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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濱vlog

    因為疫情影響的個人單位企業如果遇到經營困難,我感覺是可以調整員工的薪資或者輪!我們工人雖然有勞動保障法,但企業碰到因為疫情而導致經營困難,他也有一個企業保障的,這應該法律裡面都這個的,具體我也不知道但是碰到這種情況,前提也是要跟員工進行一個協商,大家都同意了,企業單位能儘量不裁員就別去裁員但如果跟員工協商不好的話,那企業是有權利跟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以上觀點屬個人觀點)

  • 2 # 北莽原的春天

    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可以運作的方式,應該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來運作,如果用人單位的底子厚實,那麼全員上崗適當調整就業人員工資,畢竟眼下每一個員工養家餬口是第一選擇,多一個人員就業也是實實在在解決社會問題,也是為社會做貢獻,畢竟咱們國家也很關心中微企業,也很關心老百姓的生活就業問題。

    作為企業能做到這一點,對企業來說有了企業發展的後備力量,對員工來說也會感恩企業的人文情懷,相信和諧的發展也是給企業注入了強大的生命活力。

    在一個如果企業底子薄,輪崗上班何嘗不是一個好方法,眼目下因疫情情況勢必影響企業經營受阻,人員工資發放;作為中小微企業生存狀況確實堪憂,那麼讓大家分批輪流上崗,確實是個好辦法既保障了員工的一些利益,也讓企業減輕了負擔,同時減少人員扎堆、防止疫情發生;這樣階梯式的就業狀況確實是一個好辦法。

    至於具體完善落實怎樣的就業方式,用人單位一定會根據現實情況做好應對。

  • 3 # ma田園牧歌

    我覺得可以。這也看雙方協商,不願意可以辭職,願意接受就堅持熬過這個階段。

    我個人剛來上海那兩年,就有過這種情況,單位有兩三個月工作量很小,老闆讓我們朝九晚五,做二休一,工資也少了,因為不想辭職,就接受了。

    後來問起別人,才知道老闆,不讓集中休息,是怕跳槽去別的單位試工。

    各種情況都要權衡,都要選擇,小心謹慎,踏踏實實走好每一步。

  • 4 # 使用者98013557239

    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如果有勞動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企業生產經營和勞動者業績相關,勞動者業績又和勞動報酬掛鉤的,可以依法降低勞動報酬;除此之外,只能和勞動者協商一致才能降低。

  • 5 # 社保與勞動法之光

    可以。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員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作時間、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並鼓勵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

    在未經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勞動合同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是,企業在公平合理的範圍內,可以對員工行使適當的單方調崗權。企業單方對員工進行調崗,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同時應當具備合理性:

    調崗是基於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

    調崗後員工工資水平與原崗位基本相當。“基本相當”可以從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工作強度與對應的福利待遇、總體收入等方面考量,基本相當並不是要求工資數額一定相同或是比之前要高;

    不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侮辱性”和“懲罰性”,可以從目前的正常生活法則進行判斷,如不能將主管或經理調整成為車間普通員工等。

    企業與員工是相輔相成的。企業缺少員工,不成企業;員工沒有企業,也不叫員工。

    最後,員工也應當換位思考,與企業同舟共濟,相互體諒,相互支援理解,儘量協商處理好因疫情影響的勞動關係相關事宜。

  • 6 # 江蘇程律師

    謝謝邀請,作為勞動糾紛專業律師,提供以下回答,供參考。可以,但前提是與員工協商一致,並且以書面形式予以約定。當然如果再勞動合同中約定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公司可以合理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員工應該服從,則可視為已經協商一致,但必須是合理哦。具體可以關注我的訂閱號,律合法律服務,其中有詳細說明,謝謝。

  • 7 # 勞動法寶網

    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向勞動者發放工資,否則屬於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補足工資,勞動者以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因此,一般情況下,企業不能隨意降低工資標準。總的來說,如果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如果有勞動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企業生產經營和勞動者業績相關,勞動者業績又和勞動報酬掛鉤的,可以依法降低勞動報酬;除此之外,只能和勞動者協商一致才能降低。

  • 8 # 彡津一

    當看到這個提問的時候,我能感知到題主是從企業和員工雙方利益的角度去理性思考,這個比企業因為經營困難就直接辭退員工的做法更讓人容易接受。

    首先我是贊同這種做法的,今年全世界爆發的疫情在很大程度上使世界經濟的發展呈倒退的趨勢,不僅個人和企業受到影響,就連國家為支撐社會有序發展也是在艱難前行,其財政壓力同樣很大。

    但我們始終相信,沒有一個冬天不會逾越,沒有一個春天不會到來。在疫情期間我們仍然可以為顧全大局採取某些雙贏的做法。

    可以得知的是,因疫情導致生產經營的困難的單位是屬於大多數的,第一、第二、第三產業都受到了同種程度上的影響,反而採取線上模式的企業找到了新的盈利突破口,賺的盆滿缽滿,這同樣給了我們一些啟示。

    經營困難的用人單位透過適當的降低工資或者採取輪崗輪休、縮短工作時間等做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經營成本的同時又做到了不裁員,減少了下一次招工的成本。

    但生意的最怕就是等待了,對未來的未知比實際經營困難更讓人煎熬!所以持續採取以上的做法並不是長久之計,應該努力尋找新的突破口,找到新的盈利點才能延長企業發展的生命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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