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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數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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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黑妹兒
對墊錢的公司沒什麼怎麼看
你提前墊付了,寫費用報銷單去財務報銷就可以了,很多公司的前臺,業務助理,採購都是需要墊付錢的,這個是慣例了,有些公司是隻要墊付了當天就可以了,有些公司則需要規定的時間,一般都是禮拜五就會報給員工了的,你離職的時候錢這些應該都是要算清楚了才離職的,現在已經除了這種狀況只能問下子之前的領導或者是前臺,看下這個錢什麼時候給你。一般問了大部分都是會給的,如果不給的話也只能認倒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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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雁咿啊
實際上,現在企業員工在工作中墊錢是非常非常普遍的現象。
可能有些初入職場的朋友不理解,覺得我只是一個員工、一個打工者,怎麼可能我已經付出了腦力、勞力了,還有付出金錢呢?錢不是應該老闆付的嗎?!確實,這是我們普通人的正常思維,但在職場呆久了的人應該知道,現實工作中不可能不墊錢:
每個公司的資金都是財務統一管理,財務有自己的管理規則,每個員工申請資金需要走嚴格規定的審批流程,不可能每個員工隨時想要就給,那公司的資金管控怎麼進行呢?
有幾種情況是員工經常需要墊錢的:
1、雖然公司有規定相關事項費用的使用,但是需要先有事實,再依據發票報銷。比如,公司規定部門每個有2000的活動經費,大家出去聚餐唱K,一般都是部門負責人或者活動操辦人先把錢墊了,然後再報銷;又比如,你加班到深夜,加班餐、打的費用公司都是在部門成本里支出,但也不可能財務幫你先支付你使用的,肯定都是你付了再找財務報銷。
2、有些工作和費用沒法預計或預估,通常都是在事前先請示領導書面或口頭同意,先把事辦了,再去報銷拿錢的。比如,零時工作需要馬上出差,你連機票都要全價支付,哪個財務會為你先付錢呢,除非你是老闆,呵呵。又比如,來了個上級領導或客戶,你需要接待,陪吃陪喝陪玩,類似這些招待費通常也是需要自己墊付的。
3、有些工作專案預算出了,也被批准了,但是專案費用是由財務嚴格按進度公賬到合作單位的,有些零散費用是不會在專案費用裡的,這些費用也許是第三方公司或個人的服務,也許連發票都沒有,比如三輪車搬運費,比如小零件的安裝費,即使在專案雜費裡預算了,那也是在活動組織者統一管著的,具體辦事人員需要先墊付,在找機會找活動組織者報銷。
其他還有些特殊情況也是需要員工墊付錢的,比如借款流程沒走完,或者流程有誤,或者出納沒在銀行取到錢,都是先員工墊付了,所以說現在在企業員工墊錢辦事太普遍了,不是什麼大事。
現在重要的是要把墊付出去500元的錢儘快把錢報銷回來:
1、你墊付的500,是否是公司承認是公司費用,你出的是墊付的。
2、離職前有沒有辦理報銷手續?
3、公司財務管理是否規範?
如果3個問題都是肯定的,錢肯定是可以回來的,多催催你們部門辦理報銷的小文員,讓ta幫你問問。否則,就別惦記了,好在數目不大,當買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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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靈敏雪碧Cy
你說的給公司墊錢,這種情況有,每個公司的財務管理不同,再說你是什麼職位?一般墊錢的人都是採購,部門負責人,經理,給公司墊錢,根據自己的的職位,一般情況當你辭職時,都要交接手續,會同你的工資一塊給你,一般的公司沒到發工資的時候,會先把你墊的錢先給你報銷,給你,你說的一個多月沒有給你,這種情況,第一,你的工資發完了嗎?如果沒有,那估計公司會一塊給你,如果你的工資發完,就是你墊的錢沒有給你,你就要去找一下,你墊的錢賬報了嗎?老闆批了嗎?只要老闆簽了字,估計沒問題,老闆沒有批,簽字,估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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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卓爾不凡2020
典型的“取之於司,用之於司”,這種情況在公司裡太常見了,也有很多墊付的情況屬於事出偶然,所以不要一概而論。
我想我們大多數人反感的是習以為常式的墊付,以及繁瑣漫長的核銷流程。
這個要看公司的財務制度和當時你在公司的崗位情況。
基本每個人都經歷過墊錢的事情,至於後來核銷時的速度以及額度,這要看公司財務制度的完善程度以及公司各級領導的素養了。
大部分公司有兩種方式來避免由員工墊付費用的情況發生:
1、借款(請款)手續,由員工進行預算,借款,事後用發票報銷。
2、給員工申請商務信用卡,我們公司的管理層、銷售員工,都會由公司與銀行溝通統一辦理商務信用卡,然後銷賬後有出納進行還款。
當然,作為員工,很多時候,這種情況都不可避免,如果我們遇到一個好的主管領導,那麼這件事情就基本不值一提,因為他本身就會因為我們墊付費用而耿耿於懷,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墊付了,他也會催你馬上走流程進行核銷。
但不是每個人都這麼幸運可以遇到這樣的上級領導,或者公司財務制度不健全,甚至企業文化就是員工先墊付,這樣的情況就很讓人反感。如果是這樣的情況,要還想在公司繼續工作,就只能自己拿捏分寸了,用什麼藉口拒絕,多少額度是底線,這樣的頻率發生多少次就難以承受。
談及看法,我覺得這樣的事情肯定是涉及員工利益了,肯定不能提倡。但我們成年人的世界裡不是非黑即白,也有灰色地帶,和模糊概念。我們應該關注的是結果,能儘快全額的核銷就是我們的結果,只要是這個結果,也許過程會有些曲折、迂迴,但誰活著不是解決一個麻煩又來一個麻煩呢。
至於你已經離職一個半月,墊付的錢還未到位,這說明不僅在財務制度上不完善,在其基本管理制度上也有漏洞,一般員工離職,為規避風險,在交接中或者辦理離職手續時,會將欠款一次性結清。你可以與你原單位的主管領導溝通,請他及時將墊付款(前提時合理的符合規定可報銷的)歸還,否則你可以拿發票等證據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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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你很有錢,我缺錢,你也墊一點兒給我吧。
忘問你了,公司是不是你爸開的?
給公司墊錢利息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