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打比賽:
1.比賽開始前雙方猜發球權,獲勝者選擇發球或接發球,接發球者獲得選擇場地權,比賽結束前發球場地固定不變;
2.每一區比賽決出一名優勝者之前採取三局兩勝11分制,優勝者之間得比賽採取五局三勝11分制;
3.發球為兩球換髮制,當比分達到10:10時採用一球換髮制,直至拉開兩分得差距決出勝負;
4.發球時,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5.發球時不得遮擋,並將球拋起;
6.發球時,乒乓球應先接觸發球方桌面,後接觸接發球方桌面,未接觸桌面者為死球,接發球方得一分;
7.發球時,乒乓球觸網並落在接發球方桌面,發球無效,雙方不得分,重新發球;
8.發球時,乒乓球先接觸發球方桌面,沒有接觸球網,接觸接球方桌面邊角,為好球,此球有效;
9.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為好球,此球有效;
10.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球架,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1.比賽過程中,乒乓球連續觸網兩次(觸網之後沒有落到乒乓球桌面上,而再次觸網),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2.比賽之中以非握拍手接觸桌面,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3.比賽之中對方接球之前以身體各部位接觸球檯使球檯移動,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4.當比賽雙方達到1:1或者2:2進行決勝局時,任何一方比分達到5分雙方交換場地;
15.每局比賽結束之後休息時間為一分鐘;
16.下一局比賽開始時,雙方交換場地與發球權;
17.比賽規則最終解釋權歸乒乓球比賽裁判組。
混和雙打比賽:
1.比賽開始前雙方猜發球權,獲勝者選擇發球或接發球,接發球者獲得選擇場地權;
4.獲得發球權方確定第一發球者並先行站位,接發球者確定第一接發球者並隨後站位,發球位為右手位並在比賽結束之前不變;
5.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6.發球為兩球換髮制,發球方將發球權交給對方接發球者,換髮球之後,原發球方兩人交換站位,本方原非發球者接發球;
7.發球時,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8.發球時,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的右半區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乒乓球接觸其他桌面區域(包括壓線)為死球,對方得分;
10.比賽過程中,乒乓球連續觸網兩次(觸網之後沒有落到乒乓球桌面上,而再次觸網),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1.發球時,乒乓球先接觸發球方桌面,沒有接觸球網,接觸接球方桌面邊角,為好球,此球有效;
12.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為好球,此球有效;
13.比賽之中以非握拍手接觸桌面,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4.比賽之中對方接球之前以身體各部位接觸球檯使球檯移動,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當比賽雙方達到1:1或者2:2進行決勝局時,任何一方比分達到5分雙方交換場地;
16.下一局比賽開始時,雙方交換場地與發球權,接發球者為此次發球者上次所接球的發球者;
團體比賽:
1.比賽開始前,比賽雙方每隊派出三人,1、2號選手上場兩次,3號選手上場一次,並確定本方隊員上場順序,比賽開始後不得更改本方上場隊員順序;
2.比賽採取五局三勝制,先獲勝三場者為勝出方;
3.每場比賽均採取三局兩勝11分制;
4.比賽採取小組迴圈賽,每組各出線2隊,進行交叉淘汰賽,獲勝者進行決賽取得冠亞軍,非獲勝者並列第三名;
5.每場比賽規則參照單打比賽規則;
6.比賽規則最終解釋權歸乒乓球比賽裁判組。
單打比賽:
1.比賽開始前雙方猜發球權,獲勝者選擇發球或接發球,接發球者獲得選擇場地權,比賽結束前發球場地固定不變;
2.每一區比賽決出一名優勝者之前採取三局兩勝11分制,優勝者之間得比賽採取五局三勝11分制;
3.發球為兩球換髮制,當比分達到10:10時採用一球換髮制,直至拉開兩分得差距決出勝負;
4.發球時,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5.發球時不得遮擋,並將球拋起;
6.發球時,乒乓球應先接觸發球方桌面,後接觸接發球方桌面,未接觸桌面者為死球,接發球方得一分;
7.發球時,乒乓球觸網並落在接發球方桌面,發球無效,雙方不得分,重新發球;
8.發球時,乒乓球先接觸發球方桌面,沒有接觸球網,接觸接球方桌面邊角,為好球,此球有效;
9.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為好球,此球有效;
10.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球架,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1.比賽過程中,乒乓球連續觸網兩次(觸網之後沒有落到乒乓球桌面上,而再次觸網),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2.比賽之中以非握拍手接觸桌面,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3.比賽之中對方接球之前以身體各部位接觸球檯使球檯移動,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4.當比賽雙方達到1:1或者2:2進行決勝局時,任何一方比分達到5分雙方交換場地;
15.每局比賽結束之後休息時間為一分鐘;
16.下一局比賽開始時,雙方交換場地與發球權;
17.比賽規則最終解釋權歸乒乓球比賽裁判組。
混和雙打比賽:
1.比賽開始前雙方猜發球權,獲勝者選擇發球或接發球,接發球者獲得選擇場地權;
2.每一區比賽決出一名優勝者之前採取三局兩勝11分制,優勝者之間得比賽採取五局三勝11分制;
3.發球為兩球換髮制,當比分達到10:10時採用一球換髮制,直至拉開兩分得差距決出勝負;
4.獲得發球權方確定第一發球者並先行站位,接發球者確定第一接發球者並隨後站位,發球位為右手位並在比賽結束之前不變;
5.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6.發球為兩球換髮制,發球方將發球權交給對方接發球者,換髮球之後,原發球方兩人交換站位,本方原非發球者接發球;
7.發球時,乒乓球出手即有效;
8.發球時,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的右半區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乒乓球接觸其他桌面區域(包括壓線)為死球,對方得分;
9.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為好球,此球有效;
10.比賽過程中,乒乓球連續觸網兩次(觸網之後沒有落到乒乓球桌面上,而再次觸網),為死球,對方得一分;
11.發球時,乒乓球先接觸發球方桌面,沒有接觸球網,接觸接球方桌面邊角,為好球,此球有效;
12.比賽過程中,乒乓球觸網為好球,此球有效;
13.比賽之中以非握拍手接觸桌面,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
14.比賽之中對方接球之前以身體各部位接觸球檯使球檯移動,對方得一分,此次對抗結束;當比賽雙方達到1:1或者2:2進行決勝局時,任何一方比分達到5分雙方交換場地;
15.每局比賽結束之後休息時間為一分鐘;
16.下一局比賽開始時,雙方交換場地與發球權,接發球者為此次發球者上次所接球的發球者;
17.比賽規則最終解釋權歸乒乓球比賽裁判組。
團體比賽:
1.比賽開始前,比賽雙方每隊派出三人,1、2號選手上場兩次,3號選手上場一次,並確定本方隊員上場順序,比賽開始後不得更改本方上場隊員順序;
2.比賽採取五局三勝制,先獲勝三場者為勝出方;
3.每場比賽均採取三局兩勝11分制;
4.比賽採取小組迴圈賽,每組各出線2隊,進行交叉淘汰賽,獲勝者進行決賽取得冠亞軍,非獲勝者並列第三名;
5.每場比賽規則參照單打比賽規則;
6.比賽規則最終解釋權歸乒乓球比賽裁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