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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L花落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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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律師趙偉
本次疫情導致不能正常營業不是免除租金的法定事由。
最好跟物業協商解決該問題,如果溝通不了,只能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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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人落楓
在店鋪租期內,不按約定的日期交店租,肯定不合理。而出租方給店鋪停電是否合理,還要看與供電公司訂立供電合同的主體是誰。
具體來說,
1.先說交店租
受疫情期間各地停工停產、封閉小區、封村等一系列防控政策的影響,許多商場、店鋪無法正常營業。
(1)無法正常營業的原因大概分為以下4種:
①承租方(店家)因小區封閉或封村,節後無法正常返城經營。
②承租方(店家)因感染病毒而接受治療,或疑似感染被隔離觀察,從而無法正常經營。
④因受疫情影響,人員流動減少,從而導致營業收入大幅下降,經營慘淡。
(2)關於租賃合同的履行
根據中國《合同法》規定,因發生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者沒有必要繼續履行的,合同一方可以申請免除延遲履行的違約責任,也可以申請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新冠肺炎屬於一種不可抗力。但並非所有受疫情影響的合同都可以適用不可抗力免除違約責任或解除合同。否則,將會導致大量的違約事件發生,反而對合同另一方造成不公平。所以,各地法院在適用不可抗力條款時會進行嚴格審查。首選則是鼓勵雙方協商解決。
而根據目前上海、浙江等地高院相繼出臺的意見來看,
①如果是受商場或店鋪所在地防控政策的影響無法正常營業的、或者承租方(店家)被隔離治療或強制隔離的,可以認定為不可抗力。此時,雙方可以透過協商減免租金或延長租期來解決,直接申請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援。
②如果僅因為疫情期間客流量減少,進而導致營業收入下降的,一般不適用不可抗力條款。
所以,不管屬於哪種情況,在沒有與出租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拒交店租的,本身屬於違約行為。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店家)繼續履行合同(交租)。
2.再說停電
根據與供電公司訂立供電合同的主體不同,分為2種情況:
(1)出租方統一向供電公司繳納電費
此時,出租方就是供電合同的一方,而承租方(店家)則是透過店鋪租賃合同,向出租方繳納電費。
這樣一來,一旦承租方(店家)不按時繳納租金,出租方就可以透過停電這種方式來要求店家履行合同。這在合同法上又叫"先履行抗辯權"或"同時履行抗辯權"。
(2)承租方(店家)自行繳納電費
此時,承租方(店家)就是供電合同的一方,在用電方面與出租方沒有直接關係。而此時,如果出租方以停電來要求店家繳納租金,則侵犯了店家的用電權。因為不存在對等的權利義務關係。
最後,
受疫情影響,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會一定程度地遭受損失。這種情況下,還是要透過相互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共同分擔風險和損失,不要單方面拒絕履行合同,以免造成違約、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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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陳東東美食
不交租金停電是合理的,但是受疫情影響,店面不能正常營業給你帶來了經濟負擔,而且這次疫情也是全國性的,你可以和房主協商一下可不可以減免部分租金,共同度過這次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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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以和租方仔細溝通一下,把你的難處和他說說,如果遇上通情達理的房東,說不定可以減半!遇上不講理的不交就停電,可以向上級返應,或者退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