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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陸贈光

    我覺得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要戴頭套,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公安給犯罪嫌疑人的頭上戴上一頂似“狗窟窿”的黑頭套,目的是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不被洩露。

    我們經常不經意間看到公安便衣,在大街小巷裡抓捕,違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場面。公安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時,公安基本上都是身著便衣。

    公安便衣在看準了犯罪嫌疑人以後,往往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就把犯罪嫌疑人三下五除二地給制伏了,一般用時不超30秒。

    在這30秒的迅速抓捕行動中,公安便衣就用手銬銬住了犯罪嫌疑人,並順勢給犯罪嫌疑人的頭上,給套上了一頂只能露出犯罪嫌疑人兩隻眼睛,在外面的黑布袋頭套。

    這個時候,公安人員給抓捕到的犯罪嫌疑人戴上頭套,目的是不讓有圍觀的群眾看清犯罪嫌疑人的臉,也免除了有喜歡用手機拍照愛好的群眾,去給犯罪嫌疑人拍照,然後不明就裡地把拍到的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和影片給釋出到網上。在事情還沒有徹底搞清楚的時候,此時的犯罪嫌疑人的有個人隱私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公安人員用黑頭套把犯罪嫌疑人的臉給套上,這樣,就很好地保護了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權。

    二,公安人員給犯罪嫌疑人戴上黑頭套,這是公安偵查單位的作業流程。

    這是強制性的,犯罪嫌疑人沒有選擇的權利。

    三,公安給犯罪嫌疑人戴上頭套,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受到人群的攻擊。

    有些犯罪嫌疑人,由於所犯的罪行,引起了周圍群眾的極大憤恨。在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抓捕以後,有些群眾出於義憤的心裡,往往會用朝犯罪嫌疑人臉上吐口水來洩解心頭之恨。

    有的群眾還會朝犯罪嫌疑人身上扔石子,還有的會用手撕打犯罪嫌疑人的臉蛋。原則上,群眾的這種行為還是不當的。

    懲罰犯人,是司法單位的權力。而給犯罪嫌疑人戴上黑頭套,這既保護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又間接了保護群眾,以免群眾失去理智,而成為違法犯罪的人員。

    四,公安給犯罪嫌疑人戴上頭套,是為了公安辦案的需要,也是為了麻痺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同夥,以免走漏風聲,從而增加辦案難度。

    有些犯罪嫌疑人一旦聽說犯罪同夥被公安人員抓捕,就會引起警覺,從而逃跑,或者是訂立攻守同盟,隱瞞犯罪證據,有的甚至於毀壞犯罪現場,從而達到逃避公安人員的打擊和抓捕。

    如果把抓捕到的犯罪嫌疑人頭上套上黑頭套,就避免了抓捕資訊的秘密洩露,從而利於公安快速辦案。

    五,給犯罪嫌疑人同時戴上黑頭套,能避免犯罪同夥在抓捕以後,還用眼神來暗示其他犯罪嫌疑人去隱瞞犯罪證據。

    公安在同時抓捕到多個犯罪嫌疑人同夥時,有的犯罪嫌疑人還未判死刑,會用眼神交流的方式,去暗示其他犯罪嫌疑人同夥,拒絕交待犯罪事實和證據,以達到減輕犯罪的作用。

    戴上黑頭套後,犯罪嫌疑人就無法再去玩弄了花招了。

    六,公安給犯罪嫌疑人戴上黑頭套,能在短時間給抓捕到的犯罪嫌疑人以心理壓力,從而在心理上瓦解犯罪嫌疑人,想隱瞞犯罪事實的企圖,以達到公安快速破案的作用。戴上黑頭套,能震懾犯罪嫌疑人。

    七,公安給犯罪嫌疑人戴上黑頭套,能使公安在押解犯罪嫌疑人到公安司法單位的押解途中,起到保護犯罪嫌疑人,公安人員的人身安全的作用。

    在重大犯罪案件中,有些暫時還沒有落網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同夥,為了避免自己不被落網的犯罪嫌疑人供出自已的犯罪事實,有的會作出比較極端的再次犯罪的行為。

    如有的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同夥,會採取半路劫持運送犯罪嫌疑人的警車,或者是製造車禍事端,從而達到使落網的犯罪嫌疑人同夥,因車禍死亡的目的,從而逃避公安打擊。

    簡單說,公安給犯罪嫌疑人戴上黑頭套,還有防止那些還未被抓到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出現劫持,運送犯罪嫌疑人的警用車輛。或者是為了避免其他犯罪嫌疑人,故意製造車禍事端。

    這就是公安給抓捕到的犯罪嫌疑人戴上一頂黑頭套的全部作用。

  • 2 # 減刑假釋一點通

    根據我的經驗,被抓時戴頭套是一件幸運的事。知道為什麼嗎?因為大多數人被抓是在家裡。假如住在湯臣一品的人被抓了,像住這種小區的人,大多數都是有頭有臉的人。戴著手銬,進電梯碰到熟人多丟人啊!當然,真到了這一步,一般都不會戴頭套,手銬也不會戴,反正四五個警察叔叔看一個人是沒問題的,也會考慮到對方住在這裡,給點面子。而住在普通小區的人也是如此,一般被抓都不會戴頭套,戴個手銬遮擋一下,留點面子。

    真正戴頭套的人只有二種人,第一種是警察叔叔抓到以後,需要拍照,當著宣傳打擊犯罪和犯罪後的後果,這時候警察叔叔會保護犯罪嫌疑人的隱私,因為拍的照片和影片會發在網上,肖像權需要保護一下。

    第二種是需要移送到其他地方,網上很多人被抓以後,一個公司一窩端的,幾十人,上百人,需要從北京移送到上海,這時候人員又多,又要防止認識的串供,又要拍照錄制宣傳影片,戴頭套就好,這些問題都解決了。

    對了,親測,戴頭套大多數是黑色,看得見路的,不會摔跤。

  • 3 # 風吟醉

    並不是所有的嫌疑人被抓都會戴頭套,當時我被抓的時候就沒戴頭套,我戴著背銬低著頭往前走,不敢抬頭往旁邊看,生怕遇到熟人,當時我真的是滿臉通紅羞愧難當,恨不得找個地縫趕緊鑽進去。

    我是2019年9月11號被抓的,從賓館抓走的。當時說實話我提前已經感覺到了,因為中午飯朋友給我打來語音說警察去公司找我了。

    掛了朋友的電話之後我心裡挺害怕的,但是我又不知道該怎麼辦,最後心一橫,愛咋咋地吧,該來的總歸要來。

    我抓緊訂了份外賣,點的都是自己平時愛吃的東西,吃完了之後我趕緊去廁所洗漱,洗澡,我剛洗完澡出來就聽到敲門的聲音,我問:誰?外面答:服務員。

    我沒多想直接開門,外面衝進來三個人把我按在了床上,確定了我的身份之後,直接給我戴上了背銬。

    他們幫我把賓館的隨身物品收拾好之後,押著我往外走,快出門口的時候他們把我的外套放在了我的手銬上面,多多少少能遮蓋一點,然後就有兩個人在我一左一右扶著我往外走。

    當時我生怕遇到熟人,把頭低的很低,因為雖然手銬被衣服蓋住了但是我雙手背後,一邊一個人的樣子明白人一看就知道怎麼回事。

    到了警車旁邊警察開門讓我坐在了後排中間,兩邊一面坐了一個警察。

    坐到車上以後。因為手背在後面特別難受,我就說您把手銬給我換到前面吧,他們說等到了地方再給我換這是規定。

    因為是異地辦案,所以我們要去火車站乘坐高鐵,當時還沒有疫情所以火車站人流量特別大,我就像個怪物一樣引來周圍人的目光。

    因為列車還沒來,所以我們要在候車大廳等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對於我來說是最難熬的,我坐在椅子上雙手背在後面,坐在我對面的幾個人時不時的看我,然後又竊竊私語,我能感覺到他們在議論我,當時我的臉都紅到了耳朵根了。

    車終於來了,我們走了特殊通道上了車,到達了終點站我們下車以後依然是左右兩邊一邊一個人押著我往前走,沒想到在出站口他們辦案機關還來個慶功儀式,有一個領導帶著兩個女警早早的等在了那裡,看到我們之後兩個女警捧著鮮花跑了過來給抓我的民警獻上了鮮花。

    所以並不是所有的人被抓後都被帶上頭套,被帶上頭套的人第一:是保護他的隱私,第二:是因為有的人有同案,在同案沒有落網的情況下不打草驚蛇。

  • 4 # 1夢迴吹角連營

    中國是法制國家,隨著中國法治建設的發展,中國的文明建設也在同步地發展,政法機關在懲治犯罪行動中,也注重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了。所以,公安機關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時,為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嚴,避免周圍的人看到犯罪嫌疑人的外貌,要給犯罪嫌疑人戴頭套…。

  • 5 # 崑崙百曉君

    我參與過多次抓捕行動,因而能給予這個問題比較靠譜的回答。

    我先來說一下以前參與抓捕的一些經歷和見聞。

    90年“嚴打”期間,由於警察局人員和車輛緊張,我連人帶車被臨時借調去了警察局,配合民警進行一些抓捕、追贓等行動。

    我的角色是專職司機。

    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次特殊的抓捕行動,一天早上剛起床不久我就接到了通知,要我馬上到警察局三樓會議室集合,說是有重要行動。

    在會議室,我這才得知了具體的抓捕目標和抓捕方案,為了不走漏訊息,所有與會人員都被命令在會議室等候,任何人不得外出,不得與非抓捕人員接觸。

    11點整,抓捕行動開始。我們驅車來到了市區一飯店,所有參與抓捕的人員統一著便裝。

    當所有人衝進飯店大廳時,大廳里正在舉行一場婚禮,而抓捕的目標正是新郎!

    新郎被控制住並上了背銬後,起初新娘和家人以及參加婚禮的現場群眾都以為是新郎的朋友們在鬧婚,有人喊叫“這樣子玩就過分了!”

    有人上來想阻止,卻被民警亮出的證件給嚇退了,然後在新娘撕心裂肺的哭喊聲中,新郎被帶走。

    那時候的抓捕都是公開的,為了擴大影響,民警一般都會選擇一些特殊的場所和時間段實施抓捕,這樣做確實起到了一定的威懾作用,但也引起了相當的負面影響,使得部分群眾對這種抓捕方式產生了質疑,也給民警在群眾心中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說實話,在那次抓捕行動中我也產生了反感,不明白為什麼偏要選擇這樣的時間段進行抓捕?就不能提前一天或者幾天婚禮未舉行前抓捕?畢竟人家新娘是無辜的,在人家的婚禮上對新郎實施抓捕,將會給她造成一生的影響。

    像這樣的情況在那時候比較普遍,在婚禮上抓捕的,當著孩子或全家人面前抓捕的,不少人連手銬都沒有遮擋,甚至有為了防止逃跑而拖著腳鐐去指認現場或追贓的。

    自1991年年底《人權狀況白皮書》發表之後,這種情況就逐漸減少了,在非必要的情況下基本都採取了秘密抓捕的方式,甚至連公捕公判大會也逐漸取消了。

    再後來,抓捕犯罪嫌疑人時,一般都會給嫌疑人戴上頭套,戴頭套的作用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 沒有經過法院審判的嫌疑人只屬於嫌疑人,在法律意義上還沒有給其真正定罪,有些人的嫌疑被排除後有無罪釋放的可能性,也有的嫌疑人還達不到判刑的條件,所以為了維護其肖像權和保障個人隱私,在抓捕等過程中給其戴上頭套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二 在抓捕、追贓、指認現場等行動中,受害人及家屬,或者群眾由於各種因素有可能對嫌疑人進行報復,為了保障嫌疑人的人身不受傷害,所以也會給嫌疑人戴上頭套。

    第三 為了減少嫌疑人的同案犯得知同夥被抓的訊息後發生毀滅證據、逃跑等現象,避免給案件的偵破造成困難,所以有必要給嫌疑人戴上頭套起到保密作用。

    總之,給嫌疑人戴頭套,不僅體現了人權和法制的進步,也是整個社會進步的體現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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