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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Fatj

    尊重是要來的嗎?從來不是!只有“才”是得不到真正的尊重,德才兼備方能得到尊重。三國呂布天下無敵,但一句“三姓家奴”道盡天下人的蔑視!

  • 2 # 葉修緣

    郭艾倫要的當然不止是尊重,尊重只是大家繼續合作下去的基礎,最重要的是利益,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

    可以說郭艾倫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他的第一目標是轉會去其它CBA球隊,只是遼寧男籃和遼寧省體育局都不同意他離開。為了留住他,遼寧省體育局局長宋凱親自出面斡旋,給了郭艾倫足夠的尊重,遼寧男籃新任總經理劉子慶(二公子)在利益分配上做了讓步,郭艾倫的訴求基本達成,郭艾倫的媽媽就坡下驢,既給了宋局面子,又給兒子掙到了裡子,何樂而不為?

    郭艾倫不是周琦,周琦可以在海外聯賽輕鬆拿到高薪,郭艾倫不能,他沒有足夠的籌碼去冒險。郭艾倫比周琦大將近3歲,在他這個年齡求穩是大部分人的選擇,好好打工掙錢娶媳婦成家,他不香嗎?

  • 3 # 高也飛

    尊重是什麼?說白了就是價值!價值應該包括兩個方面,是相輔相成如影隨形的。

    其一,自身在團隊的價值,也是他存在的作用和能力的體現與認可。這些都沒有,還談什麼被尊重?

    郭艾倫具有值得尊重的價值,他提出轉會才被公眾所矚目,才被俱樂部所重視,才值得包括局長先生在內的一干人挽留。

    其二,自身的“商業價值”,是團隊價值的綜合反映,也是個人於社會價值的對稱!說白了,其商業價值,也是團隊和個人所謀取的合理合法的權益。

    一個團隊有價值的成員,他的薪水必須和他的能力等級相關聯。這也是“按勞得酬”的原則,否則則是吃大鍋飯,誰還會有積極性?“能人”所為所得,不是學雷鋒做好事,別人也沒有必要得紅眼病!當勞與酬不配位的時候,就應該爭取公平,這才是提現價值,才是尊重的底線。

    換言之,個人與團體的約定也是商品買賣的合同關係,是講買講賣的。

    尊重與價值就是交易的要件,既相輔相成有如影隨形缺一不可!

    其實,這既是續約背後的故事,也是必須擺到檯面上公諸於眾的程式。

  • 4 # 火線侃球

    郭艾倫要的是尊重,更多在代言分成裡面體現,罵遼寧隊海報只是契機,郭艾倫操作真算很成功

    球迷此前都說郭艾倫太嘻哈,甚至遼寧隊可能也覺得看透了郭艾倫,也就是鬧騰一陣子就過去了,當然這從趙繼偉拿fmvp後就開始發洩了,其實兩個MVP不給他,這和遼寧隊沒關係,他和周琦被打入另冊,這還是跟他們這幾年影響不大好關係很大,說咎由自取有些過分了,其實“轉會”只是噱頭,人家最核心的是三項內容,頂薪就要2年,不想被套牢,要遼寧隊肯定他的球權,後續楊鳴的撤下權被約束了,第三就是增加他的代言分成,看似名利雙收,其實更多偏重裡子罷了。

    郭艾倫的炒作就算收場了

    這“尊重”就很籠統,拿遼寧隊海報是不給放在C位,轉會都要讓新華社釋出,這不聯絡是不可能,一直到最後都不鬆口,擺出一副一定要走人的架勢,郭艾倫是忽悠了許多球迷和自媒體,其實他的目標和策略都很明確,只是考驗大家的情商和能力,最終達到了3專案標,其實都可以說是要尊重,甚至是在遼寧隊的絕對話語權,球權是限制楊鳴動不動把他換下來給冷臉,2年頂薪是好再次談判和炒作,增加代言分成的比例最實惠,遼寧隊最終也讓步了,這就說得很有藝術性了,必須承認對方的操作能力和水平。

    郭艾倫不是隨隨便便發脾氣

    許多人低估了郭艾倫,他轉會不是藉機發脾氣,甚至是和經紀人合作很到位,最終逼迫遼寧隊認慫,此前的代言分成肯定不利於郭艾倫,但郭艾倫立足於球隊,遼寧隊給他大肆拉代言,最終還必須讓他顯得無辜,這也和遼寧隊自己的操作關係大,功德圓滿了就不說了,甚至沒必要。

  • 5 # 熱愛籃球的科技達人

    應該是妥協。艾倫只要在CBA打球就會收到遼寧隊的限制,籤兩年合同說不定就是意味著兩年後艾倫會離開遼寧,而管理層也會同意。至於兩年期間的補償應該也會給足夠給艾倫。

  • 6 # 五月Sunny19

    說白了郭艾倫要的是在球隊的地位和話語權,艾倫真不差錢這些年在遼籃工資獎金代言個人資產也在上億了,但自從楊鳴上任後尤其是大公子和莫蘭德入遼籃後一個以鋒線為主的體系便將艾倫處於一個很微妙的地位,韓德君李曉旭張鎮麟郭艾倫弗格,這一陣容其實是假首發,艾倫感覺自己不被重視了FMVP也旁落,總決賽頒獎時在角落裡的艾倫內心的失落可見,海報事件是導火索,但願艾倫能理解教練想法,籃球是一個整體專案個人必須以球隊拿冠軍為目標來改變自己的一切。

  • 7 # 小趙說體育

    尊重需要實力,沒實力沒有尊重

    周琦為什麼又尊重?因為周琦有實力,1840年列強給大清尊重了麼?8國聯軍打大沽口準備清朝了麼?有實力一切都好說,都是互相尊重的事情,沒有實力人家尊重你麼?分分鐘侵略你,而且還各種埋汰你,你連喘口氣都是錯誤的。

    回到這個事件上,本身郭艾倫就沒實力與球隊討價壞價,海外球隊沒有NBA和歐洲聯賽邀請郭艾倫,國家隊打的很好,遼寧隊和球迷都有面子,可是國家隊打的也不好,傷病和狀態也是問題,年紀也比較尷尬,其他CBA球隊也對郭艾倫興趣不大,郭艾倫真的有價值,幾千萬培養費和其他籌碼報價郭艾倫,遼寧隊也會動心,可是郭艾倫6500萬人家嫌棄太貴了。

    到頭來怎麼樣?你郭艾倫沒有底牌,你沒有實力,談判當然是不平等條約了,球員與球隊談判本來就是劣勢的,除非你實力超強,否則你不會得到超出待遇的條件的,還想怎麼樣?600萬RMB夠不夠尊重?不尊重為什麼還給兩年600萬RMB?除了尊重還有什麼?義務呀!你要尊重的前提是你得有義務,你得為你的行為負責,否則為什麼與你續約?續約是互相成就,你打球回饋球隊,球隊給你錢,ok了。

  • 8 # 不說不快

    尊重是相互的,郭艾倫平時不尊重球隊、教練和隊友,憑什麼要球隊集體圍著你轉,天給你笑臉,海報上這麼多為球員都是冠軍的功臣,難道只有郭艾倫有資格站C位,其他球員只能做陪襯?一個賽季三十八場球,郭艾倫缺席十多場,就算球隊給你MVP,籃協規則也不允許,憑什麼你拿不到MVP就黑著臉連球隊合照都不照,現在沒路可走,回頭率跟球隊續約,還有臉在隊內立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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