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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於無聲處沒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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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趣的山雀D9
你的這個話題太逗,女人和男人結婚成家是過日子,為什麼要找個勢均力敵的老公呢?成家是為了決鬥嗎?夫妻是為感情而結合的,不存在上下嫁問題,更不是為誰主導家庭而走到一起。現在講究男女平等,夫妻要相互包容、相互信任與尊重,而不是在家庭中爭高下。否則,你的婚姻狀況不會穩定,甚至走不到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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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做好自己g5QQ
我覺得吧,不要去預想任何事,因為愛情都是突如其來發生的,不過結婚的話找個不討厭會心疼人的,不然憋死的是自己,還要被罵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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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SunnyLOVE
有道理。
勢均力敵的愛情可以比翼雙飛,或剛柔並濟互補。三觀比較容易接近。
下嫁的女人基本不幸福。
下嫁,基本三觀不同,頻率不同,交流溝通大抵也是雞同鴨講,激情燃燒之後,都是灰燼,很難幸福。
結婚門當戶對是很重要的。勢均力敵的愛情容易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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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樹時光倒流
在感情上,既然倆個人確立了戀愛關係,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勢均力敵這回事,在戀愛中,所謂的勢均力敵、相不相讓根本就很難會繼續發展下去,就更加談不上下嫁或娶入了。
作為一個女人,本身就不可能會尋找一個事事與自己角力、拗勁的戀人,所謂的勢均力敵又從哪裡去體現呢?如果說的是強強聯手就算是勢均力敵,要知道,有不女強人在事業上、職場中爭強好勝,在感情上、家庭中卻溫柔地對待自己的另一半可以說多的是,而同樣,一個男人在社會上、職場中高高在上、呼風喚雨,回到家裡卻尊重、關心、呵護自己的妻子,這樣的男人也不見少。
再者,有不少男強人和女強人結成夫妻,不但不會相互之間輕勁、角力,反而是相互提點、相互鼓勵、相互支援,這又何來有什麼勢均力敵的關係存在啊,說白了就是既然有緣成為夫妻,就好應該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體諒和互相扶持,在職場中、工作上可以爭一時長短,但是,在家庭裡、夫妻之間就一定不可以,但凡有識之士,這種道理他們都應該知。所謂的勢均力敵夫妻根本就可以說是沒有多少感情存在的夫妻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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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用心愛你40
所謂下嫁,指的是男方的經濟實力、社會地位低於女方。中國有女性依賴男性的傳統,所以不必特殊強調,許多女人會把“男人的收入不低於我”作為擇偶的硬性要求。但是,這也成了產生大量剩女的重要原因。
以經濟實力為指標來劃分人群,男女都可以分為abcd檔,而且每檔中的男女數量是大致相當的。如果把“男人可以低娶、而女人卻不能下嫁”作為規則,那麼只要有“高檔”男人娶了“低檔”女人,就意味著有對應的“高檔”女人和“低檔”男人剩下。比如賭王的女兒、馬化騰的千金,她們應該找什麼樣的男人?如果找不到的話,就理所當然地“剩下”嗎?
要解決這個問題,就不要拘泥於“經濟實力”這個單一指標。男人的經濟實力可能不如女人,但只要他能提供其他女人需要的價值,比如高顏值、高情商、高認知水平……尤其是兩人三觀相近,這樣的下嫁也沒什麼。女人真正需要的是避免把婚姻和愛情混為一談,以為可以靠愛情的力量來解決一些現實問題,這才是婚姻不幸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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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快樂阿立
感情是相互的愛慕和尊重,所以不應該“上嫁”高攀,也不應該有“下嫁”,找個-處處不如你的女方的人,這樣雙方都不快樂。
找個投緣的人,他們會惺惺相惜,互相欣賞是最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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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本本熊
在感情中兩個人如果確定了戀愛關係,就不存在什麼勢均力敵的說法,如果有這樣的想法的話,很難在一起的,更不要說是結婚了。從一開始的想法就是不對的,兩個人在一起,不是一種敵對的關係,而是一種相扶扶持的關係,相互理解包容關心這樣不好嘛,不然會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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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仙人球Hw79
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完全認同,勢均力敵在人格上平等,不存在誰藐視誰,比較公平,但同時誰也不服誰容易爭吵。嫁崇拜的人女人會比較溫順,會心甘情願地為愛付出,但不會被重視,有被拋棄的風險。嫁不如自己的男人自己會看不上對方!不會心甘情願付出,也依靠不上對方,有時候還帶來麻煩,諸事親歷親為始終一個人在戰鬥!不過倒是可以一人獨大,在家裡有話語權。世上男人不會為任何女人量身定做,嫁給了誰都會各有利弊,我覺得是緣分的事,不是你想要啥就有啥!婚姻就是個豪賭,有命就遇良人,沒好命良人到你手也可能就不良了,瞪大眼睛找的也許不如憑命撞的,姻緣是門玄學!懂得的人也只是說說,幾個人能過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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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善解人意小草青青
我覺得很正確的擇偶觀!只有勢均力敵的愛情才可以互相成就對方,溫暖彼此!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贏,婚姻就跟經營公司一樣需要智慧和能力!勢均力敵的兩個人能夠互相欣賞理解和尊重,不存在差異性,也不能因為愛情就不考慮現實,因為自卑就下嫁不如自己的人!將來都會因為懸殊太大產生分歧,造成失衡的心理,也經營不好家庭!所以擇偶的時候就要慎重考慮清楚再做決定!
最好選擇勢均力敵的愛情去讓彼此進步和提升!都能夠因為對方獲得更好的高質量發展和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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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是相互的愛慕和尊重,是平等地接合成生活的伴侶。為什麼要“下嫁”委屈自己,“上嫁”依靠他人呢?
難道你就真的只是“男人”的一件衣服,一具生活“日用品”或“生育道具”,而不是具獨立人格尊嚴的人麼?
如果你這樣想的,那俺沒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