點,但在保障範圍、保障限額等方面也有很大不同。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先由交強險負責賠償,超出賠付範圍的,再由第三者責任險進行賠償。現行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有本質不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採取的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而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將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第三者責任險規定了較多的責任免除事項和免賠率;而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風險,且不設免賠率和免賠額。第三者責任險是以盈利為目的,屬於商業保險業務;交強險則不以盈利為目的,無論盈虧,均不參與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實際上起了一個代辦的角色。此外,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所繳納的保費和保障的限額也大相徑庭。如對於6座以下私家車,交強險一年的基礎保費是950元,保障限額最高為12.2萬元;而第三者責任險共分為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及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元6個檔次,所需要的保費也由低到高差別很大。[3] 一句話道明三者險與車損險的根本區別就是:三者險賠他人,車損險賠自己!一、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這裡有兩層含義,一是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員,指持有駕駛執照的被保險人本人、配偶及他們的直系親屬或被保險人的僱員、或駕駛員使用保險車輛在執行被保險人委派的工作期間、或被保險人與使用保險車輛的駕駛員具有營業性的租賃關係。二是合格,指上述駕駛員必須持有效駕駛執照第三者責任保險,並且所駕車輛與駕駛執照規定的準駕車類相符。只有"允許"和"合格"兩個條件同時具備的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時,保險人才予以賠償。保險車輛被人私自開走,或未經車主、保險車輛所屬單位主管負責人同意,駕駛員私自許諾的人開車,均不能視為"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員"開車,此類情況發生肇事,保險人不予賠償。二、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保險車輛作為一種工具被運用的整個過程,包括行駛和停放。例如,保險吊車固定車輪後進行吊卸作業,可稱"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三、第三者:在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險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外的,因保險車輛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四、人身傷亡:人的身體受傷害或人的生命終止。五、直接損毀: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現場他人現有財產的實際損毀。六、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按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的駕駛員承擔的事故責任所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在中國,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但對在非公路地點發生的車輛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一般不予受理。這時可請出險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研究處理,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出險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意見有嚴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法院處理解決。七、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補償:1.保險合同的規定:指基本險條款、附加險條款、特別約定以及保險批單等保險單證所載的有關規定。2.保險人並不是無條件地完全承擔"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理賠時還應剔除保險合同中規定的不賠部分。[4]
第三者商業責任險的含義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自從交強險出臺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可作為交強險的補充。第三者商業責任險又稱第三者責任險[1] ,以往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檢。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臺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交強險是在2006年出臺的,而在此之前國家尚未對強制第三者責任險做出明確規定,所以當時各地交管部門都規定新車掛牌前必須購買商業第三者責任險。而如今是必須購買交強險,否則也不準予掛牌和上路。實行交強險制度是透過國家法規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三者險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故也可以看做是廣義的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商業險與交強險有本質不同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在本質上都是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及時的保障,有一定的相同點,但在保障範圍、保障限額等方面也有很大不同。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先由交強險負責賠償,超出賠付範圍的,再由第三者責任險進行賠償。現行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有本質不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採取的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而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將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第三者責任險規定了較多的責任免除事項和免賠率;而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風險,且不設免賠率和免賠額。第三者責任險是以盈利為目的,屬於商業保險業務;交強險則不以盈利為目的,無論盈虧,均不參與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實際上起了一個代辦的角色。此外,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所繳納的保費和保障的限額也大相徑庭。如對於6座以下私家車,交強險一年的基礎保費是950元,保障限額最高為12.2萬元;而第三者責任險共分為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及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元6個檔次,所需要的保費也由低到高差別很大。[3] 一句話道明三者險與車損險的根本區別就是:三者險賠他人,車損險賠自己!一、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這裡有兩層含義,一是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員,指持有駕駛執照的被保險人本人、配偶及他們的直系親屬或被保險人的僱員、或駕駛員使用保險車輛在執行被保險人委派的工作期間、或被保險人與使用保險車輛的駕駛員具有營業性的租賃關係。二是合格,指上述駕駛員必須持有效駕駛執照第三者責任保險,並且所駕車輛與駕駛執照規定的準駕車類相符。只有"允許"和"合格"兩個條件同時具備的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時,保險人才予以賠償。保險車輛被人私自開走,或未經車主、保險車輛所屬單位主管負責人同意,駕駛員私自許諾的人開車,均不能視為"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員"開車,此類情況發生肇事,保險人不予賠償。二、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保險車輛作為一種工具被運用的整個過程,包括行駛和停放。例如,保險吊車固定車輪後進行吊卸作業,可稱"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三、第三者:在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險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外的,因保險車輛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四、人身傷亡:人的身體受傷害或人的生命終止。五、直接損毀: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現場他人現有財產的實際損毀。六、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按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的駕駛員承擔的事故責任所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在中國,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但對在非公路地點發生的車輛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一般不予受理。這時可請出險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研究處理,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出險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意見有嚴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法院處理解決。七、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補償:1.保險合同的規定:指基本險條款、附加險條款、特別約定以及保險批單等保險單證所載的有關規定。2.保險人並不是無條件地完全承擔"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理賠時還應剔除保險合同中規定的不賠部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